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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新浜镇旺兴路道路命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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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工业、信息化、交通
    • 公开主体:区交通委
    • 发文字号:沪松交〔2021〕92号
    • 成文日期:2021-05-13
    • 发布日期:2021-05-13
    正文文件

     

     

     

     

     

     

     

    关于同意新浜镇旺兴路道路命名的批复

     

    新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新浜镇旺兴路道路命名的请示》(浜府字〔2021〕72号)文收悉。经审核,同意旺兴路道路命名,具体批复如下:

    旺兴路:起讫点林天路至新源路,长度1880米,现状为乡道,三级公路,其中林天路至叶新公路宽8米,叶新公路至新绿街宽30米,新绿街至新源路宽7米。

    请按照《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及国家标准GB17733-2008《地名标志》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路牌、门牌等各类地名标牌的设置和编订工作。

    特此批复

     

     

    抄送: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资源局地名办;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

    松江区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21513日印发 

    (此页无正文)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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