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23N1012021091844
- 主题分类:工业、信息化、交通
- 公开主体:区交通委
- 发文字号:沪松交安委办〔2021〕15号
- 成文日期:2021-09-18
- 发布日期:2021-09-18
松江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本区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现就加强中秋国庆“双节”节假日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9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召开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的高度,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全力以赴抓好第十四届全运会安保和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随着本轮新冠疫情受到控制及旅游出行需求集中释放,预计今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出行客流将迎来集中出行高峰,给本区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安全带来较大压力。9月4日,在国道g229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双兴岭路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四轮拖拉机追尾相撞事故,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行业面临依然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委、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做好中秋国庆“双节”假日期间本区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准有序做好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深刻汲取“7.20”郑州暴雨自然灾害、“7·26”甘肃平凉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深入研究分析本行业领域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针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大风、强降雨、大雾等灾害性天气,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部署,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本区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所辖行业实际,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和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假日期间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要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生产研究部署,按照《本市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三级响应下疫情人物同防措施指引(修订版)》加大疫情防控督查力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道路运输行业:一要结合节日客运特点,强化“三关一监督”制度落实,严格执行省际客运班线“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严禁客运车辆违规站外带客行为;二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突出的企业检查和负责人约谈,严格控制包车标志牌的管理和发放,强化车辆营运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三要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加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强化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和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加强动态监控,遏制违章行驶、疲劳驾驶和超载、超速行驶,备足应急力量和处置设备,有效处置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
路政养护行业:一要加强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巡查和维护,狠抓节日期间施工养护安全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公路、桥梁运营监控;二要督促养护企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布设施工区间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交通设施领域:一是要密切关注初秋迷雾天气,切实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严防大风、暴雨等可能对施工作业现场、驻地造成危害;二是要强化技术交底制度落实,规范施工行为,避免违章操作。
水上交通行业: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合任关,严厉打击货物运输船舶超载、非法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
三、隐患排查,加大整改力度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区交通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要求,结合各行业特点,认真做好事故隐患自查督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整改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明确层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安全责任和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一要加大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车辆例保,严禁“带病”从事运输经营,严格驾驶员资质审查,加强驾驶员出车前安全意识、安全责任教育,对检查中发现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暂停营运。二要认真排查旅游包车企业及其所属车辆“包而不管”、“挂而不管”、长期外地经营和提供虚假信息套打包车牌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运整改到位。三要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安全防范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和交通设施重点目标安全防范工作,督促落实省际客运实名制工作,针对公安部门反恐暗访督查情况,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配合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特别是要从严打击从事旅客运输行为。
“两节”前,各相关单位要由相关负责人带队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及交通运输企业对前期已经排查出的隐患整治情况,特别要针对近日交通运输部对本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中反馈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完成整改,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四、坚持疫情防控措施,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部分地区先后出现本土病例,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相关单位要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严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继续严格做好高风险岗位人员的集中居住管理、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加强进口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从紧做好内防反弹工作,严格按规定落实运输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测温验码、人员防护、防疫宣传等防疫措施。要切实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道路客运管控,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道路客运服务,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跨城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顺风车业务和城市内拼车业务;对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公交,实行甩站运输,确保外防输入各项防控措施全闭环、全覆盖、无死角。
五、加强各类预警预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近期,我国气候变化加剧,局地短时强降雨、热带低压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对本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各相关单位要高度关注天气的变化和影响,及时掌握气象灾害信息,落实防御措施。同时,要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加强对行业动态监控,做好预警预报,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进行处理。一是完善应急预案。要充分考虑节日期间交通营运地区天气、客流特点等因素,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完善相关预案,克服机构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衔接问题或工作盲点,提前做好应急保障措施安排和部署。二是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要加强应急演练,科学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依托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和补足专门装备和应急物资,确保物资充沛。三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区应急局、公安、气象等部门联动,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值班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故
当前正值夏秋交替之季,汛期尚未结束,气候多变,恶劣天气时有出现,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时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捷。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节日期间负责人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高效妥善处理,并按照相关信息上报规定及时上报(委值班室电话:67741211;传真57742176)。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对组织抢救不力,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事故报告时间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