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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松江区城管执法系统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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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35N1012024051324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区城管执法局
    • 发文字号:沪松城执〔2024〕7号
    • 成文日期:2024-05-13
    • 发布日期:2024-05-13
    正文文件

     

     

     

     

     

     

     

    关于在松江区城管执法系统开展作风纪律

    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

     

    各中队、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深入增强队员的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沪城管执〔2024〕5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自5月上旬至7月上旬在全区城管执法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重点整治任务

    本次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整治依法行政、作风纪律、为民服务等三方面10项问题。

    (一)依法行政方面

    1.整治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紧盯有案不立、有案不查、立案不及时、全链条查处不力等情况。

    2.整治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紧盯案件定性及主体认定不准确、调查取证不充分、办案程序不规范、处罚裁量不当、法律依据适用不当、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情况。

    3.整治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紧盯向相关人员“通风报信”、纵容当事人逃避查处、干预执法办案等情况。

    (二)作风纪律方面

    4.整治自身学习不够问题。紧盯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情况;紧盯缺乏敬业精神,忽视城管执法领域业务学习和钻研,工作能力水平滞后,无法适应本职岗位等情况。

    5.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紧盯忽视对“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自我约束,作风散慢、情趣低俗、不守伦理道德等情况;紧盯涉黄涉赌涉毒、酒驾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

    6.整治违反城管着装、用语规范问题。紧盯执行公务、接受媒体采访过程中,未正确佩戴标志标识及党、团徽,未保持仪容整洁和举止得体,未正确使用法言法语等情况。

    7.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紧盯工作中消极懈怠、流于表面、敷衍塞责,遇事避重就轻、执行不到位等情况。

    (三)为民服务方面

    8.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紧盯漠视群众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特权思想严重、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情况。

    9.整治执法为民意识淡薄问题。紧盯群众合理诉求处置不及时、态度恶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

    10.整治联系群众不密切问题。紧盯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到位,进社区走访巡查、倾听群众呼声力度不够,缺乏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便民惠民举措不得力等情况。

    二、方法步骤

    本次按照“组织动员、学习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巩固、总结提升”五个环节推进落实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各科队要将此次活动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筑牢遵纪守法的底线意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聚焦本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中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腐败等不正之风,着力推进建筑垃圾领域正风肃纪,进一步坚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

    各科队要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确保教育整顿活动有序开展。

    1.制定方案。各科队结合实际制定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

    2.落实责任。局成立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落实执法监督科为此次活动责任科室,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各科队成立工作小组,层层压实教育整顿工作落地落细。建立区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落实对口联系的部门、中队,强化工作推进指导和监督。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员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学习教育阶段(5月16日至6月5日)

    各科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教育整顿学习活动有成效。

    1.政治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提高政治觉悟和锤炼政治品格。

    2.警示教育。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以及《2023年本市城管执法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增设警示教育课程,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切实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全员懂规矩、守纪律的意识,增强使命担当。

    3.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强化工程渣土领域监管持续保持风清气正行业氛围的通知》等内容,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和综合能力水平。

    (三)对照检查阶段(6月6日至6月20日)

    各科队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查找剖析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1.查摆剖析。各科队对照重点任务,查找思想状态、履职尽责、工作作风、遵章守纪等方面突出问题,分析查摆问题原因,对照问题形成单位、部门以及个人查摆剖析材料。

    2.专题交流。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交流会,开展自评互评,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省。自评要针对问题,秉持实事求是、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互评要秉持出以公心、客观公正。

    (四)整改巩固阶段(6月21日至7月5日)

    各科队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以及查摆出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在源头上防止和解决问题。

    1.整改落实。各科队认真梳理分析查摆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和强化监督考核,分层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重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到实处。

    2.建章立制。各科队要通过制度固化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结合队伍管理、人员管理、监督问责等配套文件制度,发挥制度的治本功效,进一步完善管思想、管言行、管业务、管作风、管廉政的制度规范,持之以恒推进问题和整改工作。

    3.责任追究。各科队针对查摆中发现的违反工作作风、办案纪律和廉政规定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处理。

    (五)总结提升阶段(7月6日至7月10日)

    各科队要注重总结提升,强化措施落实,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1.形成总结。各科队对照工作任务、步骤、要求,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各科队要在7月5日前提交整顿活动总结报告。

    2.转化提升。各科队将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总结经验和做法,主动落实执法、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巩固作风纪律教育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各科队要站在政治高度正确看待问题本质,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增强推进教育整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贯通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提高靶向意识,增强责任担当

    各科队要紧盯目标任务,紧盯时序进度,多角度发力,全方位深入,认真分析队伍现状,紧盯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总结工作经验,完善规章制度严肃问责,防止问题反弹。

    (三)严肃纪律意识,确保活动质效

    本次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对敷衍应付、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整顿成效不明显的科队,区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理。对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科队和个人,要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四)树立标杆意识,探索长效机制

    结合本区城管执法系统立功竞赛活动,评选出本次活动中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优秀科队或个人,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做法和机制。各科队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活动开展进度情况,对活动开展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主动上报,做好内外宣传。相关材料报送至指挥平台资料报送模块教育整顿活动专栏内。(联系人:孙珊 联系电话:57821151)

     

     

    附件:

    1.松江区城管执法局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松江区城管执法局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任务清单

    3.2023年本市城管执法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成立松江区城管执法局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教育整顿活动工作。

      长:朱慧敏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凌文元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尤军伟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华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兆斌  区城管执法局三级调研员

      员: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督科,负责综合协调,各科队具体推进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若发生变动,按照工作分工,由新任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

    任务清单

    序号

    活动阶段

    时间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1

    组织动员阶段

    5月13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

    报送工作方案、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区局、中队

    2

    5月15日前

    开展组织动员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员动员

    区局、中队

    3

    学习教育阶段

    5月16日至6月5日

    开展专题学习

    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全员政治、业务学习

    中队、科室

    4

    开展专题讲座

    聘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

    中队、科室

    5

    组织警示教育

    结合实际,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

    中队、科室

    6

    对照检查阶段

    6月6日至6月20日

    自查自纠存在问题

    查找中队、科室和个人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区局、中队、科室

    7

    整改巩固阶段

    6月21日至7月5日

    整改问题

    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区局、中队、科室

    8

    总结提升阶段

    7月6日至7月10日

    组织专项检查

    组织专项检查,督促问题突出单位落实整改

    区局

    9

    开展立功竞赛活动

    评选出本次活动中开展有力、成效显著的优秀科队或个人

    区局

    10

    回顾总结

    提交整顿活动总结

    中队、科室


    附件3

    2023年本市城管执法人员违纪违法

    典型案例

     

    一、未正确履职典型案例

    黄××,某镇综合执法队二级主办,中共党员。2019年10月,时任某镇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黄××,在带队对上海某国家粮食储备库下属粮库存在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达8513平方米)的问题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违法建筑查处拆除一般程序操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在现场调查取证无果的情况下,既未按规定向规土部门发出《协查通知书》,又未到公安部门调取当事人身份信息等,且立案后实际未对涉案建筑物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一直拖延至办案期限到期时撤案,导致该违法建筑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中共上海市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黄××党内警告处分。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曹××,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中共党员。2022年1月10日,曹××组织曾经的同事,在某公司内部食堂接受另一家公司孙某和姚某某宴请,席间宴请人还向曹××等人发送现金红包,曹××于当晚聚餐结束后将红包退还给孙某。中共上海市某区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曹××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反组织纪律典型案例

    林××,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级主办,群众。林××未按规定上交有效期内的港澳通行证,未如实申报出境事项,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于2023年4月13日至4月16日违反规定出境。某区某街道监察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给予林××政务记过处分。

    四、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例

    薛××,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三级主办,中共党员。薛××在担任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期间,结识了辖区内经营的私营业主刘某和尤某。2020年11月,薛××因需资金周转,先后向刘某、尤某借款50万元,并写下借条约定数月内归还。案发前,仍有27万元未归还。期间薛××不接电话且不回信息来回避催款。案发后,薛××能配合组织核实审查工作、如实坦白本人违纪事实,并积极处理还款事宜。中共上海市某区某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薛××党内警告处分。

    五、违反党纪典型案例

    章××,某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某中队中队长,中共党员。2021年12月7日下班后,章××同市容办队员张某某等人聚餐,餐费约500元由章××支付。饭后,张某某驾车载章××等人至某KTV,进入该场所包房娱乐。期间,张某某挑选了几名女性服务员在包房内为部分人员点歌、陪唱、陪酒,共计消费人民币11200元,由张某某支付。中共上海市某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章××党内警告处分。

    六、寻衅滋事典型案例

    陆××,某街道综合执法队四级主办,中共党员。2021年3月17日晚,陆××酒后在栖山路某居民小区内,使用携带的钥匙,无故将停放在小区道路旁停车位内的两辆小客车划损。经鉴定,物损价值人民币4678元。2022年10月,某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陆××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陆××系自首,赔偿被害人获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陆××不起诉。上海市某区某街道党工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中共上海市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免去陆××四级主办,任二级行政执法员。

    七、存在多项违纪违法事实典型案例

    宋××,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某中队四级主办,群众。2021年以来,宋××多次向其他公职人员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有价卡券,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元。2016年3月至2023年6月,宋××通过其实际控制以及借用的公司违规获利1552.55万元,伙同他人采取应收不收、应收少收等手段,非法侵吞本应由该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财务结算中心收取的区内29家涉案企业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共计7538948元。2016年以来,多次向其他公职人员以赌资形式赠送礼金。2022年至2023年间,其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有价卡券,价值共计31860元。上海市某区监察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相关规定,给予宋××开除公职处分;其违法所得及其主动上交钱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4513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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