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农村集体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12-19
- 发布日期:2025-1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在资产经营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规范集体企业合同管理行为,防范合同风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制定了《松江区农村集体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松江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规范集体企业合同管理,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旨在建立系统、规范的合同民主管理机制,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合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责任心,确保合同管理全过程民主决策到位、程序规范执行到位,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二、主要内容
《松江区农村集体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共分为十六条,主要从七个方面对规范农村集体企业合同管理提出要求。
一是总则,明确了制定本制度的目的、依据。
二是适用范围,明确为松江区、镇、村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或出资设立,且由集体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直属企业。同时明确了合同类型,主要有八大类,包括资产租赁、融资投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工程建设等。
三是合同分类与标准,依据合同所涉金额、资产性质、合作期限以及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程度,将合同划分为一般合同与重要合同,对重要合同设定了金额、资产、合作模式等一系列标准,对合同进行分类管理,对重要合同进行民主决策程序。
四是部门职责,由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监督管理并制定本辖区合同管理制度,并要求规范使用“松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同时指定企业内部的合同责任人,具体负责合同相关事宜,包括合同签订、平台录入、预警整改等操作。
五是合同管理具体要求,规定了从合同设立、签订、终止、归档的全流程。首先,要求街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合同模板、租赁指导价以及合同转租要求,确保合同主要条款合法、完备和准确,可结合市场行情、第三方评估等因素对租赁指导价实行动态管理。其次,规定签订流程,规定合同签订前需要资信调查、组织谈判起草合同、合法性审查,并规定按合同分类进行决策程序。同时,规定了合同续租的相关要求,并要求合同应及时纳入经管平台进行管理。最后,明确了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并划定了合同归档的文件范围,规定了归档期限。
六是监督指导,街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农村集体企业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指导。
七是其他,规定了本制度的参照执行范围、解释权归属、有效期及与上级规定冲突时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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