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区水务局对《上海市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供水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
一、松江区供水规划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供水规划》的背景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松江新城总体城市设计》《上海供水规划(2019-2035年)》等相关文件,我局组织编制了《松江区供水专业规划(2023-2035年)》,以为松江区人民提供高品质生活和生产用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节水优先、安全优质、智慧低碳、服务高效”的现代化松江区供水系统,进一步提升原水、水厂、管网和二次供水四大环节的全过程水量水质监管和安全保障水平,为实现建设“科创、人文、 生态”现代化新松江的目标提供基础支撑。
(二)《供水规划》的框架体系
《供水规划》主要由总论、区域概况、规划总则、需水量预测、供水规划方案、节水评价、近期实施计划及投资估算、说明与建议八个章节组成。
(三)《供水规划》要解决的问题
按照卓越全球城市西南门户的总体要求,至2035年,建成“安全优质、调度灵活、高效智能”的供水系统,供水水质对标世界发达国家同期水平。近期,构建功能完善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供水设施供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供水水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推进管网建设和改造,满足“一网分片、节水降耗”的供水要求;全面完成主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新建和存量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逐步移交供水企业,建立全覆盖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管养
长效机制;构建智能供水框架,探索智能供水应用,提升供水管理服务水平。
1.供水水质达标率
为进一步稳定供水水质,持续满足广大市民日益提高的美好生活需求,规划至 2035 年,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考核,综合合格率等五项指标均≥99%;同时执行地方标准上海市《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1091-2018),综合合格率等六项指标(增加二次供水合格率)均≥95%。
2.水厂环境保护
全区水厂生产废水排放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全部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地表水体或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3.供水管网漏损率
规划 2025 年管网漏损率小于9%,2035 年小于6%。
4.供水管网压力
供水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160kPa。
(四)《供水规划》拟采取的措施
1.松江区规划需水量
依据松江区新一轮城市规划,结合分类用水指标法和综合用水指标法,预测松江区2035年规划需水量为110.6万立方米/日,其中,区属供水区规划需水量为81.5万立方米/日,东北供水区规划需水量为29.1万立方米/日。2025 年松江区规划需水量为84.5万立方米/日,其中,区属供水区规划需水量为62.1万立方米/日,东北供水区规划需水量为22.4万立方米/日。
2.松江区供水系统规划布局
规划加强各供水区之间的管网连通,按照一网联动但不破管理隶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四厂四片”供水系统布局。规划由市属水厂向东北供水区(新桥镇、九亭镇、九里亭街道、泗泾镇等)供水,规划供水规模不小于29.1万立方米/日。规划将小昆山水厂规模保持50万立方米/日,除了向松江西、北部以及浦南西部地区供水外,通过一网连通的供水管道向松江西部工业区东部、中山街道北部等区域供水。规划保持一水厂6万立方米/日和二水厂20万立方米/日供水规模不变,随着地区用水量的增加,东部的部分地区可由小昆山水厂馈水,松江东部工业区部分地区可由车墩水厂供水。规划车墩水厂保持20万立方米/日保持不变,在车墩镇、叶榭镇和松江东部工业区部分地区的基础上,可通过一网连通供水管向松江工业区和松江南站大型居住区供水。
3.水源地及原水系统规划布局
松江区规划由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金泽水库原水系统供水,供水规模按照96万立方米/日控制,其中,松江西部分水点供水规模按照76万立方米/日控制,东部分水点供水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
原水系统:1.松江西部分水点通过斜塘原水泵站向小昆山水厂(50万立方米/日)、松江二水厂(20万立方米/日)和松江一水厂(6万立方米/日)供水,规划规模为76万立方米/日,斜塘原水泵站新增能力以及斜塘过江管复线工程规模按照30万立方米/日进行实施;2.车墩水厂原水系统维持现状20万立方米/日规模不变。
应急取水口:规划保留斜塘应急取水口,保留老车墩水厂原提升泵房及原水管道为应急设施,进一步保障水厂原水供应安全;地下应急深井:根据《上海市地下水应急供水水源规划》(2017),松江区规划在现状8口应急深井的基础上,远期新建15口深井建设,形成23口应急深井的规模,保障地区极端事故条件下供水安全。
4.区间供水连通管规划布局
根据《上海市区域供水连通管规划方案》(2017),规划结合松江周边供水区供水主干管网系统,布局松江—市属供水区、松江—青浦供水区、松江—金山供水区间连通管,从而进一步保障松江区域供水安全。
5.近期实施计划
加快推进车墩水厂配套输水管道、大型居住社区配套供水管道等工程建设。启动小昆山水厂二期工程(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项目论证,建成后使区属水厂的供水能力达到 81万立方米/日,同步启动从黄浦江上游原水连通管松江泵站至斜塘原水泵站的过江管复线工程以及斜塘原水泵站扩建工程论证,实施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实施车墩水厂配套输水工程、松江新城供水干管等供水管网完善工程;按计划滚动实施落后管网改造工程;实施区间供水连通管工程。
二、风险评估主体、方式和过程
通过书面征询意见、法制审核意见、召开座谈会、公众调研等方式,自主开展风险评估,梳理出《供水规划》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的风险点。
(一)书面征询意见
我局于2024年12月11日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征询《供水规划》的风险评估建议,目前已收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的书面反馈表,认真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吸收采纳相关建议。
(二)法制审核意见
2024年12月9日,我局向松江区司法局征询《供水规划》的法制审核意见,目前已收到区司法局法制审核的复函。采纳司法局关于《供水规划》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问卷调查
2025年3月22日,我局自制问卷调查内容向公众征询意见。根据问卷调查情况,吸收公众意见,探讨《供水规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四)专题座谈会
2024年12月30日,我局就《供水规划》邀请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绿容局、区规资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区供排水管理所行政领导、分管领导以及规划编制单位水务规划院、市政研究院出席意见征询专题会议。会议深入了解《供水规划》的可行性,并从中挖掘可能得风险源、风险点。
三、社会各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反映
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1.划考虑加强针对需求增长和重点供水区域的具体论述,突出重点。2.根据近远期需求,明确分阶段实施计划,保障供水工程的有序推进。3.补充管道分级系统的描述,明确主干管、干管分布等内容。
松江区财政局和松江区绿化市容局的意见和建议:无。
松江区规划资源局的意见和建议:《供水规划》中所涉及扩建用地,需符合《上海市松江区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
松江区司法局的建议:1.建议按惯例自行确认文件中提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格式及效力。法律法规需载明修订年份而非施行年份,规范性文件需载明文号,国家标准需载明标准号。文件中,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格式不规范,例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属于规范性文件需载明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需载明修正年份而非施行年份。部分标准有效性无法在官方途径查明,如《室外给水设计标准》未在官方途径查明,建议自行确认文件有效性。
鉴于以上各方面的反映,一是从《供水规划》的必要性方面来看,松江区已纳入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金泽水库供水范围,并已经基本形成“四厂四片”供水系统,供水安全有一定保障。但是,原水水质受上游来水不稳定影响,老旧管网和小区二次供水仍为短板,管网漏损率仍需加大控制。因此,需要从全局角度进一步审视谋划,以保障松江区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水质。二是从《供水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方面来看,为确保规划的制定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开展多方意见的征询工作,力争做到意见征询全面化、深入化。一方面分层分批征求各相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意见征求,还向供水领域专家专题讨论获取专业建议。另一方面多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包括组织现场展示宣传、走访当地居民、企业职工当面沟通收集建议等。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工作,相关内容经过反复评估论证且程序合规,使得《供水规划》的内容更加完善且便于施行。
四、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方面的风险点、风险源及影响
(一)环评程序风险。《供水规划》中明确加快推进车墩水厂配套输水管道建设,大型居住社区配套供水管道等工程建设,启动小昆山水厂二期工程建设,启动从黄浦江上游原水连通管松江泵站至斜塘原水泵站的过江管复线工程以及斜塘原水泵站扩建工程,实施车墩水厂配套输水工程,松江新城供水干管等供水管网完善工程,按计划滚动实施落后管网改造工程以及实施区间供水连通管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工程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审批机关审批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建设。若上述工程未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建议抓紧开展。
(二)水源保护区的矛盾纠纷的风险。根据《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如《供水规划》工程建设中需调整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引发周围居民或企业的矛盾,如不能及时处理,也可能引发相关法律诉讼和负面舆情风险。
(三)土地征收的矛盾纠纷的风险。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的相关规定,如《供水规划》工程建设中涉及土地征收问题应当足额支付,否则可能存在补偿标准分歧的问题,如不能及时稳妥处理,也可能引发相关法律诉讼和信访矛盾。
五、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做好前期预案以及日常管理。关于《供水规划》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应当做到前期预案,且日常与利益相关的周边居民及企业做好沟通和管理。一是环评程序合法化,通过要求新建项目在立项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纳入规划附件,也可以建立环保部门联动审查机制,确保环评结论与规划目标一致。二是土地征收补偿优化,可以采用“阳光征收”平台公示补偿方案,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核定土地价值。三是水源保护问题,在黄浦江水源保护区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预警污染。
(二)做好应急管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应急计划,包括突发事件分类、应急响应流程、预警系统、人员职责、资源调配、沟通方案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条不紊地应对。
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决策建议
综上所述,《供水规划》由于辐射范围广、涉及人员群体庞杂,易引发矛盾纠纷,在法律方面存在一定风险,但总体而言风险可控。一是已建立比较成熟的防范抵御风险的机制措施。二是有成熟、完善的处量措施和充足的应对经验。结合公众参与报告来看,大部分被调查对象对于完善供水规划持正面态度,认为此举有利于提升松江区供水系统,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据此,《供水规划》的决策风险较低,总体可控,等级确定为低风险,建议可实施。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