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4040202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4〕11号
- 成文日期:2024-03-19
- 发布日期:2024-03-19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
松农发〔2024〕11号
关于印发《2024年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农发公司:
现将《2024年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2024年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区农业农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导向,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实施新一轮“三园工程”为抓手,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系统观念、分类施策、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全面彰显乡村多元价值,走出现代化大都市郊区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子。
一、确保完成底线任务
(一)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5万亩以上,产量8.8万吨以上。推进早中晚熟品种合理搭配,新增“松香粳1855”种植面积5000亩,全面落实秋播“三三制”茬口。实施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大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度,确保病虫草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开展粮食绿色高产创建。(责任部门:种植业办、农技中心、农机所)
(二)抓实“菜篮子”稳产保供。稳定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落实8700亩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年内蔬菜播种面积不低于4.68万亩次,产量9.19万吨,其中绿叶菜核心基地3000亩。推进老旧设施菜田提升改造,持续提升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保供能力。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生猪产能调控,全区年末能繁母猪达到正常保有量。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水产品年产量保持在1400吨左右。(责任部门:种植业办、畜牧水产办、农技中心、农机所、疫控中心、水产站)
(三)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农田保护管控,确保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功能不变、布局优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动态管理耕地资源农业生产底数数据库,实现耕地利用监管数字化、便捷化管理。加强减量化及一般复垦耕地管护、动态巡查监管,杜绝抛荒闲置等现象。(责任部门:基建科、种植业办、农技中心、农发中心)
(四)有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农田建设“窗口期”,按照抢时间、抓进度、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和拟申报立项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5900亩。(责任部门:基建科、农技中心、农发中心)
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五)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进新浜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建设,完成片区规划,落实一个高水平建设项目。完成7000亩无人农场建设,推广水稻机插秧3万亩。提高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力争蔬菜生产综合机械化率60%以上的生产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推进叶榭、佘山两个“机械化育秧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新型现代化种养结合生态农场建设,提高养殖场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责任部门:种植业办、畜牧水产办、农机所)
(六)提升种业发展水平。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松江种子”,种业市场规模同比增长15%。抓好水稻种子原种及大田用种生产,推进佘山种子基地提升建设。加强“秀水613”“松香粳1855”新品种技术培训和田间指导,确保获得优质稳产成果。推广中华绒螯蟹“江海21”良种全覆盖,做好种源保护和开发,建立中华绒螯蟹“江海21”亲蟹培育基地。(责任部门:种植业办、畜牧水产办、农技中心、水产站)
(七)促进绿色农业发展。深化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绿色食品认证率稳定在43%以上,绿色食品获证主体100%做好档案电子化管理。制定2024年度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先行片区建设,片区建设整体进度年底达到8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完成1900亩水产养殖业绿色生产基地创建、3650亩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面积推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证率达90%以上。(责任部门:监管科、畜牧水产办、执法大队、农安中心、水产站)
(八)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松江优质食味稻米和花卉产业片区高质量发展规划,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区。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农旅、农创、农养融合发展态势。加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协调推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产业办、种植业办)
(九)打响特色农业品牌。推进松江大米品牌建设,提升稻米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质量,加强对签约家庭农场从品种安排到水稻收割收获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卖稻谷”向“卖大米”转变,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实现大米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全链条提升。扩大黄浦江大闸蟹等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鼓励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进一步挖掘和提升优质农产品资源价值,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责任部门:种植业办、产业办、畜牧水产办、农技中心、水产站)
三、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第六批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申报建设“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含第七批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发展适合乡村的新产业新业态。保留保护乡村自然肌理,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显示度。(责任部门:基建科)
(十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确规划撤并村等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重点,与时俱进丰富优化提升内容。巩固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成果,做好村庄长效管理。建设美丽庭院(小三园)6700户,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优化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渐次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美景。(责任部门:基建科、农发中心)
(十二)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协助推动“平移”“上楼”“退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加快已签约农户退出和腾地工作,注重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交付。加强宅基地管理,运用“云间宅管”系统,实现线上宅基地“审批、退出、盘活、资格权认定”等一条链服务。(责任部门:基建科、农发中心、农经站)
(十三)优化多元投入机制。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契机,广泛吸引金融资本、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乡村建设,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有序投入,推动人力资源、工商资本、科技、文化等要素向乡村流动。(责任部门:农发办、产业办)
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十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积极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整区全覆盖,逐步扩大清单制运用,探索开发数字化治理应用场景,将数字化与积分制、清单制相结合,不断提高乡村治理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深入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重点培育单位特色工作建设。(责任部门:农发办)
(十五)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大力宣传倡导文明简约婚俗文化,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勤俭节约的良好文明风尚。吸收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老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等参与建立群众自治组织,贯彻落实红白理事会制度,充分发挥农村自治组织的的正向引领作用。(责任部门:农发办)
(十六)弘扬现代文明乡风。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办好“四季村晚”“农民丰收节”等全国性文化活动,结合乡村特色文化,提高活动影响力。(责任部门:农发办、种植业办)
五、强化科技创新和改革双轮驱动
(十七)强化科技创新攻关研究与应用。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加大培育农业科技企业,培育1家以上涉农科技企业。推动1个科技人才培育“春蕾项目”以及3个科技创新产业提升及技术攻关项目,围绕水稻、芹菜等地产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种选育等,开展生产关键技术应用与攻关。围绕“番茄+绿叶菜”,建设“四新”技术示范基地。持续推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广泛应用,继续开展“申农码”应用场景开发,推进扫码农事填报、扫码购销、扫码溯源等应用研究,为发展高端农业、精品农业、品牌农业全面赋能。推动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建设。(责任部门:种植业办、产业办、农技中心)
(十八)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探索研究农村承包地第二轮延包到期后续包路径办法,在保证基本制度稳定的前提下,摸清承包关系,理顺工作机制,做好机动地、放弃地、退包土地与延包工作有序衔接。加快提升农村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成果转化运用,继续鼓励扶持集体经济组织盘活闲置宅基地及房屋。配合区规划资源局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为下一步全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打好基础。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契机发展非农产业,做到既保护农民利益,又激发市场活力。(责任部门:集资办、农经站)
六、强化农民增收致富
(十九)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互惠合作。加大农民创新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农业带头人。支持鼓励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优化收益分配机制,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责任部门:种植业办、产业办、农经站)
(二十)推进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组建第三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区级平台公司,遴选第三轮帮扶造血项目。摸清重点村帮扶需求,用足用好帮扶项目形成的收益资金,进一步提升重点扶持村治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对重点扶持村的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给予补贴。拓宽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措施,新增保险帮扶险种,探索生活困难农户养老、助残等帮扶措施。(责任部门:集资办)
(二十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区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实体化运作,加大区级统筹整合力度,盘活各街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做好项目遴选,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完善全过程监管机制,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集体资产使用权进入公共平台公开交易。(责任部门:集资办、农经站)
(二十二)建设农村人才队伍。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继续实施“头雁”工程,培育更多乡村本土人才。(责任部门:种植业办、农技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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