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捕捞渔民退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03N1012022030261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松农发〔2022〕5号
- 成文日期:2022-02-11
- 发布日期:2022-02-11
松农发〔2022〕5 号
关于印发《松江区捕捞渔民退捕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渔业发展补助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37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捕捞渔业发展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2022年2月11日
松江区捕捞渔民退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党中央以全局计、为子孙谋,做出“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黄浦江作为长江支流,横贯松江辖区,与众多河湖港汊相通,是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繁衍、生活、洄游的重要水域。为进一步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降低捕捞强度、减少捕捞量势在必行。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渔业发展补助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1〕37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渔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及对渔民适度奖励补贴,在渔民渔户自愿的基础上,引导渔民渔户主动退捕、拆解渔船、转产转业,利用1到2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区捕捞渔船数量清零。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细则。退捕专项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以渔民所在街镇为平台,以多部门联动方式推进。各街镇应根据本街镇渔民渔船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后予以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街镇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河湖长制等工作,进渔村入渔户,逐户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开展普法宣传、调查摸底、清网拆船、奖励补助,安排渔民工作等方式进行。
(三)开展证书注销。街镇引导渔民发起证书注销程序,做好登记核对,并签署自愿退捕承诺书。
(四)实施渔船拆解。街镇可委托有关单位对渔船、渔具进行集中拆解销毁,做好拆解过程的影像记录。
三、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
为推进项目顺利开展,区对街镇予以适当奖补。奖补实行“退坡制”。以2021年1月1日后各街镇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注销数量予以核定计算。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销手续的,按每艘6万元奖补(其中市级2万元,区级4万元)。2023年底前完成注销手续每艘为1万元(其中市级1万元,区级不予配套)。
奖补资金用于专项工作开展的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普法宣传、调查摸底、清网拆船、对船舶所有人的奖补等。各街镇可配套专项经费,以利项目推进实施。各街镇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做好此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在复核渔船注销以及拆解档案后,按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注销数量予以核算,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各街镇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