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9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2号楼,电话:57740019,传真:57740476,邮编201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原则为指导,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截止年底,公文类政府信息数(不包括过程性、内部管理性文件)主动公开6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局继续着眼于建设长效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具体申请办理方面,目前由一名法规科同志负责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包括依申请公开受理接待、业务办理、答复发文等工作。形成法规科协调,各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制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刻理解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所面临的挑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标准化目录促进规范化,大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让公开渠道更加畅通,让办事服务更加便利,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松江区规划资源规章制度等相关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关注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政民互动更加灵活有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相关要求,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由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主要负责网上日常政务公开及规范性文件等维护、法规科主要对具体业务案件办理方面工作进行把关和监督及依申请公开申请、业务科室(单位)统一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从主动公开的数据看,我局2021年新制作规章0件,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 办理行政许可审批27项,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2857;处理行政处罚10项,共计21;政事业性收费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82件,共计972.12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0

28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0

2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82

972.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8,区政府协办件11件,市政府协办件5件,共计204件。上年结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在本年度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04件。其中,“予以公开”的168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的2件,“属于过程性信息”的6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7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2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9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的5件,“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的3件,“其他处理”的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6

8

0

0

0

0

2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0

8

0

0

0

0

16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5

0

0

0

0

0

5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96

8

0

0

0

0

2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0件,其中已审结0件,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已审结4件,被法院确认撤销0件;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4

 0

 0

1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出发,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当前,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为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区两级相关业务的网站。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局应积极改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更便民化的方式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接下来,我局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转载主动公开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二)改进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形式,两者相辅相成,我局的依申请公开工作量常年高达上百件,全面、及时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可以大大减少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所以,接下来,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积极思考总结,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时将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为主动公开信息,已减少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请,节约行政成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2021年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费和复制费共0元。

 


一图读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