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石湖荡镇金汇村开放休闲林地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
- 索 引 号:002022N1012024051331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绿化市容局
- 发文字号:沪松绿容发〔2024〕59号
- 成文日期:2024-05-11
- 发布日期:2024-05-11
关于松江区石湖荡镇金汇村开放休闲林地
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
上海市松江区林业站:
《关于上报松江区石湖荡镇金汇村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请示》(松林发(2024〕1号)收悉。根据《2022-2024年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管理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开放休闲林地建设导则》的要求,我局委托上海投资咨询公司对《松江区石湖荡镇金汇村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评估。经与市绿容局、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委办局沟通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站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金汇村,三面环江,北至董庵路,南侧、西侧、东侧至贵南公路;项目区域面积为1066.57亩,本次可实施面积为1000.57亩。
三、建设内容:包括植物景观提升(林间整理、植物选择、种植设计等)、道路系统、休闲服务设施(出入口、标识标牌、座椅与桌凳、休闲亭与廊架、垃圾桶等)、其他配套设施(照明系统)等。
四、工程投资: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76.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46.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71.74万元,工程预备费用为57.56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1、根据《松江区石湖荡镇金汇村开放休闲禁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报告》的结论与建议,优化林下植物选择,结合现有道路、水系及实际通行需求,进一步优化道路布置,提高道路系统的整体性和可达性。
2、项目实施前,对建设范围内涉及的道路、出入口、景观节点、廊亭、广场、厕所、驿站等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办理相关合法用地手续。
3、项目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建设期和运维期间需严格按照《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执行。
4、《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向区发改委申请项目立项。
附件:松江区石湖荡镇金汇村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实施
方案评估报告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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