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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绿化管理专项联合检查情况通报
居住区绿化管理专项联合检查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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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绿化管理专项联合检查情况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月下旬,区绿化市容局会同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对全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项联合检查,共检查了17个街镇及36个居住小区(除开发区)。总的来看,自今年5月8日《松江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发以来,各街镇高度重视,均按照要求开展了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居住区绿化修剪和调整工作逐步规范,涉绿投诉尤其是中央环保督查件处置整改及时。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居住区绿化政策宣贯培训比较深入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区绿化市容局6月7日组织开展了区级层面的宣贯培训,同时要求各街镇做好培训的延伸覆盖。各街镇均按要求,采取集中培训或分批次轮训的方式开展了《指导意见》的宣贯培训,基本达到了辖区内所有居住区的居委条线干部,物业经理、业委会负责人员的全覆盖。从随机抽问情况来看,大多数现场人员对《指导意见》中的树木修剪、绿化调整操作流程能掌握并准确回答,相对较好的单位:中山街道、永丰街道、佘山镇、泗泾镇、新浜镇、泖港镇、叶榭镇等。

(二)树木修剪和绿化调整操作日趋规范

自《指导意见》下发以来,全区(除永丰街道、石湖荡镇、泖港镇尚未有处置实例外)涉及居住区树木死亡认定24件、树木回缩修剪9件、居住区绿地布局调整6件,手续办理和审核备案等均能按照《指导意见》规范实施,认定意见、审核表、备案表等过程资料齐全。部分街镇摸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岳阳街道、九里亭街道在开展树木回缩修剪前,先修剪样板树在小区内公示,在取得小区业主接受和同意后再进行批量实施,既保证修剪的规范,又有效避免了矛盾和投诉;广富林街道将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纳入每月一次的林长办例会,及时讨论研究和解决难点问题;方松街道、佘山镇对于居住区内死树认定,采取每半年定期集中上报认定,通过验收后方可受理后续认定申请的做法,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保证了补种树木的成活;新桥镇对个别回缩修剪体量较大的小区,采取一次征询分批实施,业主同意的先实施,争议较大的后修剪,既避免一次性集中实施,又缓解了矛盾。同时,该镇还将居住区绿化管理纳入居委会负责人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和强化了属地居委会责任。

(三)中央环保督察涉绿投诉整改有力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区居住区涉绿投诉转办件共24件,具体涉及17个居住区,其中2个投诉不属实,已完成整改的8个,正在推进整改的7个。经现场检查,5个涉及公共区域毁绿种菜的目前所种蔬菜已清理,待后续天气适宜后完成补绿。剩下个别投诉件属地相关部门正协调整改中。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个别单位政策宣贯培训工作不够到位。现场抽问中,仍有个别人员对《指导意见》相关内容了解掌握不够,具体实施环节步骤不够清楚。

(二)一些居住小区回缩修剪不够专业规范。检查中发现:一是有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外包绿化修剪时把关不严,存在外包单位超经营范围的情况;二是一些小区在委托第三方实施树木回缩修剪时,委托合同中对外包企业不规范修剪后果及承担责任约定不明确,作业时修剪随意性较大导致业主投诉。三是一些小区树木回缩修剪后,忽视后续整修技术,特别是侧芽萌发后未及时剥芽,造成主侧枝不明显,影响树冠整体形态恢复。

(三)部分老旧小区日常绿化养护质量不高。抽查的36个居住区中,别墅小区、普通商品房小区、动迁安置房小区、自建房小区等物业收费标准出入很大,物业服务费高的8元/平方米,绿化养护面貌相对良好,但物业服务费低的仅0.15元/平方米,部分小区还是由属地街镇物业公司托底,小区内行道树、大乔木定期梳枝修剪、控高等日常管养要求难以落实。

三、下步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技能培训的力度。第四季度,区绿委办将会同区房管、区城管部门再次组织联合培训,主要是大树修剪的现场技能培训。各街镇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具体管理和操作人员能够掌握标准、规范操作。

(二)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属地居住区绿化管理,妥善处理居住区涉绿化矛盾和问题。一是要严把居住区绿化调整报备关,尤其是对一些占绿历史欠账较多的小区,以“增加机动车停车位”为由申请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属地绿化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关、审慎核定,原则上不予核准。二是要严控树木回缩修剪数量,正确理解和把握小区内一次性回缩修剪不超过50棵的要求,要到实地进行查看复核。原则上集中绿地距房屋较远的乔木、未严重影响通风采光的不宜进行回缩修剪。对于实施回缩修剪的第三方企业,应加强人员证照的审核把关,对不规范修剪造成的损失和应承担的责任要在施工合同中予以约定,减少“杀头”、“腰斩”等过度修剪的发生。三是要对死树认定后续补种形成监督闭环,死树认定移除后,要对承诺时限内完成树木补种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对一次性上报死树认定量较大的小区,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落实整改,堵塞管理漏洞。

(三)要充分发挥属地居委会的作用,强化对居住区物业的监管,及时调解和化解邻里矛盾。要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对于居住区内毁绿占绿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切实履行“早发现、早劝阻、早报告”管理职责,对履职缺位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部门应予以处罚。

 

 

松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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