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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松江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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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30N1012024123117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沪松府办〔2024〕44号
    • 成文日期:2024-12-26
    • 发布日期:2024-12-26
    正文文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松江区城市管理精细化

    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松江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2024年12月19日第8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12月26日

     

     

    松江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松江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全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相关要求,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五个新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聚焦长三角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定位,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努力把人民向往的松江新城“施工图”,高质量转化为“实景图”,交出人民满意的新时代答卷,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引领示范、追求卓越。对标“世界标杆、中国典范、上海范例”,努力打造更多的“松江样本、松江实践”,开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新局面。

    ——坚持机制创新、协同共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健全共建共治共享制度,优化协作机制,深化协同创新,共同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科技进步、绿色转型。将科技之智与规则之治、人民之力有机结合、创新发展,提升“绿色+智慧”治理能力,实现治理转型跃升,加快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

    ——坚持开放包容、文明风尚。挖掘“上海之根、沪上之巅、浦江之首、花园之城、大学之府”等人文历史资源,充分赋能,做大做强,体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同,创造城市文明新风尚。

    (三)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推动建设更科创、更人文、更生态的新松江,数字化治理牵引现代化治理的作用更加显著,人民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新风尚更加彰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的高品质生活圈更加舒适,初步形成“一流城市、一流治理”的格局,成为“五个新城”精细化管理典范。

    二、重点任务

    (一)改善城市风貌,提升人居环境

    1.开展“马路拉链”和道路修复整治。系统整治“马路拉链”,建立“一路发起、多路协同”掘路机制,推进管线工程统筹实施。完善掘路修复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修复后竣工验收要求。道路技术状况指标优良率达到70%,在建建设工地周边道路路况全面达到合格以上水平。(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

    2.深化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积级向上争取,尽早完成茸平路、沪亭北路、涞坊路三条道路的架空线入地工作。深化杆箱整治。(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3.加强薄弱区域、薄弱环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旧改征收基地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医院等区域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综合治理,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引导车辆有序投放与停放。继续推进桥下空间养护基地品质提升、“内部道路”治理等工作,消除区区交界、城乡交界、条块交界区域“死角盲区”。(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

    4.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根据市级要求,每年推进存量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存在突出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彻底清零。对低效用地、“两旧一村”等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相关投诉,依法快速拆除新建、在建违法建筑。(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5.大力提升城市保洁品质。继续巩固和拓展高标准保洁区域,形成一镇一域保洁新模式,道路机扫率100%,星级公厕达标率90%以上。(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6.提升道路设施品质。积极开展人行道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道路精品路创建工作。提高重要道路、重要区域行道树树穴铺装完好率。(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7.强化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管理。持续加强户外招牌特色路段(街区)建设,完成20条以上路段(街区)户外招牌改造提升。结合街区商旅文体农特色,鼓励文涵路、文汇路、仓汇路、松东路等特色路段加强户外招牌建设及改造提升。推动新一轮户外广告实施方案落地,点位内户外广告审批率达到95%以上。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户外招牌日常监管和安全抽检,进一步加强街镇层面户外招牌监管力度,鼓励街镇开展招牌安全抽检,户外招牌审批(备案)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8.优化交通出行环境。推进慢行交通项目和区域建设。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至2025年公交车新能源车比例达到100%。加快松江智慧交通体系的建立,推进我区公交电子站牌建设。围绕路口渠化,新增机非隔离设施、中央隔离设施和调整标志标线,缓解重点区域和路口的交通流量压力,解决局部路段的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9.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及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贯彻落实《松江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2023-2035年)》。(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残联)

    10.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完善社区商业设施配套,科学引导菜场、药店、早餐网点等业态发展,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推动社区微更新,打造园林式社区,实现“家门口的蝶变”。(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11.升级“美丽家园”建设。实施旧住房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推进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并加强使用管理。巩固绿色社区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居住区人居环境品质。实现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移动通信信号“能覆盖尽覆盖”。推进易积水小区改造。有序推动居民住宅二次加压调蓄供水设施移交接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数据局、区水务局)

    12.持续推动“美丽街区”建设创新升级。2024-2026年计划再建设一批美丽街区。结合街区商旅文体农特色,支持云堡未来市、晨星街区、济众路等加快美丽街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13.推进“美丽乡村”升级建设。继续推进示范村创建,到2025年底申报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2个,累计创建13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累计完成创建26个。加强村内路桥整治,完善安全防护设施。2025年底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

    14.建设城市管理精细化优秀实践区。聚焦加快建设人民向往的现代化松江新城,持续深耕细作,坚持示范引领,打造更多城市管理精细化特色示范样板,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管理精细化优秀实践区。(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二)践行绿色低碳,建设生态城市

    15.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持续推进环新城森林生态公园带建设。新增各类公园。新建或改造提升口袋公园。健全绿道体系,建设衔接区域、串联城乡、覆盖社区的绿道。推进“一街一景”工作,建成绿化特色道路,推广应用新优行道树树种道路。(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16.推动河湖品质提升。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基本完成排污口分类整治,对于短期内难以清退取缔的历史遗留问题排污口形成清退整治方案,建立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体系。加强各涉水源地街镇巡查工作,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17.推动空间开放和功能融合。优化滨水公共空间。引导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附属空间,拓展空间功能,丰富空间内涵,激发片区活力。推动公园与周边街区有机融合,增加功能复合型座椅、慢行步道、休闲健身等设施,完善开放空间社交、艺术、休闲等功能。推进福连桥、花长盛宅等文物修缮工程,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优质项目入驻文物建筑,持续推进文物活化利用。(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8.深化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方案编制,新、改、扩建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重点聚焦南部新城华阳湖片区和枢纽片区,逐步推进南部海绵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19.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比例超过50%。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工程。大力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20.强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治理。以点带面有序开展“无废细胞”的培育建设。拓宽“无废城市”宣传渠道,加强城市间学习交流活动,借鉴长三角“无废城市”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共享长三角“无废城市”建设成果。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提升消纳处置能力,加大数据赋能,强化源头工地、运输作业、末端处置全链条监管。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指导推进高品质服务点提升改造。强化监督检查,推进联动协同。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社会氛围。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

    (三)开展隐患整治,完善安全体系

    21.集中开展安全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乡结合区域、“九小场所”和多业态、多产权、多主体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场所安全隐患排摸,分类分批整治。(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22.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动地下老旧市政燃气管道、街坊燃气管道改造,老旧居民住宅燃气立管更新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松江燃气公司)

    23.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下沉监管力量,推进违法违规装修改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使用性质、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自建房安全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初步建立数字体检、专项体检和周期性体检相结合的房屋体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新增危房,提高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对老旧住宅电梯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接安全评估结论,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24.加强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全覆盖。将限额以上工程严格纳入建设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下工程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登记备案和安全告知承诺制度,完善日常巡查和专业检查联动机制,推动全量纳管。(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

    25.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加强对城市燃气、桥梁、道路、供水、排水、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和协同处置。结合城市体检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形成风险动态区划图。针对燃气爆炸、桥梁垮塌、道路脱空、管线渗漏等重点风险场景,采用先进物联感知技术,实现对重点设施运行状态的有效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和预警上报。建立基于数字孪生的城市生命线工程监管平台,打造统一数字底座,形成数据标准,强化对城市运行状态的统筹协调、智慧监督和综合评价。完善污水管道设施,落实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加快污水管道渗漏和错接问题整治,落实管道错接即知即改。(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数据局、区水务局)

    26.优化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运营、交通工程建设、游览船航行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实现重点区域车行信号灯故障自动监测设备和信号控制路口路段自适应交通控制系统(SCATS)控制全覆盖。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因地制宜增设城市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区应急局)

    27.强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完成全区地下空间信息普查。加强民防工程、轨道交通站点等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落实地下空间权属、使用和管理单位的责任。强化商业和公共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加强日常巡检、专业检测、安全评估、预警等安全管理,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地下空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国动办)

    28.深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进电动自行车“充、停、改”问题专项整治,加快增加全区充换电柜总量,提升违规入室停放和充电行为技防水平,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报废、回收等全环节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消防救援支队)

    (四)强化应急处突,加强风险应对

    29.强化综合监测预警。针对本市台风、暴雨、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特点,健全多方参与的监测预警和联合会商机制,完善分类监测、分级预警、信息报送等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互联互通,形成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风险形势分析成果,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提供有力支撑。开展城市运行系统性风险会商研判,推动形成“综合+专业+行业”的多灾种和灾害链风险研判体系。(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气象局)

    30.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优化细化实战化轨交大客流、设施高负荷、极端天气等重大风险情形应急预案和响应流程。制订不同分级状态下控制策略和管理标准,细化人员调度、资源调配等规范,强化应急联动机制,缩短应急响应时间,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同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31.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加强防汛抢险、能源保障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队伍能力提升,升级防灾减灾救灾装备。构建应急救援队伍联训交流平台,推动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高效协同、有序发展。打好基层组织风险应对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加强市民群众风险应对培训和演练,提高自救和互助能力。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经委)

    (五)加强数字赋能,强化场景应用

    32.深入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事项涵盖城市管理与社会管理、管理范围覆盖全区、管理重心下移的城市治理网。推进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的融合共享,实现区、街镇、社区、网格四级信息流和业务流循环贯通,支撑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持续提升网格化实战能力。加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聚焦公共安全隐患类事项,有序拓展管理内容。加强基层网格力量配置,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多格合一”工作模式。(牵头单位:区城运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区数据局)

    33.加强应用场景建设。结合城市运行和企业、市民反映的高频急难问题,发掘智能化应用场景需求,打造一批实战高效的数字应用场景。推动基层赋能平台应用场景、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相关场景等场景开发与迭代升级,扩大成熟场景覆盖面,提升应用频率。(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34.建设完善泛在智能的城市感知设施。鼓励智慧杆塔发展,加快综合杆建设。加大智能快件箱新建力度,提升新增物联网数据卡用户数累计数量。初步建立“AI+一网统管”智能中枢平台,科学调度、共建共享多模态算法算力资源。(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科委、区数据局、松江电信局)

    (六)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系统支撑

    35.做实做细城市体检。从宜居共建、安全韧性等8个维度,结合上海市体检指标体系及松江区特色指标,推进我区城市体检工作。将区级体检、专项体检、街镇体检、社区体检等分别形成各自体检报告,并把“体检画像”转化为“一表三清单”,补齐城市管理短板弱项。(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36.强化投入保障。强化各级财政资金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保障力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37.强化城市管理执法支撑。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结果,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城管进社区”工作,推动解决居民群众呼声强烈问题。健全完善管执联动和部门协作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

    38.加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城市容貌规范》《口袋公园设计标准》等城市管理标准新编和修订。重点推进城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标准定额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标准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

    39.推动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小区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停车难、群租治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噪音扬尘扰民等民生短板问题处置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完善社区规划师制度,探索规划、建筑、景观、艺术、法律等多方力量和第三方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专业联合团队,更好地倾听居民诉求,改善人居环境。动员街镇持续做好每月15日的“洁净松江”城市环境清洁日活动,全面提升责任区市容环境水平。做好商家自治联盟等优秀自律组织培育孵化和典型选树,激发“全域门责”探索创新的内生动力。深化“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广泛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拓展市民参与途径。(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办)

    三、保障措施

    (一)理顺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加强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供给。区、街镇两级城市管理精细化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

    (二)注重工作标准

    坚持以人为本,聚焦强示范、补弱项、惠民生、微更新等重点工作,在精细上下功夫,在品质上见真章,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水平和质量效益。

    (三)严格监督考核

    进一步健全“区级统筹、部门牵头、街镇实施”的工作模式。区精细化办要围绕“服务、协调、监督”中心工作,发挥区级统筹协调职能,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引领示范项目和引领示范区建设,破解更多城市管理难题顽症。各牵头部门要增强主责意识,优化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相关配合部门要强化工作协作,主动跨前服务。各街镇(园区)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方案内容,高标准完成指标任务。要将工作推进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绩效监督,严格奖优罚劣。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群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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