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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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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34N1012024053105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机管局
    • 发文字号:沪松机管字〔2024〕12号
    • 成文日期:2024-05-28
    • 发布日期:2024-05-28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本市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现就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车辆编制管理

    按照《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92号)、《市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沪车改办〔2021〕2号)精神,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类型和用途的公务用车(包括执法执勤用车)都应纳入编制管理。

    二、严格车辆管理纪律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各项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规范使用,继续从严抓好“六个不得”要求的落实。

    三、加强车辆租赁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租赁车辆行为,根据规定,我局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已确定9家车辆定点租赁单位,服务期限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入围单位信息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公告 > 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公告 > 封闭式入围结果公告> 板块3月21日发布的公告

    附件:2024年-2026年封闭框架入围单位及报价

     

     

     

     

     

    上海市松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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