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松江区地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4070109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4〕50号
- 成文日期:2024-06-05
- 发布日期:2024-06-05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
松农发〔2024〕50号
 
关于印发《2024年松江区地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排查和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农业农村委的相关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2024年松江区地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2024年松江区地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
监测方案
为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监测目的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全面掌握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和支撑。通过全面加强监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确保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
二、监测对象
本辖区内从事种植养殖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大户和散户。抽样环节为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进入零售、批发和加工前的环节。
三、监测内容
(一)监测类别
监测种类分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速测三类。
1.例行监测。以农药、兽药和非法添加物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指标为主,对本区地产农产品定期开展定量检测。
2.监督抽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以种养殖和屠宰环节问题突出的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开展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开展执法抽检。
3.速测。对农产品进行农兽药定性检测,确保农产品上市安全。
(二)监测数量
1.市级监测任务:风险监测359份,其中“二品一标”专项35份,其他例行监测324份;监督抽查205份,其中飞行抽检140份,“二品一标”专项65份(附件1)。
2.区级监测任务:例行监测550份,监督抽查350份(附件2、3)。区级速测为蔬菜3.5万份,其中胶体金1万份,瘦肉精600份。
(三)监测种类与时间
1.品种
农产品:种植业产品以韭菜、豇豆、芹菜、青菜、绿叶菜等蔬菜,草莓、桃、梨、葡萄等水果,以及食用菌、鲜食玉米、稻米等产品为主;畜禽产品以猪肉、猪肝、禽肉、禽蛋、羊肉、牛肉、生鲜乳等为主;水产品以鳊鱼、草鱼、鲫鱼、南美白对虾、河蟹等产品为主。
农业投入品:包括水稻、蔬菜种子以及商品有机肥检测。
2.时间
区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2024年7月~2025年6月。
区级速测:2024年1~12月
抽样为各类农产品的集中上市前,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加大抽检频次。
农业投入品:春秋两季对全区种子生产经营持证企业、种子经营企业(门店)生产经营的水稻、蔬菜等农作物种子进行抽样检测;对商品有机肥企业的肥料质量进行检测,每季度末1次,抽查4次。
四、任务分工
区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和市级“二品一标”专项监督工作。制定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计划,指导街镇配合完成;制定市级“二品一标”专项监督工作计划,对接相关基层单位配合完成。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负责农业农村部飞行抽检、市区两级监督抽查工作,配合做好“二品一标”监督抽样工作。负责超标农产品追溯处置、行政执法等工作。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市区两级例行监测、市级蔬菜标准园监测工作,配合做好“二品一标”例行监测抽样工作;负责区级农残速测(胶体金)抽检工作,做好种植业数据统计分析及检测结果追溯工作。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市区级两级例行监测工作,配合做好“二品一标”例行监测抽样工作。负责区级速测任务中地产生猪出栏前“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监测抽样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
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市区两级例行监测工作。
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抽样计划落实,协助抽样单位实施采样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和追溯处置工作。
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区农业农村委要求,负责市下达区级例行监测、市下达区级监督抽查任务中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抽样与检测,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委,并做好数据统计分析。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抽样。抽样人员应秉公守法,廉洁公正,抽样方法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计划方案执行。抽样工作由抽样人员独立完成,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抽样人员应亲自到现场抽样,不得由受检单位人员或其他人员代取样,当地人员可陪同抽样,但不得干扰已定抽样方案的实施。
(二)依法检测。被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和速测机构必须科学、认真、严谨做好检测工作,按时完成任务,检测数据不得编造、更改。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在10日内完成样品检测,通过网格化监管平台上传检测结果,并在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所有检测数据。一旦确认检测中有不合格样品,1个工作日内将超标情况反馈区农业农村委及相关部门,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三)依法处置。例行监测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告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被抽查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监督抽查程序对被抽查单位生产的其他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负责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加强协调。相关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测工作纳入区农业农村委对各单位、各街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沟通配合,及时提交计划和总结,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本年度地产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检测监测工作。
附件:1.市级监测计划表
2.区级例行监测计划表
3.区级监督抽查计划表
4.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数表
附件1
市级监测计划表
单位:批次
| 风险监测 | ||||||
| 
 | 专项监测 | 例行监测 | ||||
| “二品一标”专项监督(蔬菜) | “二品一标”专项监督(其它) | 
 蔬菜 | 经济作物(含水果、食用菌、稻米) | 
 畜禽产品 | 
 水产品 | |
| 松江区 | 20 | 15 | 193 | 82 | 25 | 24 | 
| 监督抽查 | ||||||||
| 
 | 飞行抽检 | 专项监督 | ||||||
| 重点品种专项监督 | 蔬菜专项监督 | 经济作物专项监督 | 生鲜乳(产地、收购) | 畜禽产品(屠宰环节、道口) | 产地水产品 | “二品一标”专项监督(蔬菜) | “二品一标”专项监督(其它) | |
| 松江区 | 18 | 10 | 25 | 0 | 67 | 20 | 35 | 30 | 
附件2
区级例行监测计划表
| 街镇 | 种类(份) | |||||
| 小计 | 蔬菜 | 经作 | 稻米 | 水产 | 畜禽 | |
| 合计 | 550 | 170 | 100 | 160 | 60 | 60 | 
| 叶榭 | 104 | 42 | 17 | 25 | 5 | 15 | 
| 泖港 | 114 | 42 | 20 | 25 | 14 | 10 | 
| 新浜 | 82 | 30 | 11 | 25 | 5 | 10 | 
| 石湖荡 | 58 | 18 | 7 | 15 | 8 | 10 | 
| 小昆山 | 57 | 16 | 7 | 15 | 18 | 5 | 
| 永丰 | 30 | 8 | 8 | 8 | 5 | 
 | 
| 佘山 | 33 | 8 | 7 | 13 | 
 | 5 | 
| 车墩 | 25 | 6 | 7 | 6 | 
 | 5 | 
| 广富林 | 12 | 
 | 4 | 5 | 5 | 
 | 
| 洞泾 | 9 | 
 | 3 | 6 | 
 | 
 | 
| 经开区 | 9 | 
 | 4 | 5 | 
 | 
 | 
| 泗泾 | 6 | 
 | 
 | 6 | 
 | 
 | 
| 新桥 | 6 | 
 | 
 | 6 | 
 | 
 | 
| 九亭 | 5 | 
 | 5 | 
 | 
 | 
 | 
附件3
区级监督抽查计划表
| 街镇 | 种类(份) | |||||
| 小计 | 蔬菜 | 经作 | 稻米 | 水产 | 畜禽 | |
| 合计 | 350 | 160 | 90 | 10 | 50 | 40 | 
| 叶榭 | 74 | 35 | 16 | 2 | 5 | 16 | 
| 泖港 | 67 | 35 | 16 | 2 | 12 | 2 | 
| 新浜 | 61 | 35 | 15 | 2 | 5 | 4 | 
| 石湖荡 | 42 | 15 | 8 | 1 | 8 | 10 | 
| 小昆山 | 39 | 20 | 4 | 1 | 12 | 2 | 
| 永丰 | 20 | 8 | 8 | 1 | 3 | 
 | 
| 佘山 | 18 | 8 | 6 | 1 | 1 | 2 | 
| 车墩 | 19 | 4 | 10 | 
 | 1 | 4 | 
| 广富林 | 5 | 
 | 2 | 
 | 3 | 
 | 
| 九亭 | 5 | 
 | 5 | 
 | 
 | 
 | 
附件4
上海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数表
| 监测产品 | 主要监测项目 | 
| (限)用农药: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甲基异柳磷、三唑磷、六六六、滴滴涕、特丁硫磷、治螟磷、三氯杀螨醇、硫丹,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乙酰甲胺磷、乐果、内吸磷、久效磷、水胺硫磷、灭多威、氟虫腈。 其他农药:啶虫脒、哒螨灵、烯酰吗啉、茚虫威、啶酰菌胺、噻虫嗪、霜霉威、虱螨脲、氟吡菌胺、氯虫苯甲酰胺、2,6-二氯苯甲酰胺、腐霉利、氯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多菌灵、吡虫啉、呋虫胺、螺虫乙酯、嘧菌酯、虫螨腈、甲氧虫酰肼、异菌脲、戊唑醇、灭蝇胺、甲霜灵、噁霜灵、氯噻啉、烯啶虫胺、氯氟氰菊酯、嘧霉胺、吡唑醚菌酯、除虫脲、苯醚甲环唑、多效唑、氟氰戊菊酯、甲氰菊酯、辛硫磷、氰戊菊酯、联苯菊酯、喹啉铜、阿维菌素、百菌清、二甲戊灵、溴氰菊酯、敌敌畏、氟氯氰菊酯、灭幼脲、丙溴磷、虫酰肼、噻虫胺、氟吡菌酰胺、溴氰虫酰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等。 重金属:砷(总砷)、汞、铅、镉、铬。 品质指标建议:硝酸盐、亚硝酸盐等。 | |
| 禁(限)用农药: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六六六、滴滴涕、特丁硫磷、治螟磷、三氯杀螨醇、硫丹,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乙酰甲胺磷、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氟虫腈、氯唑磷、氟苯虫酰胺。 其他农药:毒死蜱、三唑磷、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嘧菌酯、二甲戊灵、噻虫嗪、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醚菊酯、虫酰肼、吡唑醚菌酯、灭多威、氰戊菊酯、敌敌畏、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甲萘威、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阿维菌素、除虫脲;炔螨特、联苯肼酯、腈苯唑、丙环唑、嘧菌环胺、肟菌酯、戊唑醇、啶酰菌胺、烯啶虫胺、茚虫威、甲氧虫酰肼、虱螨脲、噻虫胺、仲丁威、稻瘟灵、吡蚜酮、三环唑等。 重金属(仅食用菌、稻米):砷(总砷)、汞、铅、镉、铬、镍、铜。 品质指标建议:可溶性固形物、总酸、直链淀粉、蛋白质等。 | |
| β-受体激动剂(9种)、氯霉素、金刚烷胺、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磺胺类(5种)、地塞米松、β-内酰胺类(青霉素G、阿莫西林)、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替米考星等)、硝基咪唑类及代谢物(甲硝唑、地美硝唑等)、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酰胺醇类(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和甲砜霉素)、头孢噻呋、五氯酚酸钠、氟虫腈等。 | |
| 氯霉素、酰胺醇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12种)、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喹乙醇、己烯雌酚、甲基睾酮、地西泮等。 | 
|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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