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正泰启迪(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重新进行地价评估事宜予以支持的请示
- 索 引 号:002032N10120241012269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发文字号:松经开〔2024〕217号
- 成文日期:2024-10-12
- 发布日期:2024-10-12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正泰启迪(上海)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项目重新进行地价评估事宜予以支持的请示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2021年第15期及2022年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同意正泰启迪(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智电港”)可以继续以园区平台开发主体取得节余分割地块(V-7B、V-7C号地块),开发建设运营正泰智电港(二期)项目。
松开V-7B号地块位于松江工业区科技园区,于2004年11月11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号:沪松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401号),出让面积233408平方米,出让年限为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受让人为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地上建筑容积1.6,限高30米。项目竣工日期为2011年,产证为:沪房地松字(2015)第037664号,产证建筑面积为141264.51平方米。拟节余分割地块为:C02-16C-02号地块,分割转让面积64831.6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长兴港、南至空地、西至规划十路,北至思贤路。
松开V-7C号地块位于松江工业区科技园区,于2008年12月18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号(沪松房地(2008)出让合同第46号),四至范围:东至长兴港、南至企业、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出让面积66000平方米,出让年限为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受让人为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地上建筑容积率为0.9,限高30米。产证为:沪(2024)松字不动产权第031786号,产证建筑面积为27973.89平方米。拟节余分割地块为:C02-16C-03号地块,分割转让面积26612.3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长兴港、南至企业、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上述项目以“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获得准入,后经松江区经济委员会重新认定后,确定以“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转让,由于项目类别发生了变更,需重新进行地价评估后,方可继续节余分割手续的办理,项目计划于2024年11月完成节余分割转让流程。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为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恳请贵局对正泰智电港二期项目重新进行地价评估事宜予以支持,尽快启动地价评估程序。
特此请示,望予以批准。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