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湖荡镇泖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公共空间提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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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5050838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5〕44号
- 成文日期:2025-04-30
- 发布日期:2025-04-30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
松农发〔2025〕44号
关于石湖荡镇泖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
(公共空间提升)的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申报石湖荡镇泖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公共空间提升)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4〕7号)文件要求,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湖荡镇泖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公共空间提升)。
二、项目实施单位:松江区石湖荡镇泖新村村委会。
三、主要建设内容:睦邻点翻新、健身点改造、垃圾站外立面提升、休闲驿站提升、标识标牌、石泖路隧道提升、卫生室入口空间改造、生态林地道路、环境整治。
四、项目实施地点:泖新村。
五、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212.0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95.52万元,二类费16.57万元。本项目所需费用由石湖荡镇泖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专项资金列支,缺额部分资金由镇财政自筹。
请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规范项目操作,落实好项目公开招标、财务监理、工程监理等相关制度,切实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