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黄桥乡村单元(SJMGJY09)图则(修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30日对相关成果进行公示,2019年8月应泖港镇的要求,对方案进行微调。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补充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如对该补充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日起,10日内书面反馈至我局。收集公众意见的截止日为规划方案公示结束后第七天。
公示时间: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6日止
现场公示:松江区泖港镇黄桥村村民委员会
网上公示:松江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大决策”(网址:http://www.songjiang.gov.cn)
公众意见收集途径: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科
联系人:赖剑青(电话:021-67742201)
意见收集邮箱:sj_ghgs@songjiang.gov.cn
一、修订背景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于2019年3月8日经沪松府﹝2019﹞81号文批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为完善黄桥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促进乡村产业项目落地,泖港镇拟在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的前提下,适当增加黄桥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并调整产业用地性质,以适应黄桥村村民生活和产业振兴需求,故对黄桥乡村单元(SJMGJY09)图则进行修订。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黄桥乡村单元(SJMGJY09)范围,用地面积3.29平方公里。
三、核心内容
规划修订后,黄桥乡村单元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化,减量化规模由原批复50.31公顷调整为52.25公顷,“X”点规模由原批复9.80公顷调整为11.5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由原批复16.49公顷调整为18.4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由原批复13.06公顷调整为15公顷。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01-01地块(农民安置用地)布局微调,规模由原9.80公顷调整为11.52公顷,安置户数保持515户不变;
(2)02-02地块(农发公司)规模由原0.40公顷调整为0.37公顷。
(3)02-03地块(乡村旅游配套设施)规划用地性质由商服用地调整为商办混合用地,规模由原6.29公顷调整为4.91公顷,建筑高度由18米,规划容积率为1.8。
(4)03-05、02-06地块(村庄公共服务中心)规模由原0.41公顷调整为1.23公顷,规划建筑高度保持15米不变,规划容积率为1.0。
(6)新增03-09、03-10、03-11、03-11地块(市政公用设施),总面积0.11公顷。
核心指标对比表
|
核心指标 |
单位 |
修编前 |
修编后 |
|
单元总规模 |
公顷 |
329.3 |
329.3 |
|
单元总人口 |
万人 |
0.1 |
0.1 |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公顷 |
151.06 |
151.06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公顷 |
39.43 |
39.43 |
|
建设用地减量化规模 |
公顷 |
50.31 |
52.25 |
|
“E点” |
公顷 |
0 |
0 |
|
“X点” |
公顷 |
9.80 |
11.52 |
|
“Y点” |
公顷 |
0 |
0 |
附图1:黄桥乡村单元(SJMGJY09)图则(原批复)
附图2:黄桥乡村单元(SJMGJY09)图则(修订)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规划自然资源局
2019-9-6