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并公布《2025年度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22N10120250825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绿化市容局
- 发文字号:沪松绿容发〔2025〕92号
- 成文日期:2025-08-21
- 发布日期:2025-08-21
关于印发并公布《2025年度上海市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7号)精神,以及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沪绿容〔2025〕125号)要求,立足绿化市容(林业)行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5年度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现将该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2025年度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宣传项目及责任部门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全面依法治国政策措施等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重要文件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责任部门: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责任部门:行政许可科、林业站
(五)《城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松江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部门:绿化林业科、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上海方塔园、上海醉白池公园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部门:绿化林业科、林业站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等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部门:绿化林业科、林业站
(八)《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等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部门:市容景观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废弃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部门:环卫管理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十)《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等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照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部门:市容景观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二、普法重点对象
(一)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三)相关街镇及居委(村委)干部;
(四)相关行业管理对象、服务对象;
(五)社会公众。
三、普法工作要求
(一)聚焦内部法治学习教育,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落实《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会,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夯实一线执法队伍基础。针对一线执法人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和案例研讨,强化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和执法规范意识,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文明规范,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3、抓实全体人员法治素养提升。坚持常态化法治学习机制,组织开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活动。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二)压实普法工作责任,确保普法实效
1、参照普法责任清单,各部门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实现普法实效走深走实。
2、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明确执法、管理双重普法责任。
3、监督管理科加强对责任部门的检查督促,年底向局党组汇报各部门普法落实情况。
(三)拓展法治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充分发挥醉白池、方塔园的法宣阵地优势,多措并举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宣传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2、深入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区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平台作用,组织居委会、企业、中小学生参观互动和科普宣传。广泛开展“五进”活动,将垃圾分类理念带进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公园等;梳理优秀经验成效,对行业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推进。
3、把握“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的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紧扣重要法治宣传节点,落实“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森林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任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
5、做好《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和宣传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及时宣传解读重要内容,推动行业法规学习深学深悟、入脑入心。
6、以对外服务窗口为载体,通过口头告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办事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7、构建线上普法宣传矩阵,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依托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载体,对本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宣传解读,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公众整体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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