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关于《松江区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草案)》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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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10-11
- 发布日期:2025-10-11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9月,我委组织开展《松江区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草案)》(原文件名:《松江区关于加强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草案))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家论证的形式
2025年9月29日,邀请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二级巡视员、研究员方志权,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常伟,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博士、副研究员张孝宇等专家进行书面论证,9月30日,专家意见反馈。
二、事项的论证意见
(一)必要性:实现政策衔接
专家一致认为,《草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5)3号)的工作要求,较好反映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松江区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松江区更好推进“三农”工作及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具体实践举措。
(二)可行性:依据充分且实操性强
专家一致认为,《草案》站位高,以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目标明,可作为松江区下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指引;措施实,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松江区乡村振兴工作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为《草案》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三)科学性:设计合理且符合规律
专家一致认为,《草案》的制定过程充分考虑了松江乡村振兴工作的发展需求和特点,政策框架设计合理,涉农资金进一步整合,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修改意见
专家经过审核,提出如下建议:
1.文件题名涵盖“三农”,文件内容偏重农业,可以适当提及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共同富裕等涉及农村农民的内容;
2.农业科技部分:可以提及一下促进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3.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部分:可以提及一下鼓励精品、高端农业发展;
4.产业融合部分:可以提一下电商;
5.农业经营主体部分:人才方面,可以提一下鼓励年轻人进入涉农产业;
6.农民增收部分:内容可以扩充一点,与前面保持平衡,如提高农民就业能力,保障经营收益,发展集体经济等。
以上建议部分被采纳,第1条和第6条未被采纳,理由是:该《草案》为旨在进一步完善区级乡村振兴涉企政策,不涉及乡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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