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库

《松江区智慧道路停车建设及收费实施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
    【字体: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工业、信息化、交通
    • 公开主体:区交通委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6-08
    • 发布日期:2026-04-08


    交通委起草的《松江区智慧道路停车建设及收费实施方案草案)》已按规定流程向市级主管部门、区级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等各方征求了意见建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征询意见情况

    (一)书面征求意见

    2026年3月20日,向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进行书面意见征询。

    (二)召开座谈会

    2026年3月25日,召集车墩镇、岳阳街道、方松街道、泗泾镇、新桥镇、洞泾镇、九亭镇、广富林镇、九里亭街道等单位召开座谈会

    (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13日,区交通委通过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序号

    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理由

    (一)书面意见征询

    1

    交管支队

    1、交管支队原则上同意《松江区智慧道路停车建设及收费实施方案(草案)》中提及的实施范围、建设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2、中山中路(人民路-长桥街)、仓轩路(荣乐西路-仓华路)、松东路(环城路-荣乐东路)3条路段方案实施前,需由交管支队再次审核确认方案。

    已采纳

    我委在设计阶段,将细化“一路一方案”工作。

    2

    区发改委

    无意见。

    已采纳

     

    3

    区财政局

    该实施方案(草案),收费标准参考市级相关管理条例,经研究,无反馈意见。

    已采纳

     

    (二)座谈会

    4

    广富林街道

    1、文汇路、文涵路建议设置30分钟以上免费停车时间。

    2、建成启用后相应投诉处理,建议由相应的平台运维公司一口受理处置。

    未采纳

    关于意见1:根据《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

    意见2:投诉处置归口管理问题,由属地镇府处理。

    5

    车墩镇

    1、建议进一步明确停车场建设费、管理费、设备维护费以及收益的分摊标准。

    2、建议增设临时停靠车位的免费停车时长。

    3、虬长路申报收费需求停车位164个,方案中仅有50个,建议进一步论证。

    未采纳

    关于意见1:待后续进一步研究明确。

    关于意见2:根据《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

    关于意见3: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已联合街镇通过现场踏勘、第三方论证等方式,综合考虑路段道路条件、周边停车需求等因素后确定收费停车位数量。

    6

    九亭镇

    1、因我镇预算有限,270个泊车位的建设需区级政策支持。

    2、按照我镇停车收费的惯例,建议白天0-15分钟内免于收费。

    未采纳

    关于意见1:待后续进一步研究明确。

    关于意见2:根据《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

    7

    九里亭街道

    无意见。

     

     

    8

    岳阳街道

    无意见。

     

     

    9

    洞泾镇

    无意见。

     

     

    10

    方松街道

    无意见。

     

     

    11

    泗泾镇

    无意见。

     

     

    12

    新桥镇

    无意见。

     

     

    (四)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13

    门户网站

    我是丽水豪庭小区的居民,现就《松江区智慧道路停车建设及收费实施方案(草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小区停车现状及困难
    本小区共车位比严重不足。小区内大部分公共车位被物业违法固定给部分业主使用,导致多数居民无处停车。迫于无奈,许多居民只能在小区外断头路群英路上停车,且这部分居民已在小区缴纳车辆管理费,却无法享有相应停车权利,长期承受不公平待遇。

    二、建议
    请政府结合居民实际困难,合理规划道路停车位置,优先解决小区居民停车刚需。
    建议对群英路等周边道路停车位实行夜间及节假日对小区居民免费开放,切实减轻居民负担,体现政策惠民。

    未采纳

    根据《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

    14

    门户网站

    领导你好,为了改善交通很有必要,但不能一收了之,要精准治理,考虑周边实际情况,不要为了治堵,反而给百姓添堵。
    泗泾北打疫苗,最近的就是城鸿路那个卫生服务中心,但也有一段距离,只能开车去并停在旁边城鸿路上,本来就不方便,现在又要开始收费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还要百姓额外承担停车成本,不合理。

    未采纳

    根据前期调研,城鸿路现状路边停车秩序较差,道路双侧均有车辆停放,影响正常车辆通行。此外,城鸿路周边小区居民有夜间停车需求,设置道路停车收费后可以为居民提供夜间错峰共享服务,有效提升泊位周转率并加强停车管理。

    15

    门户网站

    尊敬的区交通委,本人是车墩镇居民。首先很高兴看到此次的智慧停车方案,表示感谢。对于车墩镇涉及的三条道路的收费,本人结合周边小区居民生活习惯及沿街商铺业态,建议0-30分钟免费,30-60分钟4元,超一小时之后,按每30分钟2元的标准收费。

    未采纳

    根据《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

    16

    门户网站

    永丰街道仓轩路(荣乐西路-仓华路)设置智慧道路停车不合理不合情。仓轩路为双向单车道,且作为金地松江艺境和绿地凯旋宫两个小区进出的主要道路,如道路一侧设置智慧道路停车,原本已经很窄的道路几乎无法使双向两车交汇同行,在早晚高峰期间会造成拥堵,给两个小区的居民带来不便。2025年征询两个小区居民意见,反对票的人数超过一半,投票结果已向全体居民公示,居委会及业委会也已向街道办反映过投票结果。

    未采纳

    1、经调研,仓轩路周边居民小区夜间停车需求较大,同时附近的永丰城市公园日间停车需求较大,具有设置停车泊位的必要性。   

    2、仓轩路智慧道路停车场建成后,相关部门将及时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方案,确保停车位设置不会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17

    门户网站

    1、据我所知:关于仓轩路是否需要建设道路智慧停车场,居委会曾在年前组织过周边业主的调查,当时大约有一半的业主持反对意见,说明未取得周边群众的支持,现在仍然作为计划建设的项目,深感不妥,而且该方案对周边业主的驾车出行造成不便,属于弊大于利,建议取消第一批的设置,待仓华路的道路智慧停车场取得经验后,再决定是否列入第二批。

    2、如果交通委强行推行既定方案,则建议在原免费停车位(金地意境北门-仓华路)建局部的道路智慧停车场,而不是仓轩路全路段,再配合仓华路入口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减少东向西车辆,确保安全,但不设置单行道,此方案既增加了车位供给,也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边业主驾车出行的影响。

    3、另外,智慧停车场能设置免费停车时长,5分钟、10分钟都可以,允许车主有反悔的时间,或者上下车的刚性需求,减少因此造成的停车场外的乱停车。

    未采纳

    关于意见1:经调研,仓轩路周边居民小区夜间停车需求较大,同时附近的永丰城市公园周末、节假日停车需求较大,具有设置停车泊位的必要性。

    关于意见2:在智慧道路停车泊位建设建成后,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工作,确保停车位的设置不会影响到车辆正常通行。

    关于意见3:根据《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

    18

    政务邮箱

    尊敬的领导好:
    关于泗泾镇群英路停车问题。我是边上丽水豪庭的住户,21年买的住进来时小区已没有固定车位了,物业给了个墙外群英路的车位。小区是老小区1000多住户,停车位就500多,严重短缺,居委物业向泗泾镇申请群英路的这段断头路靠小区一侧作为停车位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物业正常也向我们每月150元收停车费,我也是正常缴的,有固定停车的就行,没别的要求,现在出的这个意见稿我是不理解。通知说小区收费不合理,你区政府来收费难道才合理合法?这几个停车位本来就是为解决本小区停车难而申请争取来的,这么多年了。现在要分时段收费,考虑过我们小区没?其实对于我来说,谁收费无所谓,都是缴的。能保持和小区收费水平,固定包月包年的,可以。如果强行落实的话不排除会有过激事情发生的。

    未采纳

    通过本次智慧道路停车建设及收费,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加强道路收费管理。智慧道路停车实施后面向周边小区居民提供夜间错峰共享优惠服务,将有效缓解小区夜间“停车难”问题。

    19

    政务邮箱

    尊敬的松江区交通委员会:
    1、停车位数量仍然偏少,本人家住印象城附近,银泽路和广轩路是否能设立停车位缓解印象城停车压力。
    2、现周边小区众多,龙马路和定恒路连接辰花路和广富林路等路段车流量小,是否也能设立车位,改善周边居民夜间停车难题。
    3、车辆白天停车是否能给予1个小时的免费时间。夜间停车是否能提前至17时开始,此时为大部分职工下班时间,或者能够增加夜间停车路段。
    4、对于过长时间停放车辆予以挪车等措施。

    未采纳

    关于意见1和意见2:根据前期现场踏勘与分析论证,现阶段银泽路、广宣路、龙马路、定恒路、辰花路及广富林路相关路段设置道路停车位必要性和紧迫性不充分。

    关于意见3:根据《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

    关于意见4:相关部门依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

    政务邮箱

    同意道路停车位规划,但反对智慧停车位建设,更坚决反对收费。松江的实体店铺经营已经难以维继了,前阶段人大代表为停车收费发声的视频你们看不见吗?停车难的问题要解决,僵尸车的问题要解决,但决不是收费来解决。更不是扒老百姓血汗钱的借口。

    未采纳

    智慧道路停车收费的目的在于提升车位周转率,让有限的停车泊位服务于更多临时需求。车位长期被少数车主占用会导致停车困难,更加不利于店铺经营。

    21

    政务邮箱

    1、支持收费,提高路边车位利用率,方便居民就近便利停车,是个好举措;
    2、停车收费标准不合理,于松江民生和实体经济的实际不合理,15分钟内就收费,实际停车买个早饭都不止15分钟,加重居民生活成本,同时反而不利于沿街商户经营,也与市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相悖;一小时7元的收费标准过高,松江印象城才7元每小时,路边划线与地下车库相比,建设成本并不高,且划线区域多为居民买菜休闲办事等日常,不应该增加居民消费成本,可参考广富林遗址公园收费每小时10元后,日常客流大减,春节期间客流惨淡。
    3、政府实事项目应兼顾便利民生与减轻负担,建议:优化停车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便利居民买菜买饭,后面每半小时2.5元,白天20元封顶。

    未采纳

    根据《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

    22

    政务邮箱

    我是上外退休教师、松江珠江新城的居民,感谢有关机构投放人力和物力整理中央公园三个停车场,并将依规实现开放,缓解珠江新城、东鼎、安信湖畔和阳光翠庭居民的停车难问题。
    现就停车场的收费问题提出建议如下:上述停车场本来是为附近居民免费使用的,但新定的收费标准,竟高达每日40元,使多数车主不堪重负。可否请有关机构将工作做细些,将几个小区居民的车牌号码进行统计,给予价格优惠?否则反差太大会使车主产生严重的抵触和对立情绪,不利于社区的维安和维稳工作。

    未采纳

    通过本次智慧道路停车建设及收费,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加强道路收费管理。另外,智慧道路停车实施后为周边小区居民提供夜间错峰共享优惠服务,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23

    政务邮箱

    关于该草案中文汇路路段(即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面,龙源路附近)的智慧停车方案,我认为有些许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该路段无居民楼,夜间停车的作用不大,现在免费停车的限时是9-22点,覆盖了市民上班上学的时间,十分合理。
    第二,该路段停车难的主要原因是在禁停时间段内,交警管理频率低,外加允许停车时间段里,附近商户停车居多。
    第三,日间智慧停车收费是按照小时计费,那么驾车上下班、上下学的市民将支付高额停车费。该路段没有地下停车场等大型停车空间,也没有包月制的付费停车场,长时停车只能依靠路边免费停车场。
    我的建议如下:
    第一,将禁止停车时间段改为早上7点至早上8点,该时间段内交警抄牌,清理僵尸车。
    第二,添加收费封顶制度,将每次停车费用限制为最高20至25元。
    这样可以缓解该路段的停车问题,也可以合理地进行收费。

    未采纳

    关于意见1:经现场踏勘调研,文汇路路段存在部分夜间停车需求。

    关于意见2:根据《上海市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道路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道路停车场管理者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办法。

     

    政策咨询

    验证码
    点击播报验证码

    文件预览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码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网页

      问题清单

      问题 回复内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