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考核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政务公开“回头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结合实际,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逐项核查核销,请于8月12日(星期五)中午前将《XXX单位对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情况报告》(单位领导审阅并盖章后)提交至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和政务公开科;
2、区政府办通过书面和网站检查,对各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相关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邮箱:sjzwgkk@163.com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