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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推进正泰启迪(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节余分割转让项目相关事宜予以支持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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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33-009001-20231027-12465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发文字号:松经开〔2023〕275号
    • 成文日期:2023-10-27
    • 发布日期:2023-10-27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推进正泰启迪(上海)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节余分割转让项目相关事宜予以支持的请示

     

    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正泰启迪(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智电港)于2017年4月19成立,以园区平台为主体开发正泰智电港项目,以“一体两翼”(集高端制造为一体,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为两翼)为战略定位,打造建设“3+1”(高端制造、总部经济、科创园区+人文生态社区)”园区。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2021年第15期及2022年第6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同意将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V-7B、V-7C号地块的节余用地通过分割转让的方式给正泰智电港。

    松开V-7B号地块位于松江工业区科技园区,于2004年11月11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号:沪松房地(2004)出让合同第401号),出让面积233408平方米,出让年限为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受让人为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地上建筑容积1.6。项目竣工日期为2011年,产证为:沪房地松字(2015)第037664号,产证建筑面积为141264.51平方米。

    松开V-7C号地块位于松江工业区科技园区,于2008年12月18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号(沪松房地(2008)出让合同第46号),出让面积66000平方米,出让年限为50年,用途为工业用地,受让人为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地上建筑容积率为0.9。项目完工日期为2011年,目前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

    目前,关于松开V-7B、V-7C号块地的节余分割转让材料均已准备完毕,但由于松开V-7C号地块地上建筑物尚未有产证,故无法上报市规资局。据核查,松开V-7C号地块项目完工日期为2011年,后因历史原因,部分建筑物超出原用地红线无法验收办理产证,于2022年采取扩大用地协议出让方式增补用地面积2950.2平方米(合同号:沪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2)91号),用地面积调整为68950.2平方米。目前该地块已完成土地所有权证办理(产权证号为:沪(2023)松字不动产权第005538号),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7923.2平方米。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拉动区域固定投资的增长,申请对V-7C号地块相关建筑补办产权证,并且同步继续推进正泰智电港二期项目节余分割手续,完成转让。

    特此请示,望予以批准。

     

    附件:1.V-7B权证

    2.V-7C权证(新旧)

    3.正泰二期节余分割转让的情况说明

     

     

     

     

                               2023年10月27日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1027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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