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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1幢、2幢、6幢、11幢、12幢申请改建和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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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32N1012024120511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发文字号:松经开〔2024〕275号
    • 成文日期:2024-12-03
    • 发布日期:2024-12-03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1幢、

    2幢、6幢、11幢、12幢申请改建和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函

     

    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位于经开区中部园区的江田东路185号1幢、2幢、6幢、11幢、12幢,共5栋房屋,房屋总楼层均为6层,房屋建筑面积62986.76平方米,产权人为上海劲苏实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园区的宗地号:松江区中山街道25街坊41丘,宗地面积:7198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754.21平方米。上海劲苏实业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对存量非居住房屋改建方式,建设改造江田东路185号1幢、2幢、6幢、11幢、12幢房屋为蓝领公寓项目,拟改建建筑面积:62986.76平方米,拟改建房间套数:2111间,提供约5000余张床位,其中多人间(多为6人间)736间,基础单人间1041间,改善型单人间334间。并计划将其中4000余平方米建筑改造为生活配套。主要服务于周边企业蓝领工人的集中式住宿。

    为使项目改建和营运合法合规,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精神和松江区改建转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劲苏实业有限公司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将江田东路185号1幢、2幢、6幢、11幢、12幢,共5栋非居住房屋改建和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经开区管委会原则同意将江田东路185号1幢、2幢、6幢、11幢、12幢(拟改建建筑面积:62986.76平方米,拟改建房间套数:2111间。) 申报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对象为经开区属地企业员工。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上海劲苏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改造和运营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规范执行,做好建筑和消防安全检测评估,要求企业加强管理,承担安全、治安的主体责任。我委将配合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并纳入属地化社会管理,履行监管职责。

    特此函达,望批准为盼。

     

    附件:1.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1幢、2幢、6幢、11幢、12幢改建和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书

    2.沪松房管公(2018)2号单位租赁房认定批复

    3.《关于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1幢等房屋申请改建和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事宜的复函》(沪松经(2024)350号)

    4.沪(2020)松字不动产权第026909号不动产权证书

     

     

     

                            2024年12月3日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123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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