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公开主体:区绿化市容局
- 发文字号:沪松绿容发〔2021〕37号
- 成文日期:2021-03-12
- 发布日期:2021-03-12
关于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松林发﹝2021﹞2号)和《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等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上海市松江区林业站。
三、建设地址:位于新浜镇南杨村生态公益林,东至许村路居民区前,南至三村路水稻田前,北至大蒸港。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建设面积约168.34亩,主要内容为:一是对实施范围内林相结构不合理区域进行疏伐、补植、清理等;二是对核心区域内配植“四化”苗木,进行景观提升;三是对原有道路、沟渠等进行修葺、改建、增加景观步道,完善给排水系统,同时配备标识牌、宣传栏等设施;四是配备休憩设施,增加座椅设施等。
五、工程概算:概算投资为151.4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36.27万元,其他建设费用为15.2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松江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接文后,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下一阶段中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需遵循相关意见规范执行。按照国家、本市和区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审批手续,抓紧项目建设推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
特此批复
附件: 1. 情况说明
2. 征询意见单
3. 评审意见
4. 评审意见的回复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附件3:评审意见
林业工程审批意见单
名称 | 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 |
流转部门 (或相关科室) | 局绿化林业科 |
评审专家 (姓名、专业资质) | 张瑜俊(工程师),王佳倩(绿化林业工程师),张敬国(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
结论意见 |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达到作业设计深度。 |
详细建议: 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且整体方案比较合理,根据本项目文本及设计方案提出以下建议: 一、抚育设计方面 1、设置“标准地”根据“标准地”调查内容来确定抚育方式。 2、“景观提升”方面建议加强园路两侧林地采伐量,打开空间。 3、设计文本、图纸前后保存一致,尤其设计图中抚育措施需进一步明确。 二、投资估算方面: 1、上报估算表抚育部分,剩余物清理单位为立方?工程量700立方来源依据为何?请核实。 2、抚育部分,沟系清理500立方土方开挖计量依据为何?若为枯枝杂草清理,建议合并在剩余物清理中。 3、上报估算表景观提升部分绿化新建内容中,按乔灌木胸径及类型计列苗木费、定植费及措施等费用,并未按设计苗木表品种计列,后附预算细表按苗木品种按定额计价,虽总价一致,但苗木及栽植单价跟后附细表实际并不一致,建议估算表中也按细表苗木品种列项计费,同报告及图纸苗木表及后附细表一致。 4、个别苗木价格偏高,建议有信息价发布的,按发布信息价价格计价,如纳塔栎9.1-10,信息价1350元/株,上报2018元/株;枫香7.1-8,信息价170元/株,上报229元/株;请核对调整。 5、上报估算表景观提升部分土建项目中,市政人工费按185元/工日,未按信息价155元/工日计取,请核实并进行调整。 6、上报估算表景观提升部分土建项目按土建工程计费,建议园路项目可按市政道路工程取费。 7、景观提升部分,工料机载价部分材料费用遗漏,请核实调整。 8、景观亭、黄蜡石按指标计列,两个项目相同规格,单价统一起来,请核实调整。 9、其他费用,按工程费用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1)工可编制费,参照1283号文,建议设置小于1000万按3~5万插入法计算,请调整计算。 2)招标代理费,按上海市招标代理收费文件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文计算,上报数据有出入,本项目只计施工招标费用,应注明包括清单及限价编制费用。 3)设计费按10号文计算,上报费用偏小,请核实调整。
日 期: 2021年2月25日 | |
附件4:评审建议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