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关于贯彻《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实施意见(草案)的编制说明
一、制定《实施意见(草案)》的必要性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规范本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明确补偿主体与实施部门,切实维护征地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及《上海市征地房屋补偿争议协调和处理办法》(沪规划资源规〔2021〕7号)等有关规定,出台此《实施意见(草案)》。
二、《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过程
本次《实施意见(草案)》的起草始终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一是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及《上海市征地房屋补偿争议协调和处理办法》(沪规划资源规〔20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松江实际,进行详细条款的起草;二是多方位多角度听取市级业务指导部门、各街镇的意见;三是区规划资源局法规监督科进行了法制审查。根据听取到的相关意见建议,未有重大分歧意见,本着“尽可能采纳”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修订初稿,形成了《实施意见(草案)》。
三、《实施意见(草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草案)》共有7条,由适用范围、管理单位、补偿主体与实施部门、征地房屋补偿范围、征地房屋补偿程序、相关补偿标准等部分组成。
《实施意见(草案)》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松江实际,对征地房屋补偿程序及相关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