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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2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ong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园中路1号,邮编:201620,电话:021-377354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区政府、区政府办文件142件,发布图文、音视频、跟踪解读、政策集中宣讲等政策解读129篇。政务直播间栏目发布《松江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稳就业 促发展 人社惠企政策介绍》等直播视频7条。发布《松江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选编区政府、区政府办文件33篇,部门规范性文件10篇,政策解读35篇。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3次,参与《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等议题审议。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87件(结转到202414)。予以公开23件,占26%;不予公开5件,占6%;无法提供51件,占59%;其他处理8件(申请人主动撤销,9%。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5件,其中:1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获维持,其余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对不予主动公开的区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梳理试点领域政策清单,在本市集成式发布政策库集中发布政策71件。对《松江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15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解读,线上线下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发布的维护更新,组织各单位进行集中维护14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小区停车难、养老和老旧小区改造等热点问题,发布在线访谈21篇。及时回复市民政策咨询96条,政民互动栏目发布网民留言政策问答发布67条。结合“一网通办”五周年专题宣传活动,搭建政府开放线下互动平台,向企业市民解读松江区政务公开专区各项功能和服务,宣传“集成式发布政策库”、“一网通办”相关政策,现场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与整改落实,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督促整改。加强队伍建设与业务培训,邀请专家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培训;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实务、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讲座,制作发放《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操作手册(2023版)》。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政策解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重点专项开展独立评估。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34

0

0

0

0

9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6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1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12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1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9

0

0

0

0

1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1

0

0

0

0

8

(七)总计

57

30

0

0

0

0

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5

0

0

0

0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3

4

0

0

0

4

4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单位未建立工作交接制度,出现工作交接不到位,造成政务公开工作断档,区政府办公室还需进一步加强指导培训。二是有的单位对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本单位网站信息维护不及时,区政府办公室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三是有的单位政府开放月活动未能充分体现政民互动、为民答疑解惑等工作要求,存在活动形式单一,缺少政府开放logo等问题,区政府办公室还需进一步统一标准、加强指导。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在松江区第二期处级干部轮训班上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培训。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实务、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讲座,制作发放《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操作手册(2023版)》,采取宣传引导与培训指导、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日常指导与定向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培训实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排专人高频率开展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错链、断链、跳转等问题排查,点对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形成检查台账。三是督促指导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开放活动工作要求,活动前发布预告,活动中体现政府开放统一logo,设置公众互动、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活动后及时总结提炼相关工作经验,持续提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的质量和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松江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字〔2023〕5号)要求,制定并发布了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责任分解,通过大力推进8个方面31项共计72条年度具体任务落实,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加强政策文件库建设,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

    全面梳理试点领域存量政策及其政策解读、常见问答等,认真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后台新增“集成式发布”选项,围绕营商环境、惠企政策、市场经营主体生产活动等主题,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便利企业群众获取政策。新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特色主题分类,向公众全方位展示推动长三角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相关政策服务147条。

(二)坚持“公开即服务”理念,上线“阅办联动”新功能

年内,共有15项现行有效、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在“一网通办”上的办事事项实现“阅办联动”新功能。凡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增强办事类政策公开的实用性,有效解决政策“用不上”的问题,在便利企业群众使用政策上下功夫、出实效。

(三)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严把信息公开申请质量关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增加法律事务科的审核环节,严格做到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沟通会商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信息公开申请分析研判会15次,依法、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四)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费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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