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关于2022年度乡村振兴考核细则》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2070402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2〕35号
- 成文日期:2022-06-20
- 发布日期:2022-06-20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文件
松农发〔2022〕35号
关于印发《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关于
2022年度乡村振兴考核细则》的通知
有关镇、街道:
根据区委、区政府2022年度工作重点以及《2022年松江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关于2022年度乡村振兴考核细则》,现予以制发。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关于2022年度
乡村振兴考核细则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松江区乡村振兴工作要继续围绕“三园”工程,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时效性导向,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根据区委、区政府2022年度工作重点以及《2022年松江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制定以下考核细则。考核结果计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原则。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彰显都市乡村价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松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考核指标、如实反映工作实绩。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考虑各镇、街道的工作重点和情况差异,因地制宜设置考核内容、分值权重,确保考核公平公正、针对性强。
(三)坚持奖惩分明原则。对于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出特色、成效明显的给予加分;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给予扣分。
(四)坚持分类考核原则。根据功能定位划分类别,细化指标体系,实行分类考核。第一类适用叶榭、泖港、新浜、石湖荡;第二类适用小昆山、佘山、车墩;第三类适用洞泾、新桥、泗泾;第四类适用九亭、永丰、中山、广富林。
二、考核对象
叶榭镇、泖港镇、新浜镇、石湖荡镇、小昆山镇、佘山镇、车墩镇、洞泾镇、新桥镇、泗泾镇、九亭镇、永丰街道、中山街道、广富林街道。
三、考核内容
本年度乡村振兴考核,满分为100分,再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道确定的分值折算。具体考核分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加分指标、扣分指标五个大类。
(一)农业强。着重考核围绕推进“绿色田园”工程,实现农业提质增效。设置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考核内容。
(二)农村美。着重考核围绕推进“美丽家园”工程,提升农村环境面貌。设置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考核内容。
(三)农民富。着重考核围绕推进“幸福乐园”工程,提高农民幸福水平。设置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方面考核内容。
(四)加分指标。主要包括显著荣誉、专项工作和特色工作。
(五)扣分指标。主要包括底线扣分和其他扣分两类。
四、考核时间
2022年12月
五、考核方法
区农业农村委加强考核工作领导,积极做好牵头、指导、协调等事中管理,对各街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每季度进行考核,指标的进展情况经党组会讨论研究后报送至区委、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及相关信息平台。
2022年松江区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
(表1:适用叶榭、泖港、新浜、石湖荡)
一级指标 | 考核大类 | 序号 |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要求 | 责任 科室 |
(一) 农业强 (55分) |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1 | 培育提升家庭农场 | 3.5 | 做好家庭农场调整工作得1分,家庭农场调整中存在不公等事实的不得分; 完成每季度家庭农场考核工作得1分,每季度未按时、未按标准完成的各扣0.1分;积极推进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与评选工作,获评家庭农场不低于本区域内家庭农场户数的5%,得1分,每降低1%,扣0.1分;利用国庆稻早茬口优势,发展稻菜轮作家庭农场模式,得0.5分,无则不得分。 | 种植业办(13.5分) |
2 | 稳定粮食生产 | 4 | 根据本区水稻主导品种目录种植水稻,占比不低于97%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建设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基地,完成下达的面积任务数,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逐步优化秋播“三三制”茬口安排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 |||
3 | 推广优质水稻品种 | 2 | 水稻优质品种种植面积占比不低于50%得 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推进优质稻米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本区域内组建联合体不少于一个,且营销带动面积不少于街镇优质品种种植面积的20%的,得0.5分,每降低1%,扣0.1分;开展“穗优行动”,推进稻米优质优价保险,完成签约的得0.5分,开展穗优行动中存在服务不到位等事实的不得分。 | |||
4 | 稳定蔬菜生产 | 4 | 完成下达的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蔬菜播种面积、蔬菜产量、绿叶菜生产核心基地面积等任务数量,得3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完成下达的蔬菜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面积任务数量,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 |||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 5 | 秸秆还田利用 | 2 | 完成水稻机械收割、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洒,水稻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99%以上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做好“三夏”、“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工作得1分,发生一起则该项不得分。 | 种植业办(3.5分)
| |
6 | 农业废弃物 回收 | 1.5 | 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和黄板回收率达到97%以上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农田、菜田旁边无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和黄板得0.5分,每发现一处扣0.1分。 | |||
(一) 农业强 (55分) |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 7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4 | 纳入“沪农安”系统的主体每季度日常巡查全覆盖,沪农安移动监管系统使用(2分)未完成1次扣0.5分;优化更新农药残留快检设备,结合实际用药开展快速检测(1分),未应用新设备的速测点每一个扣0.2分;强化“合格证+追溯”管理制度,指导生产主体全面开具合格证(1分),未按照要求开具合格证的每家主体扣0.1分;发生一起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 监管科 (10分) |
8 | 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 | 3 | 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相关街镇种植业绿色生产基地建设达到60%覆盖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 |||
9 | 推进绿色食品认证 | 3 | 绿色食品认证率40%,加强证后监管,绿色认证获证主体每个月至少监管1次。 未完成绿色认证率计划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日常监管每少1次扣0.1分。 | |||
10 |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 2 |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目标完成得满分;全区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70%以下扣1.5分;合格率60%以下不得分。 | 畜牧水产办 (10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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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做好长江 禁渔工作 | 1 | 实施常态化监管,综合治理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每年开展2次涉渔法律法规宣传,少一次扣0.2分;每月进行1次涉渔违法行为排查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1分;管辖区域内综合整治河道违法定制渔具,及时清理违规定制渔具,实现动态清零,凡督察时出现定制渔具泛滥情况的,每次扣0.2分;处置涉渔信访举报,未及时处置的,每次扣0.1分。 | |||
12 | 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 | 1 | 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示范村建设,确保农村犬免疫率90%以上,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不发生内源性犬只狂犬病疫情。 | |||
13 | 推广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 | 1 | 完成下达的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任务数,得1分。 | |||
14 | 推进水产养殖场尾水 治理 | 2 | 完成2021年尾水治理项目验收,完成2022年尾水治理项目批复立项,各得1分。 | |||
15 |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 | 3 | 完成种养结合家庭农场一年两次粪尿还田考核,确保规范还田,不污染周边环境。目标完成得满分,还田考核每少完成1次扣1分,畜禽养殖粪尿污染周边环境每发生1起扣1分。 | |||
(一) 农业强 (55分) |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 16 | 推进高质量农业项目建设 | 5 | 强化农业招商,积极组织申报2022年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包括中央、市、区),规范实施、及时完成已批复的项目。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附相关证明材料,加快项目进度。项目批复之日起8个月未完成招投标工作、20个月未完成项目施工建设、24个月未完成项目验收的,每季度考核时超时1个项目扣0.1分。 | 产业办 (18分) |
17 | 开展农技推广改革 | 1 | 推进农技推广app应用,农技推广app应用率未达到90%,扣1分。 | |||
18 | 推进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 | 3 | 各街镇园区按照市区两级部署组织开展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直报工作,填报及时率、数据精准率、经营主体入网率均达到90%以上,区级各业务条线对入网经营主体组织开展信息直报信息精准性抽查,其中入网率、及时率、精准率未达到90%的均扣1分;因违规用药被检出通报的,所属街镇当月精准报得0分。 | |||
19 | 培育农业知名品牌 | 2 | 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工作,指导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建设。对农产品进行一次宣传推广得1分,生产销售规范得1分。 | |||
20 | 谋划乡村产业发展 | 3 | 提升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水平,没有建立地产农产品包装、展示、销售中心,扣1分。没有建立线上地产农产品销售店,扣1分。未建立以地产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基地并取得sc认证的,扣1分。 | |||
21 |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 4 | 举办一个休闲农业节庆活动得1分。及时上报休闲农业统计数据得1分。优化精品旅游路线得1分。推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企业(园区)得1分。 | |||
(二) 农村美(25分) |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 1 |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 | 25 | 各镇根据“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对项目实施方案、工程推进进度实行挂图作战;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开展集中整治,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美丽;推行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例会。区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小组每月对各镇村容村貌、项目推进、例会召开情况等进行考核。 | 基建科 (25分) |
(三) 农民富(20分) |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 1 | 加强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 8 | 推进银行账户模块管理,未完成集体单位银行账户的基础信息录入扣0.25分、未完成上传新增扣0.25分、未完成注销账户的审批流程附件上传扣0.25分、对沉淀账户进行注销未达90%以上扣0.25分。(1分) 启动集体资产对外投资模块监管,年底前完成2021年以来对外投资合同、协议附件上传,未完成的每笔扣0.1分。(1分) 理清集体资金和财政资金的权属关系,对未完成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整改扣1分。(叶榭、石湖荡)(1分) 及时履职经营平台、土地管理模块亮灯预警整改(特殊时期除外),其中:经管平台2分,土地管理模块1分。亮灯单位超过时限未提交整改申请率小于10%的,经营平台得1分、土地管理模块得0.5分,农经部门超过时限未审核整改申请率小于10%的,经营平台得1分、土地管理模块得0.5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0.1分;(3分) 在建立上海农交所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各镇分中心的基础上,年底前对到期家庭农场进行挂牌流转交易的得2分,未按时挂牌交易的每镇扣0.5分。(2分) | 集资办、 经管站 (18分) |
2 | 规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 2 | 按照收益决定分配的原则,按时完成收益分配的得1分;分配水平不低于去年的得1分;年内不分配的不得分。 | |||
3 | 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 4 | 配合区经管站开展宅基地专项补充调查工作得2.5分,按完成比例扣分,少一个百分点扣0.3分。 开展“松江区农村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年底前核实疑似393个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按要求核实清楚的街镇得1.5分,未按要求核实清楚的街镇每条扣0.2分。 | |||
4 | 实施困难农户精准帮扶 | 2 | 完成生活困难农户年度复核确认、动态调整工作得1分,未完成新申请农户复核调整的每户扣0.1分。 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完成粮油帮困、就业帮扶等帮扶措施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一项措施的扣0.2分。 | |||
5 | 加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 | 2 | 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年度核定得2分,为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提供准确信息,每漏报、错报1人的扣0.1分。 | |||
6 |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 2 | 结合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进,扩大积分制示范工作推广应用,制定移风易俗量化考核内容,并纳入积分制体系,得0.5分;推进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工作,完成方案制定、形成清单目录,得1分;做好乡村振兴固定观察点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得0.5分。 | 农发办 (2分) |
2022年松江区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
(表2:适用小昆山、佘山、车墩)
一级指标 | 考核大类 | 序号 |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要求 | 责任 科室 |
(一) 农业强 (50分) |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1 | 培育提升家庭农场 | 3.5 | 做好全区家庭农场调整工作得1分,家庭农场调整中存在不公等事实的不得分;完成每季度家庭农场考核工作得1分,每季度未按时、未按标准完成的各扣0.1分。积极推进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与评选工作,获评家庭农场不低于本区域内家庭农场户数的5%,得1分,每降低1%,扣0.1分。利用国庆稻早茬口优势,发展稻菜轮作家庭农场模式,得0.5分,无则不得分。 | 种植业办(13.5分) |
2 | 稳定粮食生产 | 4 | 根据本区水稻主导品种目录种植水稻,占比不低于97%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建设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基地,完成下达的面积任务数,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逐步优化秋播“三三制”茬口安排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 |||
3 | 推广优质水稻品种 | 2 | 水稻优质品种种植面积占比不低于50%得 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推进优质稻米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本区域内组建联合体不少于一个,且营销带动面积不少于街镇优质品种种植面积的20%的,得0.5分,每降低1%,扣0.1。开展“穗优行动”,推进稻米优质优价保险,完成签约的得0.5分,开展穗优行动中存在服务不到位等事实的不得分。 | |||
4 | 稳定蔬菜生产 | 4 | 完成下达的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蔬菜播种面积、蔬菜产量、绿叶菜生产核心基地面积等任务数量,得3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完成下达的蔬菜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面积任务数量,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 |||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 5 | 秸秆还田 利用 | 2 | 完成水稻机械收割、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洒,水稻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99%以上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做好“三夏”、“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工作得1分,发生一起则该项不得分。 | 种植业办 (3.5分) | |
6 | 农业废弃物回收 | 1.5 | 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和黄板回收率达到97%以上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农田、菜田旁边无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和黄板得0.5分,每发现一处扣0.1分。 | |||
(一) 农业强 (50分) |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 7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4 | 纳入“沪农安”系统的主体每季度日常巡查全覆盖,沪农安移动监管系统使用(2分)未完成1次扣0.5分;优化更新农药残留快检设备,结合实际用药开展快速检测(1分),未应用新设备的速测点每一个扣0.2分;强化“合格证+追溯”管理制度,指导生产主体全面开具合格证(1分),未按照要求开具合格证的每家主体扣0.1分;发生一起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
监管科 (10分) |
8 | 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 | 3 | 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相关街镇种植业绿色生产基地建设达到60%覆盖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 |||
9 | 推进绿色食品认证 | 3 | 绿色食品认证率40%,加强证后监管,绿色认证获证主体每个月至少监管1次。 未完成绿色认证率计划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日常监管每少1次扣0.1分。 | |||
10 |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 1 |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目标完成得满分;全区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70%以下扣1分。 | 畜牧水产办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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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做好长江 禁渔工作 | 1 | 实施常态化监管,综合治理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每年开展2次涉渔法律法规宣传,少一次扣0.2分;每月进行1次涉渔违法行为排查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1分;管辖区域内综合整治河道违法定制渔具,及时清理违规定制渔具,实现动态清零,凡督察时出现定制渔具泛滥情况的,每次扣0.2分;处置涉渔信访举报,未及时处置的,每次扣0.1分。 | |||
12 | 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 工作 | 0.5 | 开展犬只狂犬病免疫示范村建设,确保农村犬免疫率90%以上,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不发生内源性犬只狂犬病疫情。 | |||
13 | 推广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 | 0.5 | 完成下达的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任务数,得0.5分。 | |||
14 | 推进水产养殖场尾水 治理 | 1 | 完成2021年尾水治理项目验收,完成2022年尾水治理项目批复立项,各得0.5分。 | |||
15 |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 | 1 | 完成种养结合家庭农场一年两次粪尿还田考核,确保规范还田,不污染周边环境。目标完成得满分,还田考核每少完成1次扣1分,畜禽养殖粪尿污染周边环境每发生1起扣1分。 | |||
(一) 农业强 (50分) |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 16 | 推进高质量农业项目 建设 | 5 | 强化农业招商,积极组织申报2022年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包括中央、市、区),规范实施、及时完成已批复的项目。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附相关证明材料,加快项目进度。项目批复之日起8个月未完成招投标工作、20个月未完成项目施工建设、24个月未完成项目验收的,每季度考核时超时1个项目扣0.1分。 | 产业办 (18分) |
17 | 开展农技 推广改革 | 1 | 推进农技推广app应用,农技推广app应用率未达到90%,扣1分。 | |||
18 | 推进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 | 3 | 各街镇园区按照市区两级部署组织开展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直报工作,填报及时率、数据精准率、经营主体入网率均达到90%以上,区级各业务条线对入网经营主体组织开展信息直报信息精准性抽查,其中入网率、及时率、精准率未达到90%的均扣1分;因违规用药被检出通报的,所属街镇当月精准报得0分。 | |||
19 | 培育农业知名品牌 | 2 | 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工作,指导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建设。对农产品进行一次宣传推广得1分,生产销售规范得1分。 | |||
20 | 谋划乡村产业发展 | 3 | 提升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水平,没有建立地产农产品包装、展示、销售中心,扣1分。没有建立线上地产农产品销售店,扣1分。未建立以地产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基地并取得sc认证的,扣1分。 | |||
21 |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 4 | 举办一个休闲农业节庆活动得1分。及时上报休闲农业统计数据得1分。优化精品旅游路线得1分。推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企业(园区)得1分。 | |||
(二) 农村美(25分) |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 1 |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 | 25 | 各镇根据“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对项目实施方案、工程推进进度实行挂图作战;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开展集中整治,保持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美丽;推行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例会。区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小组每月对各镇村容村貌、项目推进、例会召开情况等进行考核。 | 基建科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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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农民富(25分) |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 1 | 加强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 8 | 推进银行账户模块管理,未完成集体单位银行账户基础信息录入扣0.25分、未完成上传新增扣0.25分、未完成注销账户的审批流程附件上传扣0.25分、对沉淀账户进行注销未达90%以上扣0.25分。(1分) 启动集体资产对外投资模块监管,年底前完成2021年以来对外投资合同、协议附件上传得1分,未完成的每笔扣0.1分。(1分) 理清集体资金和财政资金的权属关系,对未完成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整改扣1分。(小昆山)(1分) 及时履职经营平台、土地管理模块亮灯预警整改(特殊时期除外),其中:经营平台2分,土地管理模块1分。亮灯单位超过时限未提交整改申请率小于10%的,经营平台得1分、土地管理模块得0.5分,农经部门超过时限未审核整改申请率小于10%的,经营平台得1分、土地管理模块得0.5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0.1分;(3分) 在建立上海农交所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各镇分中心的基础上,年底前对到期家庭农场进行挂牌流转交易的得2分,未按时挂牌交易的每镇扣0.5分。(2分) | 集资办、 经管站 (23分) |
2 | 规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 2 | 按照收益决定分配的原则,按时完成收益分配的得1分;分配水平不低于去年的得1分;年内不分配的不得分。 | |||
3 | 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 7 | 配合区经管站开展宅基地专项补充调查工作得3分,按完成比例扣分,少一个百分点扣0.4分。(佘山、车墩) 开展“松江区农村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年底前核实疑似393个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按要求核实清楚的街镇得4分,未按要求核实清楚的街镇每条扣0.4分。(佘山、车墩) | |||
4 | 实施困难农户精准帮扶 | 4 | 完成生活困难农户年度复核确认、动态调整工作得2分,未完成新申请农户复核调整的每户扣0.1分。 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完成粮油帮困、就业帮扶等帮扶措施任务的得2分,未完成一项措施的扣0.5分。 | |||
5 | 加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 | 2 | 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年度核定得2分,为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提供准确信息,每漏报、错报1人的扣0.1分。 | |||
6 |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 2 | 结合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进,扩大积分制示范工作推广应用,制定移风易俗量化考核内容,并纳入积分制体系,得2分。 | 农发办(2分) |
2022年松江区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
(表3:适用洞泾、新桥、泗泾)
一级指标 | 考核大类 | 序号 |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要求 | 责任 科室 |
(一) 农业强 (35分) |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1 | 培育提升家庭农场 | 5 | 按时完成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得1分,每漏报一户扣0.1分;做好全区家庭农场调整工作得1分,家庭农场调整中存在不公等事实的不得分;完成每季度家庭农场考核工作得2分,每季度未按时、未按标准完成的各扣0.1分。积极推进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培育与评选工作,获评家庭农场不低于本区域内家庭农场户数的5%,得1分,每降低1%,扣0.1分 | 种植业办 (15分) |
2 | 稳定粮食 生产 | 5 | 根据本区水稻主导品种目录种植水稻,占比不低于97%得3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逐步优化秋播“三三制”茬口安排得2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 | |||
3 | 推广优质水稻品种 | 2 | 水稻优质品种种植面积占比不低于50%得 2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 |||
4 | 加强耕地 管理 | 3 | 加大耕地管理与整治力度,在上年度水稻种植面积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亩种植面积得0.2分,上限为3分。 | |||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 5 | 秸秆还田 利用 | 3 | 完成水稻机械收割、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洒,水稻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99%以上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做好“三夏”、“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工作得2分,发生一起则该项不得分。 | 种植业办 (5分) | |
6 | 农业废弃物回收 | 2 | 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和黄板回收率达到97%以上得1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农田、菜田旁边无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和黄板得1分,每发现一处扣0.1分。 | |||
7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 | 5 |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面应用沪农安移动监管系统,每季度至少监管1次,确保监管质量,日常监管沪农安移动监管系统使用未完成1次扣1分。发生一起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 监管科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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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做好长江 禁渔工作 | 5 | 实施常态化监管,综合治理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每年开展2次涉渔法律法规宣传,少一次扣1分;每月进行1次涉渔违法行为排查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管辖区域内综合整治河道违法定制渔具,及时清理违规定制渔具,实现动态清零,凡督察时出现定制渔具泛滥情况的,每次扣1分;处置涉渔信访举报,未及时处置的,每次扣0.5分。 | 畜牧水产办(5分) | ||
(一) 农业强 (35分) |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 9 | 开展农技 推广改革 | 1 | 推进农技推广app应用,农技推广app应用率未达到90%,扣1分。 | 产业办 (5分) |
10 | 推进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 | 4 | 各街镇园区按照市区两级部署组织开展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直报工作,填报及时率、数据精准率、经营主体入网率均达到90%以上,区级各业务条线对入网经营主体组织开展信息直报信息精准性抽查,其中入网率、及时率、精准率未达到90%的均扣1分;因违规用药被检出通报的,所属街镇当月精准报得0分。 | |||
(二) 农村美(25分) | 改善农村环境 | 1 | 规范农田环境 | 25 | 加大农村杂边田、抛荒地等整理整治力度,并规范种植农作物,每发生一处抛荒扣5分。 | 种植业办 (25分) |
(三) 农民富(40分) |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 1 | 加强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 30 | 推进银行账户模块管理,未完成集体单位银行账户基础信息录入扣1分、未完成上传新增扣1分、未完成注销账户的审批流程附件上传扣1分、对沉淀账户进行注销未达90%以上扣1分。 (4分) 启动集体资产对外投资模块监管,年底前完成2021年以来对外投资合同、协议附件上传得4分,未完成的每笔扣0.4分。(4分) 理清集体资金和财政资金的权属关系,对未完成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整改扣4分。(4分) 及时履职经营平台、土地管理模块亮灯预警整改(特殊时期除外),其中:经营平台10分,土地管理模块4分。亮灯单位超过时限未提交整改申请率小于10%的,经营平台得5分、土地管理模块得2分,农经部门超过时限未审核整改申请率小于10%的,经营平台得5分、土地管理模块得2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0.3分;(14分) 开展“松江区农村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年底前核实疑似393个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按要求核实清楚的街镇得4分。(新桥)(4分) | 集资办、 经管站 (40分) |
2 | 规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 10 | 按照收益决定分配的原则,按时完成收益分配的得5分;分配水平不低于去年的得5分;年内不分配的不得分。 |
2022年松江区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
(表4:适用九亭、永丰、中山、广富林)
一级指标 | 考核大类 | 序号 |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要求 | 责任 科室 |
(一) 农业强 (30分) |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 1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15 |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面应用沪农安移动监管系统,每季度至少监管1次,确保监管质量,日常监管沪农安移动监管系统使用未完成1次扣3分。发生一起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 监管科 (15分)
|
2 | 加强耕地管理 | 10 | 加大耕地管理与整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每发生一处抛荒扣5分,发生一起秸秆焚烧扣2分。 | 种植业办(10分) | ||
3 | 做好长江禁渔工作 | 3 | 实施常态化监管,综合治理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每年开展2次涉渔法律法规宣传,少一次扣1分;每月进行1次涉渔违法行为排查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管辖区域内综合整治河道违法定制渔具,及时清理违规定制渔具,实现动态清零,凡督察时出现定制渔具泛滥情况的,每次扣1分;处置涉渔信访举报,未及时处置的,每次扣0.5分。 | 畜牧水产办(5分) | ||
4 |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 1 |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目标完成得满分;全区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70%以下扣1分。 | |||
5 | 推广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 | 1 | 完成下达的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任务数,得1分。 | |||
(二) 农民富 (70分) |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 1 | 加强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 29 | 理清集体资金和财政资金的权属关系,对未完成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整改扣4分。(九亭、永丰)(4分) 推进银行账户模块管理,未完成集体单位银行账户基础信息录入扣3分、未完成上传新增扣2分、未完成注销账户的审批流程附件上传扣2分、对沉淀账户进行注销未达90%以上扣2分。(9分) 启动集体资产对外投资模块监管,年底前完成2021年以来对外投资合同、协议附件上传得4分,未完成的每笔扣1分。(4分) 及时履职经营平台、土地管理模块亮灯预警整改(特殊时期除外),其中:经营平台6分,土地管理模块4分。亮灯单位超过时限未提交整改申请率小于10%的,经营平台得3分、土地管理模块得2分,农经部门超过时限未审核整改申请率小于10%的,经营平台得3分、土地管理模块得2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0.2分;(10分) 开展“松江区农村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年底前核实疑似393个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按要求核实清楚的街镇得2分。(九亭、永丰)(2分) | 集资办、 经管站 (35分) |
(二) 农民富 (70) |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 2 | 规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 6 | 按照收益决定分配的原则,按时完成收益分配的得3分;分配水平不低于去年的得3分;年内不分配的不得分。 | |
3 | 加强集体农用土地规范管理 | 35 | 1、落实农用土地属地化管理原则,配备具体管理部门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5分; 2、完成经营状态合同到期后的续签工作5分; 3、清理抛荒地,年内制定后续管理措施5分; 4、理清农用土流转合同和租赁费拖欠情况5分; 5、录入“松江区农用地流转管理模块”5分;未及时录入的每份合同扣1分; 6、启用“土地管理模块”预警整改,亮灯单位超过时限未提交整改申请率小于10%得5分、农经部门超过时限未审核整改申请率小于10%得5分,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 | 经管站 (35分) |
加分指标
加分类别 | 加分要求 | 加分标准 | 责任科室 |
显著荣誉
| 参加市级以上地产农产品品鉴评优活动 | 金奖2分,银奖1分,铜奖0.5分 | 产业办 |
当年度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 每村1分 | 基建科 | |
当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 | 市级每项1分、国家级每项2分 | 农发办 | |
承办市级及以上相关会议或活动 | 上限2分 | 农发办 | |
专项工作 | 组织开展区级及以上“三夏”“三秋”等农业生产管理现场会 | 每个现场会加1分 | 种植业办 |
水稻种植面积增长显著 | 比上年度每增加1%,加1分 | 种植业办 | |
实施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项目 | 2分(年内申报1分,通过评审1分) | 种植业办 | |
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市级验收 | 2分(基本分1分,通过验收1分) | 基建科 | |
2022年度示范村按市级考核要求完成年度任务 | 每村2分 | 基建科 | |
承担年度生猪养殖任务 | 2分(基本分1分,完成下达指标1分) | 畜牧水产办 | |
特色工作 | 在专项工作、创新工作中成效显著或成功经验在一定范围内推广的 | 上限3分 | 农发办 |
扣分指标
扣分类别 | 扣分内容 | 扣分标准 | 责任科室 |
底线扣分 | 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的 | 每起2分 | 种植业办、畜牧水产办 |
发生重大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 每起2分 | 监管科 | |
发生重大面源污染、环保等问题的 | 每起2分 | 种植业办、畜牧水产办 | |
涉农资金发放不规范 | 每起2分 | 种植业办 | |
水稻种植面积和产量未完成下达指标 | 2分 | 种植业办 | |
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未完成下达指标 | 2分 | 种植业办 | |
未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发生大棚房新增或反弹 | 每起2分 | 基建科 | |
发生三峡移民越级上访的 | 区级每起0.5-1分、市级每起2分、国家级每起3分 | 集资办 | |
其他扣分 | 未按每月报送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要求报送材料 | 每次0.5分 | 农发办 |
其他 | 视情扣分 | 农发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