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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江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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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35N1012024051329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区城管执法局
    • 发文字号:沪松城执〔2024〕3号
    • 成文日期:2024-03-26
    • 发布日期:2024-03-26

     

     

     

     

     

     

     


     

    关于印发《松江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队、科室:

      现将《松江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5日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

    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2024年度本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及《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的整体性、体系性、穿透性、兼容性,促进松江城管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提供高质量执法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队伍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紧盯市民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领导交办重要案件,推动作风纪律监督常态化。聚焦执法办案规范,提高案卷督察的能力和水平。聚焦重点制度在街镇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更好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

    (二)坚持提质增效。围绕年度重点任务,促进区局各科队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专项监督,严格队伍管理,提升能力素质。聚焦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强化监督实施、制度约束,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提升工作质量。

    (三)坚持数字赋能。持续提升执法监督数字化水平,依托市、区、街镇三级监督数字化体系,发挥监督在前端预警、中间调节和末端调控中的作用。强化监督的结果应用和责任追究,充分运用量化管理和综合评估考核等手段,实现数字赋能、数据治理。

    三、监督内容和事项

    (一)依法行政方面

    监督内容: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本系统突出问题,开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重点检查:1、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依法履职行为;2、办案过程中,超期办案、随意撤案、拆分案件、办假案等违反办案程序行为。

    监督措施:案件审理科开展案卷抽查,每月抽查数不少于上月办结案件总数的10%,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全年每个中队案卷抽查数不少于10件。每月召开执法办案质量讲评会,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集中评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跟踪督察的,由督察队依据抄送情况和数据进行抽查。

    (二)重要制度方面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点检查:1、执法主体信息、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执法程序、执法事项等信息的公示情况;2、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穿着执法制服、出具统一格式执法文书、告知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公示情况;3、“市局综合指挥监管平台”中执法案件信息公示情况。

    监督措施:案件审理科每月通过线上开展案件信息公示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跟踪督察的,由督察队依据抄送情况和数据进行抽查。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上海市城管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重点检查:1、执法过程中文字、音像记录的采集、保存、管理、使用等情况;2、投诉举报处置、现场检查、简易处罚、留置送达、实施扣押、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强制拆除、听证、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形的视音频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等。

    监督措施:案件审理科每月抽查视音频记录数不少于上月案件总数10%,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跟踪督察的,由督察队依据抄送情况和数据进行抽查。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点检查:1、针对重大执法决定的管辖权、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执法文书的合法合理性审核情况;2、针对行政处罚(包括减轻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及期限、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合法合理性审核情况。

    监督措施:案件审理科每月开展常态化检查,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每案必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跟踪督察的,由督察队依据抄送情况和数据进行抽查。

    2、行政执法责任制

    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重点检查:1、街镇城管执法部门权责清单落实情况;2、针对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败诉等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情况;3、“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监督措施:机关各科队依据各自职责对中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每月检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

    各科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有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败诉情形的及时移交,由政工科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经查实后,需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报局领导班子讨论,按照《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处理。

    (三)执法实效方面

    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管执法督察工作规范(试行)》,聚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以及本年度勤务重点开展专项督察,重点检查:1、全市两会、第七届进博会等重要节点的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情况;2、街面市容环境、“一江一河”沿线、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建筑垃圾处置等重点区域领域的执法查处情况;3、市局规定的专项行动和下发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等。

    监督措施:指挥协调科根据市局要求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执法保障行动、重点区域领域执法查处行动的部署推进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跟踪督察的,由督察队依据抄送情况和数据进行抽查。

    (四)队伍建设方面

    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定》等规定,重点检查:1、内务管理;2、装备管理;3、人员管理;4、行为规范;5、作风纪律等情况。

    监督措施:机关各科队根据规范化建设责任分工,对中队队伍管理情况开展指导,对于需要现场检查事项,可转交督察队开展实地督察检查。由督察队每月开展“进中队”督察,对内务管理、行为规范、车辆管理、督察工作台账以及各科室交办事项开展检查。

    (五)重要案(诉)件方面

    1.重大案件

    监督内容:聚焦领导批示件、环保督察件、媒体曝光件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执行情况。

    监督措施:办公室对领导批示件、环保督察件、媒体曝光件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第一时间做好文件的流转签批工作,明确执行落实责任科室,确保各类批示件妥善、有效解决。由政工科对重大案件督办过程中发现的城管执法队员违纪违法情形开展调查,经查实后,报局领导班子讨论,按照《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处理。由案件审理科对重大案件的受理立案、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处罚及移送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法律意见。由执法监督科对超时未办结、定时要结果等情况进行督办,由督察队跟踪督察。

    2、重复投诉件、信访件

    监督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系统市民投诉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城管执法局信访事项办理规定》,聚焦违法建筑、油烟扰民、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工地文明施工等领域,重点检查重复5次以上投诉、信访件以及涉及文明施工不满意投诉、信访件等处置规范执行情况。

    监督措施:执法监督科抽取重点类型、重复投诉件以及回访不满意件进行跟踪检查并且通报情况,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投诉量的1%。

    案件审理科负责指导、跟踪信访事项日常办结情况。由督察队根据移送情况和数据,每月抽取至少1件信访件进行现场督察并且通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健全监督机制

    机关各科队要切实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照本方案内容,认真组织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数据研判,细化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对街镇中队的指导、监督职责,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制,项目化推进执法监督各项工作,确保监督措施在街镇落实到位,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反馈有通报有处理。执法监督科为区局执法监督工作牵头部门,各科队根据职责每月24日前将科室本月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汇总至执法监督科。

    (二)聚焦队伍素质,提升监督能力

    各中队要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监督工作,由中队长或教导员分管主抓执法监督。要切实发挥三级督察员末梢监督作用,聚焦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投诉、案件办理等领域,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总结提炼典型案例,持续提升队伍素质。区局牵头部门在年内对机关科室监督人员以及三级督察人员各组织一期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

    (三)探索智慧监督,优化监督手段

    要积极探索“智慧监督”模式,各中队要强化勤务指挥室建设和运用,区局要利用好局指挥平台视频监控资源,持续优化“非现场”监督模式。各部门要加强市局综合指挥监管平台网上监督系统的应用,实现监督工作线上线下联动,推进监督工作数字化转型,充分释放监督效能。

    (四)加强考核通报,强化结果运用

    区局通过《局指挥月报》每月将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通报至各街镇(园区)。根据市局专项执法监督行动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将作为本年度街镇中队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指数评估的重要依据。

     

     

     

     

     

     

     

     

     

      

    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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