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河道网具整治暨“清网2025”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5030714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5〕5号
- 成文日期:2025-02-19
- 发布日期:2025-02-19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
松农发〔2025〕5号
关于印发《松江区河道网具整治暨“清网2025”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镇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河道水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河道水域生态环境面貌,发挥河道水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效,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强化河道水域非法网具综合整治,巩固“清网2024”整治工作成效,持续营造良好河道水域生态环境,落实好“美丽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松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水域生态文明之城建设走向深入,经研究决定,2025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河道网具整治工作,工作情况将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现将《松江区河道网具整治暨“清网2025”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松江区河道网具“清网2025”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河道水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河道水域生态环境面貌,践行“美丽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经研究决定,2025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河道网具整治暨“清网2025”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5年3月1日~11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辖、常态管理、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基本工作思想,持续发挥现有各级涉水管理部门人员力量装备,继续组织对辖区河道各类非法网具开展清网工作,提升水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河道水域环境面貌,营造良好河道水域生态环境,落实好“美丽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美丽松江。
三、工作任务
根据河道“市管、区管、镇管、村级”划分,落实对辖区河道各类非法网具日常巡查管理,一旦发现存在非法网具的,立即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清网工作常态化。
河道非法网具,包括:在河道内擅自设置或放置的“渔簖、插网、地笼网、搬罾网、丝网、拦河网”等各类非法网具。
四、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委全面牵头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区级水务部门、环卫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工作力量,对辖区“市管、区管”河道,开展网具日常巡查管理和整治清理,同时检查督促指导区相关部门及街镇工作。
各镇(街道)强化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作力量,织密巡查网络,统筹人居环境整治、河道保洁、综合执法等工作,强化举措,对辖区“镇管、村管”河道,开展禁用渔具的清理整治,同时检查督促指导街镇相关部门及村委工作。
五、具体工作任务
(一)开展辖区“市管、区管”河道网具整治行动
由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落实,协调依托现有“市管、区管”涉水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对辖区“市管、区管”河道日常巡查管理,一旦发现非法网具的,立即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取缔。
(二)开展辖区“镇管、村级”河道网具整治行动
由所辖河道街镇组织开展落实,协调依托现有“镇管、村管”涉水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对辖区“镇管、村管”河道日常巡查管理,一旦发现非法网具的,立即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取缔。
(三)开展辖区禁用渔具经营销售整治行动
由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落实,协调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加强对全区工商登记在册渔具店铺日常渔具经营销售管理,一旦发现经营销售“禁用渔具”的,立即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整治。
(四)开展经营性非法捕捞整治行动
由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落实,协调联合区公安部门开展“经营性”非法捕捞行为整治行动,对经营特性显著且影响较大的予以重点打击和查处,实施“行政处罚+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戒。
(五)开展网具集中销毁活动
由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组织开展落实,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非法网具集中销毁宣传活动或与市级合并开展一次非法网具集中销毁,强化社会公众层面对河道非法网具危害认识,提升河道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街镇要切实提高对河道非法网具危害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抓好整治工作推进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各街镇要主动跨前一步,充分调动现有人员装备力量,开展联合性河道网具整治清理,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街镇要加大河道非法网具整治清理宣传,加强整治工作跟踪报道,扩大典型案例影响,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部门、各街镇要将河道网具整治工作,纳入到河长制、乡村振兴、乡村人居环境等管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整治,持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五)上报整治情况。各部门、各街镇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并将整治清理的各类非法网具移交至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由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进行集中统一销毁。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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