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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政策解读】《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阅读次数:

近年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给人民防空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和新要求。松江区国动办着眼构建人防工程数字化规范化精细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新模式,推动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起草编制了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实施意见》已正式发布。

针对《实施意见》,我们收集了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现为大家一一作答。

“热点问答”

Q1. 为什么要出台《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

A.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防工程管理,保证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不断提升人防工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松江区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街镇(经开区)民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松江区国动办按照“战备为先、管理规范、平战结合、安全至上”的原则,围绕健全和完善区、街镇、居村三级人防工程管理网络,起草编制了《实施意见》。

 

Q2、“三级工作网络”是哪三级?

A.“三级工作网络”为:区、街镇、村居。

(一)区一级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机制,建立人防工程“城市社会管理人防专业监管”的工作网络。其中,人防工程的人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监督检查由区人防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综合管理由区地下空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监管。

(二)街镇一级将人防工程平时属地管理,按照战时疏散掩蔽要求,以居村为单元划分管理网格,建立人防工程“属地监督检查部门联合督查”的工作网络,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其中,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情况由街镇人民防空工作部门监督检查,有关问题整治由街镇行政执法及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联合督促检查。

(三)居村一级落实人民防空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人防工程“专(兼)职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网络。通过发挥居村党建引领作用,对战时疏散掩蔽居民的人防工程做好巡查,配合做好防工程末端管理工作

 

Q3、“两级责任制”是哪两级责任?

A、两级责任指区一级责任和街镇一级责任。区级责任包括:协同监管、行业监管、考核评优。街镇一级包括:网格管理、考核培训、联合整治。

 

Q4、《实施意见》涉及哪些相关部门?分别承担什么职责?

A. 《实施意见》涉及区人防部门、区交通管理部门、区房管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等。

(一)区人防部门,应加强人防工程土建结构、防护设备设施等防护效能的监管,保证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

(二)区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动车停车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置监管,确保不影响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使用状态。

(三)区房管部门,应加强人防工程物业管理单位监管,确保人防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在房屋维修基金中列支、日常管理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四)区城管执法部门,应联合巡查监管,处罚相关违法行为人,并督促整改,落实精细化管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消防)、公安(治安)、水务(防汛)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人防工程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Q5、依据《实施意见》,遇到民防工程管理问题如何反馈上报?

A:区国动办对全区民防工程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评级并公示。居民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反映问题。由区国动办接办后分层落实管理责任。


原文链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上海市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图读懂:《上海市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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