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建筑工地
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期,全国及上海多地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12月6日凌晨,山西省寿阳县明泰电厂项目部一处住宿发生火灾,造成8人遇难,5人受伤。11 月29 日中午,宝山区川念路333 号在建垃圾焚烧厂单位发生火灾, 无人员伤亡。现场为4 层钢结构厂房,层面积2000 平方米,主要烧楼顶堆放的pvc 泡沫板,过火面积20 平方米。11月30日,湖南衡阳市雁城路一医疗养老项目在建工地发生火灾,着火建筑为高层建筑,火灾造成建筑一侧外立面全部过火。火灾事故暴露出建筑工地消防监管缺失、日常巡查管理不严、临时宿舍耐火等级低等问题,也反映出部分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火灾风险意识不强、日常灭火逃生演练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等“短板”。为坚决遏制建筑工地火灾多发频发势头,区消防支队联合区建管委在剖析事故教训、综合研判火灾风险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加强防控工作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责任清单
各建筑工地、室内装修工程负责人要组织召开冬春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施工现场火灾形势,制定火灾防控措施,严格履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职责,要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规动火施工作业等突出问题,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平稳可控。
二、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各建设单位负责人应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开展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施工区域和临时住宿区域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重点检查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物品堆放、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临时住宿区域用火用电安全及电瓶车充电等情况,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隐患巡查和整改工作,严防出现管理真空,失控漏管问题。
三、细化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一要严格履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职责,切实落实逐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二要加强施工现场自查自改工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严格执行每日巡查制度,一旦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三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在消防疏散通道上堆物,不得锁闭安全出口,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确保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四要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不得在员工宿舍内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瓶车;五要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灭火疏散演练,提高施工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 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