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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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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2024N1012025051680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沪松水〔2025〕85号
    • 成文日期:2025-05-16
    • 发布日期:2025-05-16
    正文文件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管理所:

    松水务(2025)2号《关于要求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的请示》收悉。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经实地察看和清点,同意你所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已折旧完毕原值总金额238786.9元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报废资产应选择区财政局指定的回收机构进行公开处理。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

    2025年5月16日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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