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松江区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2024版)》的通知
现将《松江区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2024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22年6月17日印发的《松江区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沪松绿容发〔2022〕3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松江区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2024版)
为加强本区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监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户外招牌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意见。
一、管理部门
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是本区户外招牌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户外招牌设置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编制户外招牌设置导则,指导街镇编制各自辖区内所需的设置导则;
(二)具体承担户外招牌设置行政许可工作;
(三)向社会公布户外招牌设置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置导则等;
(四)指导、监督街镇开展户外招牌日常监管工作;
(五)组织开展户外招牌检查,督促做好问题处置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抽样开展安全检测;
(六)制定本区户外招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七)配合区城管执法部门、镇人民政府做好违法户外招牌的查处工作;
(八)组织户外招牌设置管理的宣传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户外招牌设置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一)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编制户外招牌设置导则;
(二)具体承担户外招牌设置行政备案工作;
(三)向社会公布户外招牌设置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置导则等;
(四)组织开展户外招牌日常检查、问题处置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抽样开展安全检测;
(五)督促户外招牌设置人、建(构)筑物所有权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六)按照应急处置要求,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七)组织做好违法户外招牌的查处工作;
(八)开展户外招牌管理宣传工作,推进社会共治、行业自律;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责任主体
户外招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由设置人负责。
政府投资统一改造的户外招牌应移交商家,与商家书面明确主体责任。
三、主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备案)
1、审批(备案)方式
户外招牌设置行政审批(备案)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以下情形的招牌设置审批:
(1)在历史文化风貌区或者风貌保护街坊内、风貌保护道路或者风貌保护河道沿线、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优秀历史建筑上设置;
(2)设置箱体式整体结构户外招牌、金属结构户外招牌、大型垂直外墙式户外招牌或者高度大于2.5米的独立式户外招牌;
(3)超过建(构)筑物3层或者在建(构)筑物10米以上部位设置;
(4)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其他情形。
在历史文化风貌区或者风貌保护街坊内、风貌保护道路或者风貌保护河道沿线、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优秀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招牌,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历史风貌区、文物、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要求。
其他设置情形设置者应当在设置前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流程
(1)审批流程
对于不符合采用备案方式办理的户外招牌设置情形,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采用审批方式办理。
申请人在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指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申报,并选择采用审批方式。
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后,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在收件后,根据审核需求,可组织现场核实,并于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2)备案流程
对于不符合采用审批方式办理的户外招牌设置情形,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应采用备案方式办理。
申请人在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的,街镇管理部门指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申报,并选择采用备案方式。
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后,街镇管理部门在审批系统收件后,根据审核需求,可组织现场核实,并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备案决定。
对于申请人完成“一网通办”申报确实存在困难的,街镇管理部门也可通过线下帮办等形式,运用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3、批后监管
(1)审批批后监管
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户外招牌设置许可的后续监管工作。
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后2个月内,应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由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
(2)备案批后监管
各街镇、经开区负责辖区内户外招牌设置备案的后续监管工作,并督促户外招牌设置人、建(构)筑物所有权人落实日常维护与安全管理责任。
在作出准予行政备案的决定后2个月内,各街镇应对申请人的备案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备案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由各街镇、经开区依法撤销备案决定,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
4、违规处理
对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设置户外招牌设施的,由管理部门按照户外招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同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照明设施设置管理和执法衔接工作的通知》(沪绿容〔2020〕188号)的要求,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二)日常监管
1、巡查内容
(1)户外招牌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设置的行为;
(2)户外招牌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全、面板老化褪色等影响市容景观的情况;
(3)户外招牌存在架构倾斜、结构锈蚀、电线裸露、铆钉松动、面板脱开等安全隐患的情况;
(4)户外招牌失去使用价值应拆除未拆除的情况。
2、巡查频率
(1)户外招牌日常巡查主要通过定期检查方式完成,建议每月全覆盖巡查一次,重要区域(建筑)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2)户外招牌设置变动情况至少每季度排查一次,做好新建设施建档、变化信息调整更新。
3、违规处理
各街镇、经开区应当对户外招牌的设置、维护、拆除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据《关于落实林长制日常巡查、户外招牌、机动车清洗场站等网格化管理事项的通知》(沪绿容〔2022〕160号)的要求,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范围。对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同时依据相关规定,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三)安全防范
1、隐患治理
(1)各街镇、经开区每年台汛前书面告知辖区内户外招牌设置单位及商家、业主的主体责任及义务,要求其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书面告知的回执备查。
(2)各街镇、经开区在设置单位及商家、业主等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重要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旧改基地、建成时间长、体量大以及停业歇业无主的招牌设施开展重点抽查。
(3)各街镇、经开区按照《办法》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户外招牌进行抽检,建议每年对审批(备案)方式中第(2)项和第(3)项中设置满2年的户外招牌开展安全检测,抽检量不少于30%;对检测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商家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拆除、加固、设置物理警戒隔离措施、断电等方式,确保安全,并运用信息化监管系统形成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机制。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及时排除隐患,对拒不整改的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保障应急
(1)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保障前夕,应对户外招牌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户外招牌无安全隐患、无影响市容景观的情况发生。
(2)在台风、暴雨、暴雪、雷电等极端天气前、后,应按《松江区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照明设施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户外招牌进行应急巡查,安排专人值班、待命,做好应急抢修车辆、设备、材料的准备并以书面形式向区绿化市容局报送值班抢修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3)结合不同的工作要求开展应急安全告知,发放安全告知书,并收回签收回执。
(4)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设置人落实整改,对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各街镇、经开区管理部门可以代为整改或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例如拆除招牌设施、预留警戒区域等,防止发生招牌坠落等安全事故。
3、违规处理
按照《办法》和技术规范,各街镇、经开区绿化市容部门要积极做好户外招牌设置人、建筑物产权人的工作,宣传政策法规,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隐患整改,同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照明设施设置管理和执法衔接工作的通知》(沪绿容〔2020〕188号)的要求,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四、信息化系统运用
本区户外招牌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系,各街镇、经开区按照《上海市户外景观设施综合管理系统》的操作要求,定期进行信息排查、梳理,主要完成以下信息录入并保持常态更新。
(一)新建招牌建档、变化信息调整等一店一档基础信息的维护;
(二)户外招牌日常监管问题处置的录入;
(三)户外招牌安全检测管理和隐患整改的录入。
五、其他设置要求
各街镇、经开区应当加强户外招牌设置情况排摸, 广泛宣传户外招牌设置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全面掌握辖区户外招牌设置基础数据,分类施策,逐步实现应管尽管、应批尽批,提高审批(备案)率。
(一)对由政府投资统一改造设置的户外招牌采取分类处理措施,将符合《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的单体结构户外招牌,应与使用单位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并告知其申请户外招牌设置审批(备案)。
(二)户外招牌设置在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上的,该工程应依据《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沪住建规范〔2020〕3 号)和《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沪住建规范〔2023〕2 号)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手续,划清户外招牌和装饰装修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
(三)对户外招牌依附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无法办理合法手续的,街镇会同建设单位研究处理措施,待办理合法手续后,督促户外招牌的设置人申请户外招牌设置行政审批(备案)。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上海市户外招牌安全检测企业名录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实验室地址 |
1 | 上海坤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56601079 | 上海市宝山区富长路1051弄1-8号 |
2 | 国检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50680076 | 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623号B栋 |
3 |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68953198 | 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618号 |
4 | 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62131823 | 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1058号联合厂房及办公楼2楼 |
5 | 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65583430 |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90号12、18、21、23、36、38幢 |
6 | 同纳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62847111 | 上海市普陀区古浪路415弄6号 |
7 | 上海闵衡建筑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54425009 |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3999弄88号西检测楼 |
8 |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 54426096 | 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568号 |
9 | 上海浦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3828365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宏路699号7幢 |
10 | 上海宝沪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61005591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655号1幢303、305,5幢1层 |
11 | 上海豪米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9591132 |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3962号第12幢1、2层 |
12 | 上海建设结构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53830002 | 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430号3楼 |
13 | 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65987878 | 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555号16幢、80幢、160幢 |
14 | 上海建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52042872 | 上海市宝山区业绩路88号1幢A区、2幢 |
15 | 上海钧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66780912 | 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785号11幢 |
备注:本名录截止到2024年5月,后续名录更新以市绿化市容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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