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防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防空警报设施安全管理,更好地推进人防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松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履行人民防空监管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推动松江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
(四)《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4号);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国防规[2024]1450号)
(六)《上海市民防条例》;
(七)《上海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
(八)《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九)《上海市松江区人防工程管理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意见》
(十)《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十一)《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
(十二)国家和本市其他人民防空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目标任务
通过编制实施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任务,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依法不予处罚原则,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防范“重复查、多头查、随意查”等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执法检查内容
(一)检查主体
松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检查方式
主要分为有计划执法检查和触发式执法检查。有计划执法检查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触发式执法检查是指通过投诉举报、线索转(交)办等方式发起的涉企执法检查。
(四)检查范围
人民防空工程、防空警报相关经营主体
(五)检查事项
1. 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对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违反本市文明施工有关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
3. 对违反防空警报有关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
4. 对违反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有关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
(六)检查依据
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2020版)》为依据,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严格按照检查计划逐一开展执法检查。
五、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分类监管、公正公开、处罚相当”的原则,参考人防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和历年执法检查统计数据,全年共计划开展执法检查903个次,其中日常检查808个次,专项检查95个次。
六、其他监督执法工作
(一)开展“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对“进博会”附近区域、重大活动关联区等区域的人防工程提供安全监督指导服务,结合日常检查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二)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日”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对“防空警报试鸣日”期间防空警报设施提供安全监督指导服务,结合日常检查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三)加强投诉举报跟进核查
开展涉及人防工程安全方面、误鸣防空警报信号的投诉举报问题核查,加强对问题的闭环及反馈。
(四)现场服务
为各街镇国动组人防在用工程问题处置、防空警报日常管理上提供现场指导不少于25个次。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区国动办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上海市松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