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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4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年11月4

 

 

 

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做好2022年本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松江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

二、考核评估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区政府各部门,共50家单位

三、考核评估机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成立考核评估小组。

四、考核评估内容

重点考核评估各单位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共分为9个部分:

(一)基础工作(20%)

包括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等方面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15%)

包括依申请件办理规范性和质量、争议处理、转主动公开、复议诉讼等方面情况

(三)政策解读(10%)

包括政策解读质量、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跟踪解读、多元化解读、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精准推送等方面情况。

(四)回应社会关切(5%)

    包括热点回应、政策咨询办理等方面情况。

(五)公众参与(15%)

    包括政府开放活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公开等方面情况。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

    包括疫情防控、财税审计、生态环境、道路交管、涉企服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文化旅游、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

    包括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和成果运用等方面情况

(八)监督保障(10%)

包括组织领导、业务培训、信息移交等方面情况

(九)特色工作(7%)

包括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特色公开方式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案例及经验总结

五、方法和步骤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按照《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表》开展自查,并通过松江区协同办公平台(OA平台)线上填报

(二)网上核查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表》进行网上核查。

(三)专项评估

    1.区财政局提供各单位预决算、财政绩效公开情况的评估结果

2.区司法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的评估结果

3.区民政局提供各街镇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的评估结果。

(四)社会评议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单位的主动公开综合水平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进行测评。

(五)综合评价

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考量网上核查、专项评估、社会评议、日常工作等评估分数,汇总评分结果,形成各单位考核评估总分

六、时间安排

20221130日(星期)前,各单位通过松江区协同办公平台(OA平台)提交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表》,各专项评估单位提交专项测评结果第三方机构提交各单位的评估报告。

七、结果运用

    按照国务院、市政府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此次考核评估结果将报送区级机关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公开考核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表


附件

2022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表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填报说明

考评方式

基础工作

20%

1.1

公文公开

属性认定

对未移交档案馆的公文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公文重新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相应栏目中发布。

完成此项工作5分;未报送或未开展的不得分。

5

 

提交清单目录及网站链接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1.2

政府网站

政务公开栏目信息维护

政府网站部门/街镇政务公开专栏、重点领域、专题公开等栏目设置合理丰富、及时更新、无错栏错链、断链等情况

栏目清楚无错,得5分;发现一个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5

 

无需填报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1.3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在1月31日前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包含“总体情况”表述及六个方面内容,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并且同步发布年报的解读。

根据第三方评估得分折算。

5

 

无需填报

第三方评估

1.4

政务公开

工作计划

结合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本单位重点工作,报送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根据按时报送情况及落实情况打分

工作计划全面落实的,得5分;部分有欠缺的,得3分;未报送或未开展的不得分。

5

 

提供书面材料及相关网站链接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依申请公开(15%)

2.1

依申请件办理规范性和质量

申请全流程录入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申请渠道是否畅通、答复时限、答复规范、答复送达等方面情况。

根据第三方评估得分折算。

5

 

无需填报

第三方评估

2.2

争议处理

妥善处理依申请投诉举报情况。

妥善处理未被投诉举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提供书面材料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2.3

转主动公开

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并在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相应栏目中发布。

完成此项工作3分;未报送或未开展的不得分。

3

 

提交清单目录及网站链接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2.4

复议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情况

未被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纠错的,得 5 分; 纠错一件不得分

5

 

无需填报

专项评估

政策解读

(10%)

3.1

政策解读质量

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是否同步发布、是否设置双向链接;解读内容是否通俗易懂,是否解读重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关键内容

根据第三方评估得分折算。

2

 

无需填报

第三方评估

3.2

政策预公开阶段解读

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根据第三方评估得分折算。

2

 

无需填报

第三方评估

3.3

跟踪解读

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和针对性解答。

根据第三方评估得分折算。

2

 

无需填报

第三方评估

3.4

多元化解读

有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多元化解读形式。

根据第三方评估得分折算。

2

 

无需填报

第三方评估

3.5

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精准推送

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2

 

提交网站链接或新闻报道、现场照片等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回应社会关切

(5%)

4.1

热点回应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回应群众关切。

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3

 

提交网站链接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4.2

政策咨询办理

收到政策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在期限内答复的,得2分;个别超期答复的,得1分;无答复的,不得分。

2

 

提交网站链接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公众参与

(15%)

5.1

政府开放活动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要政策发布,围绕公众关注的领域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活动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符合要求的,得8分;领导干部未出席、未设置互动环节的,得4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8

 

提交网站链接或新闻报道、现场照片等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5.2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政府网站、一网通办、随申办、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刊、广播、电视等进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不采纳的原因。

有得2分;要素不全或质量不高的,得1分;未公开的,不得分。

2

 

提交网站链接或相关材料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5.3

会议公开

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决策会议,并发布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决策事项审议情况。

有得5分;要素不全或质量不高的,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5

 

提交网站链接或现场照片等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0%)

6.1

重点公开领域信息公开

包括疫情防控、财税审计、生态环境、道路交管、教育卫生、公共资源教育和配置、涉企服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文化旅游、重大建设项目等相关信息公开。

根据完成情况评分。

5

 

提交网站链接和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6.2

财政资金

按时完整公开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年度预决算、绩效评价等,并在政府网站的相应栏目中公开。

完成,得5分;完整性或规范性要求未达标每项扣1分;逾期或未公开的,不得分。

5

 

无需填报

专项评估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8%)

7.1

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街镇在原基础上,从公开内容和时限、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居(村)务公开工作,并做好梳理总结。

根据完成情况评分,评分要素主要包括街镇级细化目录、公开示范点、工作制度方案、版面照片等。

5

 

无需填报

专项评估

7.2

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和成果运用

街镇、部门完成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板块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公开事项与目录栏目关联对应,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的,得3分;个别错链或链接无法打开的,得2分;仅有公开目录的、无法对应,或没有目录的,不得分。

3

 

提交网站链接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监督保障

(10%)

8.1

组织领导

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季度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有,得3分;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

 

提交网站链接或会议记录等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8.2

业务培训

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

根据参加培训情况评分。

2

 

无需填报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8.3

信息移交

及时、全面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图书馆定期移交政府信息。

根据第三方评估得分折算。

5

 

无需填报

第三方评估

特色工作

(7%)

9.1

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特色公开方式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案例及经验总结

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运用,特色公开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民生事项定点定向公开案例、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案例、重大决策在线直播、政策解读精准推送、通过依申请实质性化解矛盾、疫情防控信息纳入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等。

根据案例情况评分。

7

 

提交网站链接、新闻报道、现场图片或制度文件

区政府办公室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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