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新浜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以此件为准)
- 索 引 号:002024N10120220803426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水务局
- 发文字号:沪松水〔2022〕151号
- 成文日期:2022-07-28
- 发布日期:2022-07-28
关于松江区新浜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
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你单位《关于上报松江区新浜镇2022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浜府字〔2022〕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1、工程任务
通过河湖景观提升、水质修复、绿化补种等措施,进一步改善新浜镇河道水环境面貌。
2、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为新浜镇许家草村、胡家埭村、香塘村、赵王村、陈堵村等。
3、工程内容
整治许家草河、陈家河、鲁家埭河、方家哈河等共7条河道,整治总长 6724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绿化提升38538平方米,路面改造13401平方米,护栏补建4424米,护岸修建103.51米,护岸修复995平方米,护岸改造200立方米,透水砖路面修复2191平方米,景观廊架4组,桥体美化12座,条石汀步610米,亲水平台95平方米,生态拦污帘120米,涉水障碍物拆除3座等。
4、建设标准
1.工程等别为iii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水工建筑物设计,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2.除涝标准采用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即20年一遇的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0.5毫米(浦南西片),一日排出不受涝。
3.堤顶高程圩内河道不低于3.6米(吴淞高程,下同),圩外河道不低于4.2米。
4.地震烈度按7度设防。
5、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投资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1541.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0.35万元,独立费用207.35万元,预备费73.39万元。
7、项目法人
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新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请你单位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要求组建项目法人机构;根据《松江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建管规字〔2020〕3号)、《松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管理提升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5)》(沪松水〔2021〕294号)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涉及工程范围内土地问题的,请按市规资局《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或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特此函复。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