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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5 阅读次数: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对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网站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填写《松江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提出公开属性建议,并报送政策解读稿件,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单位、本部门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按要求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后在区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法定公开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在区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同时各单位要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各单位要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

《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各单位要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将依申请办理工作嵌入松江区协同办公平台,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研判,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对答复提出意见建议,提高答复准确性。

    二、着力提升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修订《松江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各单位新增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政策解读材料要有针对性地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优化区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设置,着重展示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年内各单位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模糊认识、操作误区、执行偏差等情况,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专项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重要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通过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上海松江发布微博、上海松江APP等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区门户网站要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助力网站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力争简易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市民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

    三、着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区政府于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政策解读,并以目录归集的形式展示有关决策事项的各项信息。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区门户网站公示外,还要利用好松江报、人民建议征集信箱、政务新媒体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各单位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得少于1次,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松江新城规划、松江枢纽、优化营商环境、人文松江、乡村振兴、城市治理、民生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重点主题,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将8月确定为政府开放月,区政府办公室将在该月集中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响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选取至少1个主题或1项重点工作,于6月底前上报开放日活动方案。

    四、着力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 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

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区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APP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涉及26个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的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的指导下出台相应标准化应用产品。

(三)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贯彻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区政府办和区民政局要强化统筹指导,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制订通用标准目录模板等方式指导各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本区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区级主管部门和区国资委要在本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试点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市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公开标准和公开目录,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五、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细化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相关政策文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新冠核酸检测机构点位、新冠疫苗接种政策等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医院、社区医疗点等场所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切实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便利化水平,方便老年人群体日常就医。优化非紧急转运服务预约,扩大公众知晓度,提高市民预约的便捷度和预约服务时间的精准度。依托“一网通办”全面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二)细化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公办学校对口范围、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相关政策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善区校两级宣传解读机制,确保中考改革平稳推进。做好松江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进一步规范民办托幼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园等级、招生范围、上年度年检结果、收费标准等核心信息。坚持以“告家长书”形式定期通报本区有资质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断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

(三)细化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归集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的展示。梳理汇总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库,形成动态更新机制。结合线上办理渠道信息公示,持续做好企业开办“一窗通”咨询答复、现场操作指导等服务,助力“一网通办”高效运行。完善各类民生相关信息的公开公示,优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抽检信息栏目分类,探索抽检数据在新媒体平台以图表、动画等形式发布,加强信息易查性、易读性。加大对消费者维权统计分析数据的公开力度,提升消费预警信息编制水平。进一步普及“上海智慧电梯码”的张贴及应用,逐步实现电梯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

(四)细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审批决定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全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转发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2021年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开名单中松江区企业单位名录,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做好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五)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开主体实现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扩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范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有关信息也要向社会公示。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区级层面选择2个关注度较高、重大、重要的财政政策,试点由政策对应牵头部门公开绩效目标信息及相关情况。

(六)细化深化交通管理和执法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轨交站点周边道路交通标识,便利公众出行。规范公交线路调整优化流程,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沿线居民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科学设置公交站点布局,合理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众满意度。专题公开本区停车场(库)点位、收费标准等核心信息,增设搜索功能。对本区潮汐车道、可变车道、学校周边道路优化等路政设施信息向社会及时公开并动态更新。推进交通实时数据向常用导航软件开放,进一步优化交通通行情况。及时公开公安部交管局、市交警总队应当公开的项目。

未涉及上述重点领域的区政府其他部门要根据市级条线的部署,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确定本系统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

    六、着力强化平台建设和工作保障

(一) 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

理水平。持续深化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优化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提升以上海松江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融合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二)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和窗口服务能力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专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政民互动平台搭建、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增值服务。在广富林街道、泖港镇、小昆山镇等单位的试点基础上,继续探索设立街镇政务公开联系点。

(三)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

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持续将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着力做深做细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公开。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举办相关知识竞赛,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依据《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督促工作整改提升。年底开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于下一年第一季度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质量开展独立公正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制订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20日内报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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