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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规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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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主体: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沪松府办〔2022〕49号
  • 成文日期:2022-11-04
  • 发布日期:2022-11-04
正文文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关于规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

冠名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先后纳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持续打响G60科创走廊品牌,更好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有效规范泛化虚化、过度和违法违规使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相关概念的行为,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部门主体责任,规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使用

1.各单位、各部门要梳理和规范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的各类产业园区、机构、企业等平台载体。需要冠名的平台载体原则上需经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办公室、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或者松江区人民政府经相关程序认定或报备后方可使用,具体工作由区科创发展办负责实施。

2.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技机构、学术组织自发组建冠名“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智库、联盟、研究院、中心等,应依法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暂未登记的需经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专责小组办公室、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或者松江区人民政府经相关程序认定或报备后方可使用。公开发布涉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有关内容的指标排名、发展指数等评估报告,须事先报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区科创发展办。

3.各单位、各部门及社会组织举办(含主办、承办)的会展、论坛、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应在举办7日前向区科创发展办或松江区人民政府报备。仅本区内部的相关活动,不宜直接使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

4.经批准或报备使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的,应使用规范全称或简称,其中商标标识、名称(含英文)及相关组合等均应使用统一规范的样式。

二、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处罚

1.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形成合力,加强对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的各类平台载体、各类活动的规范管理。

2.区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要严格依照《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冠名“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行为,及时依法追究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应公布举报热线,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

3.区科创发展办牵头建立与区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的信息联通和会办工作机制。

三、做好存量清理规范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对违法违规以及不规范使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的清理规范工作。重点包括:

1.产业园区、功能平台等机构和组织的名称中,擅自使用或不规范使用“G60”、“科创走廊”等文字和图形的;

2.各类宣传推介、招商引资、会议论坛等活动名称中,擅自使用或不规范使用“G60”、“科创走廊”等文字和图形的;

3.企业、产业园区、功能平台、社会组织等在其宣传材料、产品和服务介绍中,擅自使用或不规范使用“G60”、“科创走廊”等文字和图形的;

4.公开发布指标、排名、发展指数等评估报告,擅自使用或不规范使用“G60”、“科创走廊”等文字和图形的;

5.媒体制作、复制、发布有关信息,擅自使用或不规范使用“G60”、“科创走廊”等文字和图形的;

6.其他有关使用场景,擅自使用或不规范使用“G60”、“科创走廊”等文字和图形的。

排查过程中,对相关文字和图形等内容、使用场景进行审核,对不规范使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元素的情形,边排摸边整治。各单位应于11月15日前,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使用情况排查表》(附件1)报送至区科创发展办邮箱(g60cyz@163.com)。对需要保留的冠名事项,经各镇、街道、经开区或有关单位初审后,由区科创发展办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会商认定。

四、冠名备案程序

针对新增“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使用需求,拟使用主体应向各镇、街道、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列明拟使用的“G60”、“科创走廊”等文字和图形,并对使用目的、使用场景、使用时间等做详细说明。

各镇、街道、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使用主体提出的备案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区科创发展办备案。涉及专业内容的,区科创发展办可以征询相关单位会办意见。各镇、街道、经开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应自行建立审核制度,形成信息完整的工作台账,并开展现场核实、定期巡查等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落实主体监管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使用情况排查表

2.“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使用备案表

 

 

2022年11月4日

 

(联系人:刘文岩 电话:67862709  邮箱:g60cyz@163.com)


附件1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使用情况排查表

(盖章):

序号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性质

使用场景

使用内容

审核结果

(保留或清理)

备注

 

 

 

 

 

 

 

 

 

 

 

 

 

 

 

 

 

 

 

 

 

 

 

 

 

 

 

 

 

 

 

 

 

 

 

 

 

 

 

 

 

 

填写说明:1、使用场景包括:单位名称、活动名称、宣传材料、商标性使用等;

          2、使用内容请如实列出相关完整文字、图形等。


附件2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冠名使用备案表

使用主体(盖章):

使用单位性质:

 

使用场景:

 

使用内容:

 

初审意见

 

盖章

会办意见:

 

盖章

备案意见

 

盖章

填写说明:

1.使用场景包括活动名称、宣传材料、商标性使用等;

2.使用内容请如实列出相关完整文字、图形等。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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