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佘山镇陆其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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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4120203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4〕104号
- 成文日期:2024-11-01
- 发布日期:2024-11-01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
松农发〔2024〕104号
关于松江区佘山镇陆其浜村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新建)的验收意见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2023年度松江区佘山镇陆其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申请区级验收的请示》已收悉。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所涉项目开展区级验收。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松江区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3〕275号),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建设地点为松江区佘山镇陆其浜村。计划完成粮田建设面积478.28亩,经竣工测绘,实际建成面积为478.6亩。
项目计划总投资558.72万元,项目竣工后,经审计核定项目验收投资总额为508.9758万元。
二、验收与后续工作意见
(一)验收意见
项目按规范要求建设,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工程质量通过了项目监理单位的质量鉴定。同意通过验收。
(二)后续工作
1.请及时结清工程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2.请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分类分册管理工作。
3.请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建成的农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改变。
4.请按照《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22〕7号),建立健全财政性资产管理制度,明晰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做好项目的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
5.请按照《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沪农委〔2020〕315号),落实管护经费,加强农田设施的管护,确保建设设施功能完好,持久发挥应有的效用。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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