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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优化确定开发区管辖范围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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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32N1012021080914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发文字号:松经开〔2021〕376号
  • 成文日期:2021-08-02
  • 发布日期:2021-08-02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推进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优化

确定开发区管辖范围的请示

 

松江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开发区聚集效应、开放功能和增长动力,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松江经开区在全国经开区的考核排名,经与中国开发区协会沟通,拟按照实际工作状况,对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报用于每年综合评估的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进行整合优化,由区政府发文进行明确: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去除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直接管理的青浦练塘分区、新桥分区、车墩分区、石湖荡分区、小昆山分区及国际中小企业城。整合优化后,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规划用地面积共计 4286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1、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规划用地面积3871公顷,西部科技园区、中部园区 、东部园区,四至范围见附件。

2、松江综合保税区 管辖范围内的规划用地面积 415公顷, a区、b区,四至范围见附件。

特此请示

 

附件:《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优化确定开发区管辖范围的通知》(代拟稿)

 

 

 

                                        

                    202182

 

 

 

 

 

松府发〔2021〕 号

 

 

 

上海市松江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优化

确定开发区管辖范围的通知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开发区聚集效应、开放功能和增长动力,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现以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对松江综合保税区实施整合优化,由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同时,管辖范围去除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直接管理的青浦练塘分区、新桥分区、车墩分区、石湖荡分区、小昆山分区及国际中小企业城。整合优化后,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规划用地面积共计 4286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1、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规划用地面积3871公顷,西部科技园区、中部园区 、东部园区,四至范围见附表、附图。

2、松江综合保税区 管辖范围内的规划用地面积 415公顷, a区、b区,四至范围见附表、附图。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加快推进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优化相关工作,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明细表

2.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图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明细表

 

 

单位:公顷

园区名称

实际管辖

面积

四至范围

中部园区

1058

西至沪松路、沪松北路,南至荣乐东路、南乐路,东至曹农路,北至g60沪杭高速

东部园区

965

东至茜浦泾,西至铁路金山支线,南至俞塘,北至沪杭铁路

西部园区

1848

东至油墩港,西至g1503绕城高速,南至沪杭铁路,北至花辰公路(扣除综保区b区)

综保区a区

288

东至车新公路、南至华恒路、西至南乐路、北至南乐路

综保区b区

127

东至油墩港、南至松蒸公路、西至g1503绕城高速、北至古浦塘河

合计

4286

 

 


附件2 

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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