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询意见稿》会审联发的函
- 索 引 号:002022N1012024032721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 公开主体:区绿化市容局
- 发文字号:沪松绿容发〔2024〕26号
- 成文日期:2024-03-21
- 发布日期:2024-03-21
关于《松江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询意见稿》
会审联发的函
自2023年《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下发执行以来,我区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但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政策理解不够准确、部门职责不够清晰、办理程序不够规范、沟通环节不够畅通、过程监管不够到位等诸多问题。
根据区人大代表的提议,应部分街镇和居委会的需求,在市绿委办和市局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前期研究政策文件、深入走访调研讨论、广泛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我局业已完成《松江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询意见稿》编制,现送达贵局和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我局是居住区绿化行业指导部门,贵局是居住区绿化执法部门,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居住区主管部门,特此提请:会审通过后尽快联合形文下发街镇执行,共同指导和规范全区居住区绿化管理,望贵局大力支持!
特此函达
附件:1.修改意见回执
2.《松江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松江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回执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可附页) |
相关书面意见建议,请盖章后于2024年3月29日下班前反馈我局,逾期则视为无意见。联系人:许钢,联系电话:13816518531/57825511,邮箱:sjlb203@163.com。
附件2
松江区关于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
的指导意见(试行)征询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区居住区绿化调整工作的监管与指导,明确各方职责、明晰流程环节,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沪绿容〔2021〕414号)、《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沪绿容规〔2023〕1 号)和《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沪绿容〔2023〕249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职责分工
(一)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职责
1.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全区居住区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绿化工作的政策宣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对居住区绿化调整中涉及树木的迁移、砍伐行为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对涉嫌绿化违法行为进行认定;指导和协助街镇研究解决居住区绿化管理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2.街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居住区树木回缩修剪方案的技术评定和报备;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的评定和报备;参与居住区树木回缩修剪和绿化调整过程的业务指导和竣工验收;负责居住区内死树的认定;协助属地城管执法中队对涉嫌绿化违法行为进行认定。
(二)房屋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小区绿化日常管养职责和经费落实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其后续合同履行情况。
(三)城管执法部门职责
做好绿化法规的普法宣传,对管辖范围内居住区出现的占绿、毁绿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居民委员会职责
协助属地房管、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居住区绿化养护、树木修剪和绿化调整等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在业委会未成立的情况下,代替业委会履行业委会职责,共同做好居民的纠纷协调和投诉处置工作。
(五)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居住区绿化修剪和调整的实施主体,应在居委会监督和指导下,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负责居住区绿化修剪和调整方案的制定、意见征询、公示公告、报备报批等工作。
(六)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职责
物业公司或委托的第三方绿化养护单位(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负责居住区绿化的日常管养,保持小区良好的绿化面貌;制定年度养护和修剪计划,负责修剪和绿化调整的具体实施;及时制止居住区内的占绿、毁绿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居委会和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已造成占绿、毁绿后果的,则立即上报属地城管部门介入执法。
对于因绿化管养不到位、监管履职不到位甚至不作为等原因,造成居住区绿化缺失、绿地占用的,相关部门将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以及物业管理合同,追究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责任。
二、居住区绿化调整的基本原则
居住区绿化调整以保证房屋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小区的绿化面貌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兼顾树木品种优化。具体实施中,树木修剪应做到“能常规不回缩,能修剪不迁砍”,杜绝“杀头和腰斩”的做法;绿化调整应满足“总量不降、占补平衡、同步完成”的要求,即调整后绿地面积不少于调整前绿地面积,绿化调整和绿化补种应同步完成,不得先占后补、多占少补、只占不补。
小区业主不得擅自在本小区公共绿地内种植树木,不得擅自对居住区树木进行修剪(权属个人除外)、迁移和砍伐。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对所在居住区进行回缩修剪和其他绿化调整行为时,必须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等规定规范操作,未经规范流程不得擅自实施,违者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居住区绿化调整的流程要求
(一)常规修剪(不需要意见征询和审批)
由小区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操作实施,常规修剪应至少每年一次,结合树木生长规律,执行修剪技术规范,实施中由业委会负责过程监管,属地居委会参与竣工验收。
(二)回缩修剪(需要意见征询,但不需要审批)
小区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不得随意组织实施回缩修剪。确实严重影响业主或房屋使用人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且常规修剪无法解决问题方可采取回缩修剪。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由受到影响的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向业委会(居委会)提出修剪请求。
2.拟定方案。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按要求拟定回缩修剪方案。方案中应明确:(1)实施单位;(2)实施时间;(3)回缩修剪的数量、位置、批次及分布示意图;(4)修剪程度及预后效果;(5)回缩修剪的资金及来源。
3.征询和公告。方案按要求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征询、表决、结果公告。征询表决应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两个二分之一”的要求(即业委会应征求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意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下同)。方案公示和结果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按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执行,下同)。对于个别零星树木的回缩修剪,根据影响范围开展局部意见征询,可不扩大到全小区。
4.方案评定与备案。回缩修剪方案、公示征询情况、表决结果等相关资料报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进行方案技术评定并备案。
5.修剪实施。具体实施单位按照备案的方案规范施工并确保安全。
6.监督指导和验收。小区居委会负责过程监管,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根据需求予以技术指导并参与竣工验收。
(三)树木迁移、砍伐(行政许可事项)
1.提出申请。由受到树木生长严重影响的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向业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
2.拟定方案。业委会或委托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按要求拟定迁移、砍伐方案。方案中应明确:(1)迁移、砍伐的理由和依据;(2)实施单位;(3)实施时间;(4)迁移、砍伐的数量、位置及示意图;(5)迁移、砍伐后的补偿措施;(6)资金及来源。
3.征询和公告。方案按要求予以公示、征询、表决、结果公告,征询表决应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两个二分之一”的要求,方案公示和结果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4.办理审批许可。业委会应按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求,送交相关资料(包括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具体实施方案和技术措施、公示征询情况、表决结果情况、权属人的意见、苗木清单及相关照片等),办理树木迁移、砍伐行政许可手续。取得行政许可文书后报属地居委会、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备案,并于小区内进行公示。
5.具体实施。具体实施单位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规范施工并确保安全。
6.监督和指导。小区居委会负责过程监督;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履行批后监管职责;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根据需求予以技术指导,并配合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批后监管工作。
(四)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
调整已建成的小区公共绿地内部布局的,事先需征得房物管理部门和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的同意,且调整后的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小区原有绿地面积。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1.拟定方案。业委会或委托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制定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包括:(1)调整理由和依据;(2)施工单位;(3)施工时间;(4)调整绿地的位置、面积及平面图或示意图,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等;(5)调整涉及的迁移、砍伐树木数量、位置及示意图;(6)调整资金及来源。
2.征询和公告。调整方案应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并将征询和表决结果在小区内公示、公告。
征询表决应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两个四分之三”的要求(即业委会应征求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意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方案公示和结果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3.方案评定、备案和审批。绿地调整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下的,调整方案、公示征询情况、表决结果公告情况等相关资料报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技术评定并备案;绿地调整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调整方案、公示征询情况、表决结果公告情况等相关资料报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技术评定并备案;涉及迁移、砍伐树木的,报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4.具体实施。具体施工单位按照备案的方案以及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规范施工并确保安全。
5.监督指导和验收。小区居委会负责过程监管;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根据需求予以技术指导,必要时可报请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到场协助。绿地调整1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属地居委会、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参与竣工验收,对于绿地调整1000平方米以上的,属地居委会、属地和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参与竣工验收。
(五)死亡树木的认定和处置
1.提出申请。(1)由受死亡树木影响的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向业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也可由发现树木死亡的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向业委会提出申请。(2)业委会(居委会)向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提出确认申请。
2.现场确认。由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安排不少于2名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专技人员或社区园艺师等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专业人士)到现场认定,书面签字确认告知业委会(居委会);对有争议、确认有困难的可报请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士现场指导,协助认定。
3.具体实施。由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单位)对死树进行处置,同时在适当位置合理补种绿化并确保成活。
4.监督和验收。小区业委会负责过程监管,属地居委会参与竣工验收。
四、小区公共区域内占绿毁绿的处置
物业公司:履行小区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和管护责任,对于出现的占绿、毁绿的行为应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上报业委会、居委会和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情况紧急时直接报属地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属地居委会、绿化和房管部门:接到物业公司案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必要时请属地城管部门介入执法。
区房屋管理、绿化市容和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属地管理部门的需求,合力查处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居住区占绿毁绿的行为。
附件:1.居住区(公共区域)树木修剪流程图
2.居住区(公共区域)树木迁移、砍伐流程图
3.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流程图
4.XXX小区树木回缩修剪方案(参考)
5.居住区树木回缩修剪方案备案表(参考)
6.XXX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参考)
7.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备案表(参考)
8.XXX小区树木死亡确认报告(参考)
9.树木死亡现场确认表(参考)
10.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
11.区、镇(街道)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XXX小区树木回缩修剪方案(参考)
XXX小区全体业主:
因XXX(树木回缩修剪具体原因),且常规修剪不能解决,业委会(居委会)拟委托XXX(物业公司或绿化养护单位)对小区内部分树木实施回缩修剪,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单位:XXX绿化公司(作业单位)。
二、实施时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三、回缩修剪树木的数量、位置、批次:XXX(具体树木分布位置)。
四、回缩修剪树木分布示意图。
五、修剪程度及预后效果(可参考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
六、回缩修剪资金及来源:XXX。
XXX业主委员会
X年X月X日
附件5
居住区树木回缩修剪方案备案表(参考)
备案编号: 日期:
业委会(或居委会): | ||
经办人: | 电话: | |
实施单位: | ||
小区名称及地址: | ||
回缩修剪树木总数量: | ||
具体批次、数量、时间: 1. 2. | ||
业委会(居委会) 签(章):
年 月 日 | 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1.本回缩修剪方案已备案,后续应严格按照备案方案执行,若相关行为违反绿化法规规定,将由城管部门进行执法。 2.回缩修剪方案附后。 3.回缩修剪方案公示征询情况、表决结果公告情况附后。 | ||
附件6
XXX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参考)
XXX小区全体业主:
因XXX(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具体原因),业委会(居委会)拟委托XXX(物业公司或绿化养护单位)对小区绿地内部布局实施调整,方案内容如下:
一、施工单位:XXX绿化公司(作业单位)。
二、施工时间: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三、调整方案:
(一)绿地布局调整的形式、功能。
(二)绿地布局调整涉及占补面积具体情况:
1.占用小区内已建成绿地的数量、位置、面积;
2.小区内予以补偿的新增绿地的数量、位置、面积。
(三)涉及行政审批事项:
1.需迁移树木XXX棵;
2.需砍伐树木XXX棵。
(四)其他:XXX
四、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平面图或示意图。
五、调整资金及来源:XXX。
XXX业主委员会
X年X月X日
附件7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备案表(参考)
备案编号: 日期:
业委会(或居委会): | ||
经办人: | 电话: | |
实施时间: | 实施单位: | |
小区名称及地址: | ||
审核意见:
| ||
业委会(居委会) 签(章):
年 月 日 | 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1.本调整方案已备案,后续应严格按照方案执行,若相关行为违反绿化法规规定,将由城管部门进行执法。 2.调整方案附后。 3.调整方案公示征询情况、表决结果公告情况附后。 | ||
附件8
XXX小区树木死亡确认报告(参考)
XXX小区(具体位置):
根据X年X月X日小区业委会(居委会)的书面申请要求,我街道(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委托XXX、XXX两位绿化专业人员于X年X月X日前往实地查看,经现场共同确认位于小区内:
1、XXX号楼南侧XXX树(品种)XXX棵;
2、…
以上树木合计X棵,树木已整体死亡,请按照树木死亡程序处置。后续请小区落实补种措施,确保补种成活,同时加强管养能力提升,维护好小区绿化面貌。
属地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盖章)
X年X月X日
附件9
树木死亡现场确认表(参考)
时间 | X年X月X日 |
地点 | XX小区(具体地址) |
参加人员 | XXX、XXX |
确认情况 | 1、XX号南侧(位置),XX树(品种),XX棵(数量),现状描述(如对比同等条件下同一树种,存在树皮脱落,全树光秃,树干发黑……等情况,经了解一个生长季内未萌发新芽),据此确认树木已整体死亡; 2、…… |
现场人员 签名 | XXX、XXX |
附件 | 照片附后 |
附件10
附件11
区、镇(街道)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部门名称 | 咨询电话 |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绿化林业科) | 57825511 |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 67736147 |
松江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绿化监督科) | 67722394 |
岳阳街道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社区服务办) | 57820065 |
中山街道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绿容所) | 67830573 |
永丰街道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发展办) | 67723035 |
方松街道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社区管理办) | 37720247 |
广富林街道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社区管理办) | 37683661 |
九里亭街道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社区管理办) | 37030167 |
新桥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绿容所) | 57647297 |
泗泾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发展服务中心) | 67619581 |
洞泾镇绿化市容管部门(绿容所) | 67676135 |
九亭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绿容所) | 57634519 |
石湖荡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城建中心) | 57752874 |
车墩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城建中心) | 57605935 |
叶榭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农开公司) | 57803491 |
佘山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城市综合管理办) | 57625018-807 |
小昆山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林长办) | 57803610 |
新浜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城建中心) | 57893900 |
泖港镇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绿容所) | 57863038 |
经开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 | 67754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