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2026年优化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6050740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6〕46号
- 成文日期:2026-04-28
- 发布日期:2026-04-28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
松农发〔2026〕46号
关于印发《松江区2026年优化乡村治理积分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镇: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巩固乡村治理积分制成效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积分制运用,现将《松江区2026年优化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松江区2026年优化乡村治理积分制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级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松江区乡村治理积分制运用,充分激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意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确保积分制正确方向。坚持因地制宜,聚焦农民最关切的治理问题,鼓励基层创新,分类设置积分项目。坚持动态管理,根据农村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内容与标准,建立可操作的积分体系。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民主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惩罚措施不得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多元投入和数字化支撑,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实施内容
(一)积分对象。在推广运用积分制的行政村长期居住村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积分。
(二)积分内容。针对乡村治理工作中各镇、村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设置积分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落实村规民约、整治人居环境、推进垃圾分类、推进移风易俗、营造文明乡风等方面进行积分,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积分项目与分值。积分项目和分值原则上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调整,并严格经民主程序履行。
(三)积分申报。参照设定的积分项目、指标,定期开展积分申报。以各村定期采集信息和农户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
(四)积分运用。积分奖励可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等。具体积分奖励项目和积分奖励适用范围由村“两委”根据村情实际决定。
(五)资金保障。资金来源可由镇级财政统筹或整合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农村综合帮扶第三轮的项目收益、结对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捐赠。各镇、村要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确保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实施措施
强化“区、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区级要加强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创造实施条件,强化组织推动,将积分制纳入街镇乡村振兴目标责任考核。各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把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各村作为积分制的实施主体,要制定和完善积分规则、标准,做好积分实施工作。各村充分利用村民大会、宣传册、短信、微信、入户等形式加强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宣传,将积分管理理念融入到基层管理各个环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激发群众运用积分制的热情。各镇、村及时总结积分制推广运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此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松江区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方案》(松乡村振兴办〔2024〕4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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