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2023年农机标准化服务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3100801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3〕81号
- 成文日期:2023-09-19
- 发布日期:2023-09-19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文件 |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
松农发〔2023〕81号
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镇(经开区)农业农村发展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业管理部门),委属相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保障和促进农机服务组织硬件设施更完善、内部管理更规范、农机服务更优化,推动松江区现代化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结合本区农机工作实际,现将《松江区2023年农机标准化服务奖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9日
松江区2023年农机标准化服务奖补实施办法
为全面提升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保障和促进农机服务组织硬件设施更完善、内部管理更规范、农机服务更优化,推动松江区现代化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结合我区农机工作实际,制定本奖补实施办法。
一、奖补对象
本区范围内直接从事农机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农机服务点)
二、考核方法
实行积分制考核。由区农机管理所、各街镇农业主管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各街镇的农机服务点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考核,并评定积分,根据积分结果计算和发放奖补资金。
三、考核内容
(一)基础项
1.农机保有。按照农机服务点保有处于监管期限内的主推农机的数量与类型获相应积分。
2.农机服务。根据农机服务点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农机作业服务协议或完工单的内容与面积计算积分。
3.内部管理。一是根据农机服务点培养年轻(50周岁以下)成员为农机手人数计算积分;二是农机服务点相关制度上墙、内部台账整理归档的,相应积分。
(二)加分项
4.农机处置。根据农机服务点按要求、规范处置破旧补贴农机的数量计算积分。
5.机械育秧。农机服务点建立育秧点并开展机械化育秧服务的,按育秧面积计算积分。
6.应急建设。农机服务点按照《关于建立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的通知》(沪农委〔2023〕91号)精神和要求,新建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的,获相应积分;对应急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获相应积分;出动农机应急作业服务的,按服务面积计算积分。
7.创新提升。由农机服务点自主申报自身工作创新亮点,由考核组对创新突破程度、成果效益、推广价值等方面综合评定积分。
(三)扣分项
8.农机保养。农机服务点的农机停用期间是否冲洗干净、整齐停放,是否参加农机延保。
9.安全生产。农机服务点是否按使用功能分区域设置机库(棚)、油库、生活用房等,农机库房是否按照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场所是否专用,环境是否整洁。
10.信息台账。农机服务点是否按要求完成农机作业服务协议、作业完工单以及内部管理台账等。
11.服务规范。农机服务是否发生质量问题,是否服从区、镇农业部门安排有序开展服务。
12.参与活动。农机服务点负责人及成员是否按要求积极参加工作会议、技术培训、调研调查等工作活动。
(四)一票否决
若农机服务点在年度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度奖补资格。
13.违规转卖。农机服务点违规转卖或以租赁等名义变相转卖补贴农机具的。
14.重大事故。农机服务点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15.虚报伪造。考核中发现农机服务点虚报数据、伪造材料的。
具体考核内容及积分标准详见“松江区农机标准化服务考核表”(附件)。
四、奖补标准
按照1000元/分定额奖补。
五、资金拨付
考核奖补资金实行跨年度结算,即:当年度进行积分考核,下年度上半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
奖补名单及金额经公示无异议(五个工作日),由镇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报送区农机管理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对考核结果和奖补金额予以审核,审核无误后,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户拨付考核对象。
本办法由松江区农机管理所负责解释。
附件:松江区农机标准化服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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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松江区农机标准化服务考核表
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盖章) 农机服务点:
序号 | 分类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积分 |
1 | 基 础 项 | 农机保有 | 处于监管期限内的主推农机每台积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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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机服务 | 根据农机作业服务完工单的内容和面积获相应积分:春耕2分/千亩;机直播5分/千亩;机械收割2分/千亩。根据服务协议的面积,无人机植保作业每千亩积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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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部管理 | 每培养一名年轻农机手(50周岁以下)积1分;相关制度上墙、内部台账齐全的,积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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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 分 项 | 农机处置 | 按规定通过“农机交易平台”规范处置已破旧补贴农机的,每处置一台积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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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械育秧 | 开展机械化育秧服务的,按育秧面积,每千亩积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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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急建设 |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新建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的,积30分;对应急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的,积5分;按要求出动农机应急服务的,每亩次积0.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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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创新提升 | 根据工作创新亮点对农机服务发展、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价计算积分。该项全区申报总名额为10个,每个名额加分上限为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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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扣 分 项 | 农机保养 | 农机停用期间未冲洗干净、整齐停放的,在2分内酌情扣分;应参加区农机延保而没参加延保的,每台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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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全生产 | 库房未按功能区单独设置区域的,在3分内酌情扣分;库房未按照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设施设备等,在3分内酌情扣分;场所内存放与农机无关物品,环境脏、乱、差的,在3分内酌情扣分;场所内设置住宿功能的,在3分内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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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信息台账 | 不按要求完成农机作业服务协议、作业完工单以及内部管理台账的,在2分内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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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服务规范 | 发生服务质量投诉并查实的,每一起扣3分;不服从区、镇农业部门安排,擅自开展作业的,每一起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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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参与活动 | 农机服务点负责人或成员未按要求参加工作会议、技术培训、调研调查等,每少一次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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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 票 否 决 | 违规转卖 | 违规转卖或以租赁等名义变相转卖补贴农机具的,取消考核奖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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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大事故 |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取消考核奖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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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虚报伪造 | 考核中发现伪造材料、虚报数据的,取消考核奖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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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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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成员签名: 农机服务点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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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