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松江海关关于提请松江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加强区内安全监管的函》的函
- 索 引 号:002032N1012023121820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发文字号:松经开〔2023〕328号
- 成文日期:2023-12-18
- 发布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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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松江海关关于提请松江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加强区内安全监管的函》的函
松江海关:
我委于2021年11月13日收到贵单位《松江海关关于提请松江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加强区内安全监管的函》,高度重视,及时上报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项会议,针对贵单位提出的几个方面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梳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21家涉及危化品的生产型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五个一”。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2023行动要求和上海市推进厂房专项治理的专题部署,以及松江区推进危险化学品相关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等8个专项,组织21家企业进行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由经开区安监办联合综合保税区管理中心对21家企业的危化使用和储存情况进行覆盖式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压实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开据责令整改指令书(安全检查评估报告见附件),督促企业加强监管,实现闭环管理。
二、加强对企业“五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知为行之先。结合年度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开区安监办于2023年4月份、8月份分两批组织辖区企业“五类”人员持证培训,即对相关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口持证培训,并将综合保税区参与监管的特保人员纳入培训范围,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确保一线人员懂安全、会抓安全。
三、同心协力,共筑安全防线。综合保税安全,是一项涉及多方主体参与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松江海关、经开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充分协作配合。感谢松江海关给予综合保税区企业安全监管的指导和关心,我们将严格督促企业压实自身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经开区(及松江综合保税区)属地监管责任,与贵部精诚合作,共同推进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高质量安全护航松江经开区、松江综合保税区更高质量建设。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印发 |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松江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联系人:陈建 联系电话:1502122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