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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9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房管局办公室,电话3773621337736271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第二十条主动公开方面的要求,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情况如下: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21年我局未产生该类信息。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相关信息已在区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中进行公开,并动态更新。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在政务公开专栏中专设规划计划、政策文件专栏,并及时将相关内容进行公开。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经梳理,2021年我局共有4项行政许可和22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相关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在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中统一公开。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财政资金预决算中公开区房管局2020年度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情况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依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标准2021版)》,我局2021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有25项,采购总金额8134763.96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31条;其他一些公开信息均在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宜居松江”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区房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各项要求,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坚持四项制度:一是与业务科室协商制度;二是分管领导审核制度;三是疑难问题会商制度;四是延期办理报批制度,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及时受理、按时答复申请件。截至2021年12月底,通过网络、信函等渠道共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2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发文前,发文内容实行“三由”审核制度,先由科室对发文内容进行确认是否公开,再分别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确保每个环节落实到位。二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正式发文或者发布信息前,会由保密人员和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保密审核。三是定期复查审查制度。对公开属性变化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公开率。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们搜集全局工作中的新动态、新进展和新经验,从中挖掘闪光点,及时上报到市、区有关部门。同时,充分利用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做到定期维护、动态更新、增强互动,使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充分发挥政民互动的纽带作用。一年来,我局共计在《松江报》等报纸杂志上发表14篇稿件,其中一版稿件7篇;在“上观新闻”和“上海发布”等市级新媒体上发表和被采用稿件18篇,在市局官微“房可圆”和“上海松江”等区级官方微信号发表和被采用稿件203篇。同时,经过积极联络和推送信息,在上海电视台、上海广播电台、松江电视台等市、区两级媒体上播送了有关上海首宗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加装电梯、防汛防台等9条新闻。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房管局按照区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要求,一方面积极开展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工作意识,提高工作能力,以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底绩效考核。2021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整体绩效考核,在其中占有一定的分值权重。在此基础上,局分管领导会在政务公开季度例会上通报各部门政务公开数据情况,并及时指出问题指导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7

1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目前我局所做的许多工作都属基础性工作,还处于刚起步和探索阶段,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知晓度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执行和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二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修订完善工作;三是坚持多样化多途径解读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房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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