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叶新公路(乡界泾河-张泽支路)10kV勤45勤乐等线路改迁工程跨紫石泾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的复函
- 索 引 号:002023N1012026040730
- 主题分类:工业、信息化、交通
- 公开主体:区交通委
- 发文字号:沪松交〔2025〕154号
- 成文日期:2025-12-24
- 发布日期:2025-12-24
关于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叶新公路(乡界泾河-张泽支路)10kV勤45勤乐等线路改迁工程跨紫石泾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的复函
你单位报送的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叶新公路(乡界泾河-张泽支路)10kV勤45勤乐等线路改迁工程跨紫石泾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书及报告文本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相关要求,为推进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叶新公路(乡界泾河-张泽支路)10kV勤45勤乐等线路改迁工程顺利实施,现将审核意见函复如下:
一、总体结论
评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要求,技术路线正确,材料较翔实,内容较完整,报告提出的保障通航条件、通航安全的对策措施有针对性,原则同意该航评报告的评价结论。
二、工程选址
本工程线路跨越紫石泾航道,本工程选址与航道和港口规划无冲突。线路所在航段内流态平顺、水流平缓,总体河势稳定,具备工程建设的条件。本工程建设对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基本不构成影响。本工程线路与航道交汇口、支流河道、上下游过河建筑物之间的位置关系均满足规范要求。基本同意本工程跨紫石泾航道的选址方案。
三、通航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紫石泾航道技术定级为Ⅵ级,同意本次本次选用200t油船(总长×型宽×设计吃水=40m×7.1m×1.9m)作为设计代表船型,同时采用限制船舶主尺度船型(船长×船宽×常水位最大吃水=45m×10m×2.9m)作为校核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
同意本工程采用上海吴淞高程,设计最高通航水位3.60m,设计最低通航水位2.00m。
(三)工程布置方案
本工程线路跨紫石泾航道的线路过河布置方案为一跨过河规划河口线范围内缆线夏季驰度最低点高程为17.65m,大于规范要求的最小值14.1m。通航净空尺度均满足规范要求;本工程线路的2座临河杆塔均位于航道陆域建筑控制线以外,且均满足不小于15m的规范要求,塔杆布置符合规范要求。基本同意该布置方案。
四、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有关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并负责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建设单位应认真研究并落实《航评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五、有关要求
(一)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报送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的资料。该工程项目中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还应向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建设单位应当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工程若涉及到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航道和通航等事项发生变化的,请向我委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项目设计方案若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送审核。
(三)取得该审核意见后,未在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的,或者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根据上述意见,同意《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叶新公路(乡界泾河-张泽支路)10kV勤45勤乐等线路改迁工程跨紫石泾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予以通过,请对《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议及作出的承诺予以积极贯彻落实。
此复
抄送:松江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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