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电话:021-57811058,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3579号,邮编:201620。
一、概 述
2016年,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沪松府办〔2016〕107号)的要求,着力在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信息公开要求,除依法应当不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外均做到主动向社会公开,便捷群众查询,接受公众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制度基础
1.健全组织领导。松江区城管执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机构,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局信息公开工作。
2.丰富公开形式。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围绕执法工作的特点和群众的关注点,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多措并举,讲求实效,主动在局网站上公开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在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安排专人全程摄像,留下电子档案,供相关人员查阅,行政处罚结果均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向社会公示。实现了公开内容人性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
3.建立公开制度。除主动公开信息外,松江区城管执法局着力在依申请公开信息上做文章,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局办公室、法制科作为责任部门接待群众咨询,同时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查询便利。 同时松江区城管执法局还建立了一系列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着力构建一个规范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既要保证人民群众能够依法获得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又要保证文件的处置规范。
(二)围绕民生诉求,强化热点信息公开。
1.强化财务信息公开。按照区政府“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强化局年度预算决算内容的公开。目前,2016年我局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已按照要求全面公开。
2.强化民众诉求回应。区城管执法局根据执法业务工作特点,强化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关注民众诉求,做好信息的发布和社会舆情的引导。松江区城管执法局门户网站、松江区城管执法局微信平台,松江区城管67721070投诉热线,主动接受市民咨询、投诉举报等,全年发布局各项会议、活动、政策信息600多条次。局长信箱、投诉举报平台和热线收集到的市民诉求均及时反馈相应部门妥善处置。
(三)打造公开平台,丰富公开载体
1.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局门户网站是我局对外公开的直接平台和窗口,松江区城管执法局依照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的要求,正在改造信息公开专栏,新改造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将在公开内容的栏目设置、公开的申请途径等方面予以优化完善。
2.加强主动公开文件报送。我局按照区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向区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纸质公文,方便市民查阅行政机关制发的纸质公文,相关电子文件我局也将在局网站上予以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6年底,本局累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制发公文类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现就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内容分类的情况作逐一说明:
1.发布规范性文件。公开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2.公开关系社会民生的信息。
3.公开业务推进信息。
4.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财政专项资金,“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5.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根据市城管执法局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目录》
6.公开公共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通过局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cgzf.songjiang.gov.cn)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发依申请公开的红头文件数量为6件。接受已申请公开申请16份,按时答复16份。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度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发生针对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平台共接受市民各类咨询7982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取得了明显进步,但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全局系统政务公开意识还不是很强;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和手段还比较单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些欠缺等。2017年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围绕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全局系统内组织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培训,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凡是依法可以公开的一律公开,特别是对我局工作的重点领域做到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充分利用好局官方网站、市区两级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城管执法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着力打造多平台信息公开,力求让人民群众以最方便、最快捷的方式取得所需信息。
七、 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报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0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7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1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9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7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6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6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6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6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注:本表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