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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申尾水资源化利用(河道生态补水)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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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24N1012025072946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沪松水〔2025〕122号
    • 成文日期:2025-07-29
    • 发布日期:2025-07-29
    正文文件

     

     

     

     

     

     

     

       关于松申尾水资源化利用(河道生态补水)

    项目的批复

     

    上海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尾水资源化利用(河道生态补水)项目的请示》(松申(2025)第14号)已收悉,经我局内审及优化方案后,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上海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沪水务〔2022〕669号)工作要求,在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总体目标下,为提升河道生态功能,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厂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上海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尾水资源化利用(河道生态补水)项目。

    二、工程范围:上海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工程内容:出水泵站新建取水泵,同步从现状出水泵房至厂内河道生态补水点配套建设DN250管道约320米,配套建设阀门井等,同时对河道补水点河道景观进行提升。

    四、工程投资: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98.21万元,其中工程费78.44万元,其他费用16.91万元,预备费2.86万元。资金来源纳入污水处理成本规制并单独列支。

    五、建设单位:上海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六、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并进行项目报监、管材备案等。落实好地下管线保护和施工期间临时排水措施,对计划废除的原管道做好处置工作。按照《上海市节水减排专项扶持办法》相关要求,积极申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本文件有效期两年。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

                                 2025年7月29日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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