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经济果林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002022N1012022030130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绿化市容局
- 发文字号:沪松绿容发〔2022〕13号
- 成文日期:2022-02-28
- 发布日期:2022-02-28
关于印发《松江区经济果林
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财政局于2021年12月27日联合下发了《松江区关于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松绿容发〔2021〕223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林业行业工作实际,区绿容局研究制定了《松江区经济果林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松江区经济果林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办法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松江区经济果林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松江区关于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松绿容发〔2021〕2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护本区经济果林资源,充分发挥经济果林生态补偿效益,完善经济果林生态补偿制度,规范有序推动松江区经济果林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1、本行政区域内乔木类经济果林,树龄10年以上产能较低的老果园。土地租赁期限六年以上。
2、果园连片面积30亩以上,改造面积达到果园总面积1/3或者改造面积在30亩以上。(含30亩)
3、优先支持一镇一品特色果品、新优品种推广、果园省力化栽培(水肥一体化、机械化设施设备)果园。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1、种苗。根据不同树种特性,选择品种优良纯正,符合果树生产经营、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种苗来源明确,符合森林植物检疫相关要求。
2、土地整理。定植前清除果园老树,全园土壤翻耕消毒,营造利于排水的地形、地势。
3、土壤改良。老果园水淹(或者种植一茬水稻)、垫土;施用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等。
4、苗木定植。开挖定植沟或定植穴,施足基肥;种植方式和定植密度符合果树栽培标准。
5、道路沟渠。果园营造毛沟、腰沟、围沟三沟配套、利于进排水的沟渠体系。
6、设施设备。根据果园条件和生产需要,可采用支撑、棚架、喷滴灌水肥一体化设施,以及翻耕、除草、施肥、喷药、智能监测、智能分拣等机械化设施设备。
(二)建设要求
1、老果园改造必须在原址范围内,并符合各街镇产业布局要求,发挥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
2、老果园连片面积必须在30亩以上(含30亩),改造必须种植乔木类经济果林,连片面积10亩以上。且建设标准符合相关果树栽培技术规范要求。
三、组织实施
实施主体每年9月底前,落实项目实施地块和面积,编制下年度的项目实施方案,经街镇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主体报区林业站,区林业站审核通过后上报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审核,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改造项目完成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合格进行补贴。
(一)实施方案编制内容
方案内容包括:
1、实施主体(业主身份证明和土地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2、实施地点;3、经济果林现状平面图:范围(四至边界)、现状照片及面积;4、实施地gps点;5、实施时间;6、实施期限;7、经费预算;8、改造种植图(种植品种、规格、株行距、道路、沟系等);9、计划进度安排;10、保障措施等。
(二)实施方案评审
区林业站根据项目实施主体上报的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建设施工
由老果园改造的实施主体按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按期限完成;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经区林业站审核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同意后,方可调整实施。
四、项目监管
(一)区林业站对经济果林改造提升实施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街镇技术服务部门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做好质量监督。要求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
(二)实施主体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包括验收材料、验收报告等。
五、竣工验收
(一)面积核查。由区林业站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实施项目面积进行核查。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提出验收申请,由区林业站委托第三方和专家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材料包括项目验收申请、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书、验收报告、项目资金实施明细,资金审计报告等。
六、补贴标准和资金拨付
补贴标准:按总投资额区财政与果园权属人6比4的比例进行补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拨付:项目实行先建后补,补贴资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拨付。
七、责任追究
各街镇在老果园改造建设中出现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