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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31 阅读次数:

 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政府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等相关工作,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区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松江区实际制定《松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

1.落实公开征求意见机制。2024年松江区在规范性文件管理过程中,积极听取社会公众、有关组织和行政相对人或者专家的意见,起草涉及企业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要求以区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必须书面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2.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2024年松江区在规范性文件管理过程中,不断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起草部门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办公会议审议前,必须由审核机构完成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程参与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形成团队审核力量,保证审核质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除起草单位审核机构审核外,还必须提交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区政府办公室安排公职律师专职负责审核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审核力度,把牢审核关口。

3.落实备案审查机制。制定机关自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完整齐全的备案材料,接受备案审查。松江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和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备案审查。2024年各委办局、街镇共向区政府提交备案规范性文件32件。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备案审查7件。

4.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建立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常态化评估清理机制的意见》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依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松江区实际,先后下发《关于做好松江区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松江区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及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组织各部门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工作。经全面汇总,全区共评估区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评估结果为继续有效9件,拟修改5件,拟自然失效6件,已失效2件,拟废止1件。区属各部门共评估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评估结果为继续有效50件,拟修改12件,拟自然失效5件,已失效1件,拟废止1件,街镇共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评估结果为继续有效25件,拟修改4件,拟废止2件共。经分类汇总,评估清理过程中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合法性问题12个,合理性问题9个,可执行性问题10个,实效性问题6个,根据存在问题,将按照规定要求对相应文件启动修改或废止程序。

    (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2024年,松江区人民政府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工作指引,将政务公开纳入整体工作部署,不断夯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1.主动公开方面。松江区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法定内容主动公开。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区政府、区政府办文件138件。“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图文、音视频、跟踪解读、政策集中宣讲等115,并与原文双向关联。制发《2024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过程公开决策目录及履行情况。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3次,参与审议《关于规范委托社会力量运营公建养老服务设施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议题。

2.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受理向区政府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170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156件(结转到202514件)。予以公开38件,占24%;不予公开6件,占4%;无法提供65件,占42%;不予处理21件,占13%;其他处理26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13件),17%。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8件,行政诉讼15件,其中:17件行政复议、9件行政诉讼获维持,1件行政诉讼为其他结果,其余尚未审结。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核认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发布的维护更新,组织各单位进行集中维护16次。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梳理全区各级规范性文件123件,其中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件,区属各部门规范性文件69件,街镇规范性文件31件,评估结果为继续有效的84件。

4.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搭建政府与市民沟通的有效桥梁,高效回应市民政策留言问答咨询70条。印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公报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的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今年,区政府公报发行6期,电子公报于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归集展示。随申办市民云、区政府网站及“上海松江”手机客户端实现数据同源、实时动态更新,让公众能够更加便利地通过权威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政策信息。

 

(三)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1+7”制度体系和松江区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编制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手册(2024版)。根据上海市1+7”制度体系和《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实际,制定了《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手册(2024版)》,在2023版手册的基础上,把市政府办公厅2024年的最新工作要求增加到工作手册内,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五大法定程序及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进一步优化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专家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参考模板,对各承办部门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起到了具体指导作用。

二是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在全区范围征集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各部门申报,区府办审核,经向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并经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形成《2024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25日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同步发布该文件的“一图读懂”,按要求及时通过上海市政府法律事务管理系统向市政府办公厅做好备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强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全年共调出3项,调入5项,调整后决策目录事项16项。

三是有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针对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1+7”制度体系和《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组织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4年,共有7家单位开展了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和《2024年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区府办下发通知,制定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2022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共涉及10项决策事项,涉及到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等十家单位。各评估单位均按照方案和通知要求及时制定本部门的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并提交了决策后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均为拟继续实施。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不足:各部门虽然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完成公众参与的程序工作,但是对于公共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提升。需要进一步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找准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直接关涉的利益群体,提高公众参与的深度。要借助传统形式和现代手段,多形式、多领域、多时段地收集公众意见,逐步形成公众参与决策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多样化。

原因:工作思维模式过于保守,创新意识缺乏,应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拓宽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

(二)决策事项程序存在延期完成现象

不足:按照《决策事项目录》所列完成时间,二季度、三季度应完成的决策事项中,因各种原因存在延期完成现象。个别事项还存在年内无法完成,申请调出决策事项目录的现象。

原因:个别事项由于年初工作的谋划和预判不够准确,也有个别事项因上级政策变化、客观形势改变导致延期完成或不能年内完成的现象。

(三)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的开展力度不足

不足:按照制度要求,各部门应参照“1+7”制度体系要求,结合本部门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积极开展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只有七家单位开展了相关程序工作。

原因: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不高、导致一些单位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重视不够、开展力度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坚持带头学法。区政府办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审核,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作决策、出政策、抓落实。

    (二)坚持依法管理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手册(2024版)》《松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指导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重点工作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坚持做到充分协商、集体讨论、会议决定。2024年度所有列入“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议事决策程序符合制度规定。

    (三)坚持统筹协调。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府办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文会办理、参谋辅助、督查落实、政务服务等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建设能力。要针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1+7”制度体系,《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松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加大培训和解读力度,不断提升从事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务公开等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和综合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严格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松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布等各项程序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文件出台的各项程序要求,努力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定

严格贯彻落实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做到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备案,确保做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备案必审,审查必严。

四是是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决策事项顺利推进

要通过微信提示、电话提醒、实地督导、周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导指导工作,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力争实现2025年度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范围的事项在年内全部完成。

五是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办理,确保五大法定程序顺利完成

要进一步提高程序意识,严守法定程序,加强指导,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五大法定程序扎实有力推进。

六是进一步加强考核工作,确保做到奖优罚劣

要按照考核工作要点,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部门承办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工作和开展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等,全面加强考核。要通过考核、做到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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