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松街道环卫新能源试点区域执行预算绩效标准的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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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2022N1012024072511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区绿化市容局
- 发文字号:沪松绿容发〔2024〕103号
- 成文日期:2024-07-24
- 发布日期:2024-07-24
关于方松街道环卫新能源试点区域执行预算绩效标准的意见函
根据区政府2022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精神,净达公司自2022年8月起在你街道试点环卫新能源应用,区财政局组织项目绩效评估并出具《2023年试点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2024年1月,经区财政局、绿化市容局、区城投集团等部门协商一致,形成《关于方松街道新能源环卫作业试点项目费用结算相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了在净达新能源环卫车租赁期限内,方松街道新能源车环卫作业经费执行《方松街道试点新能源环卫作业标准》等相关事宜。
为此建议你街道按照《2023年试点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的优化建议,加强对净达公司的管理考核;自2022年8月起,方松街道新能源环卫作业经费标准按照《方松街道试点新能源环卫作业标准》执行。
此函。
附件:1.2023年试点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报告
2.关于方松街道新能源环卫作业试点项目费用结算相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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